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介绍

2024-05-13 06:38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介绍

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主要从事地质矿产勘查、矿业开发、工程勘察施工以及其它产业的生产经营。新疆地 矿局是自治区级文明行业,现有下属地勘单位、公司等30个,包括10个综合地质队、3个水文队、2个区调队、1个物化探队、1个测绘队等,现有在职职 工817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203人,是我国一支力量雄厚的地质矿产勘查队伍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介绍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直属单位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大队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大队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六地质大队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八地质大队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九地质大队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地质大队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十一地质大队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区域地质调查大队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大队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大队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水文工程地质大队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球物理化学探矿大队1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大队1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试验研究所1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研究所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生活基地管理中心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资供销总公司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资供销总公司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探矿机械装备中心2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调查院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新闻中心25、 新疆地质中学26、 新疆地质技工学校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信息中心28、 新疆地质矿产博物馆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服务中心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宝地工程建设公司3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宝地投资公司3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宝地矿业公司3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深圳城有限公司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科技开发

1986年以来,随着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不断深入发展,自治区内外有许多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先后参与从事地质矿产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其中,自治区内单位有地矿局、有色地勘局、西北石油局、石油管理局、吐哈研究院、塔指、国家三O五项目办、自治区专家顾问团地矿组、武警黄金第十五支队、煤田地质局、建材地质大队、核工业二一六队、新疆工学院、地质学会、矿业协会、宝玉石协会等。区外来疆单位有地矿部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矿床地质研究所、地质力学研究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研究所、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西安地矿研究所、成都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长春地质学院(长春科技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简称北京石油研究院)、海洋石油研究中心、石油物探局、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南京大学、西北大学、西南石油学院、兰州地质研究所、成都地矿研究所、北京有色矿产地质研究院(简称北京有色研究院)、南京古生物研究所、广州地化所、杭州地质所、河南地矿研究所、兰州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中心、物探局一处研究所、无锡中心实验室、昆明工学院等。截至2000年底,除国家三。五项目研究(见第二章),据不完全统计资料,完成各类科研成果528项,其中基础地质研究60项,矿产地质研究164项,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研究18项,成矿预测(区划)研究50项,编图及印刷图试验研究30项,物化探技术方法应用研究33项,探矿技术应用研究35项,实验测试技术方法研究108项,地矿软科学研究1 6项,数据库系统研制14项。仅地矿局系统完成各类科研成果317项,投入科研总经费2 673.13万元,从事科研工作人员1 550余人。15年所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中,据不完全统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获部级科技奖111项,其中一等奖9项,二等奖18项,三等奖61项,四等奖23项;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18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5项,四等奖4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科技开发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历史沿革

1986~2000年,是新疆地矿行政管理机构更名易属和管理体制改制、转轨向企业化迈进的重要阶段。此期,地矿部新疆地矿(勘)局把深化改革,发展地质市场经济,努力开创地矿工作的新局面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始终坚持以“地质成果商品化、地质单位企业化、地质工作社会化”为目标的改革方向,强调在地矿工作改革中必须以地质找矿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争取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和地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地矿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局(简称地矿部新疆地矿局)于1988年在全国地矿系统最早提出“地质矿产科研、勘查、开发一体化,探采工贸一条龙”的改革发展思路,制定了“科技先行,加强基础,区域展开,重点突破,深化北疆,开拓南疆”的战略布局,使新疆地质找矿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制定了“以地质矿产勘查开发为主导产业,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经济发展战略,从而开始了组建经济实体和派生外向型经济创收单位,积极吸收社会资金,使地矿工作逐步走向市场经济轨道,将地矿工作资金来源由单纯依靠国家预算拨款,转变为国家预算拨款与吸收社会资金多渠道,使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局的工作生产和经营活动倍增活力。与此同时,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重点,强化地矿行政管理工作。以整顿矿业秩序为突破口,逐步加强新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使新疆成为全国矿业秩序全面好转的省区之一。本着改革的精神,地矿部新疆地矿局于1985年开始,对部、局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的完成,试行了按地质项目管理,把市场经济机制引进地质工作,以地质成果比作商品进行管理,在地质项目中试行项目承包或委托承包责任制。在承包或委托承包时以合同形式明确甲乙双方(局、直属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辅以奖惩办法。随着地质工作(生产)计划由直接分配改按项目管理,以承包或委托承包形式去完成,局对直属单位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程序也随之改变,局只对承包人(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包人进行任命、聘任(其职务仍为队长、厂长、主任等),承包期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由承包人提名,经所在单位党组织议定报局审批,凡未被提名聘任的原行政领导班于成员的职务自行免除。在承包聘任期内,实行目标责任制,其任期与承包期一致,定为2年,3年、4年。到1995年基本停止地质项目承包形式,实行目标管理经济责任制,直属单位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也恢复到由局直接任免的程序。1996年7月,地矿部新疆地矿局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简称新疆地矿厅),另组建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正式挂牌公布成立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质矿产部随即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据此,厅、局及时地调整了职能机构,理顺工作关系,在加强新疆地矿行政管理,抓好地矿工作(生产)年度计划的实施和完成的同时,加大开拓地质市场经济的力度。根据1999年4月国务院批准的《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1999年6月《国土资源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的商谈纪要》的要求,原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归属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新疆地矿局,正厅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仅保留一支技术素质高、装备精良、精干高效的地质勘查队伍,组织开展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的基础性、战略性地质勘查队伍,其余则逐步改组成按照市场规划运行和管理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多种经营和创收的经济实体,向企业化迈进。据此,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按照1998年制定的《关于战略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加大改革力度,重点抓好优化产业结构,按照市场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立足于主业及相关产业和现有企业上的改制、调整,拉长主业链条,充分利用地质产业本身优势,积极占领市场,本着以资产为纽带,产业为关联,进行资产重组,使之形成合力优势,规模经营,以期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改制、转轨工作的顺利进行,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在2000年元月全局经济工作会议上同时出台了《矿业公司组建方案》、《地质调查院组建方案》,《宝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案》、《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竞争上岗实施办法》、《中小学改革实施办法》等六项改革措施。到2000年,除在直属单位中派生外向型创收单位外,局还先后组建新疆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新疆地质工程勘察设计院、新疆矿产品开发贸易公司、新疆地质物资供销总公司、新疆宝地企业集团公司、新疆深圳城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调查院、新疆大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宝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经济实体和支柱产业,为新疆地矿局改制、转轨,向企业化迈进奠定了基础。 1986~2000年的15年过程中,新疆地矿管理机构随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几经更名,易属。地矿部新疆地矿局,原系地矿部派驻新疆的地质矿产管理工作机构,又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地质矿产工作进行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实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矿部双重领导,以地矿部管理为主的领导体制。使用事业编制,由事业费开支。直接领导管理本局所属地质队伍进行地质矿产资源的调查研究和勘查工作。1995年10月26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党发(1995325号文下发《关于自治区党政机关、机关后勤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 知》,通知中决定设立地质矿产厅,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地质矿产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此前,地矿部副部长张宏仁代表地矿部党组和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就自治区地矿行政机构改革问题在乌鲁木齐市进行会商,取得共识,地矿局党组书记冯志学、局长高壮参加了会商。据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代表王友三和地矿部代表张宏仁于1995年u月29日在乌鲁木齐就新疆地矿管理机构改革有关问题进行了会商,取得一致意见,并形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地质矿产部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矿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的会商纪要》(简称“会商纪要”)。其中:关于新疆地矿行政管理机构改革问题,根据新疆的实际情况,将地矿部新疆地矿局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进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序列,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履行全区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职能。地矿部在新疆的地质矿产勘查队伍,组成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与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实行地矿部与自治区双重领导,以地矿部管理为主的领导体制;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的行政经费与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工作经费,由地矿部按原渠道核拨。基本建设投资渠道不变,国有资产不分,权属关系不变,实行统一管理;关于新疆地矿厅与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干部管理,实行地矿部与自治区双重领导,以地矿部管理为主。干部任免,由双方考察,取得一致意见,由自治区、地矿部分别按规定程序办理任免手续。此后,自治区和地矿部根据《会商纪要》原则,相继任命子厅、局党政领导班子组成人员,但地矿部新疆地矿局更名为新疆地矿厅,另组建地矿部新疆地勘局未正式对外公布,因而,原地矿部新疆地矿局继续运作。1996年7月5日,正式挂牌对外宣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地矿部批准成立,并分别启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和“地质矿产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两枚印章,原“地质矿产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局”印章停止使用。至此,地矿部新疆地矿局才终止工作,新的使命和续管工作则由新疆地矿厅和地矿部新疆地勘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地矿部所赋予的管理权限,职责范围履行各自的职能。《会商纪要》形成后,为进一步明确新疆地矿厅、地矿部新疆地勘局的工作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地矿部新疆地矿局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自治区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实施“三定”的意见》,拟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L《地质矿产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于1996年5月,分别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矿部审批。经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征得地矿部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1996年8月16日,1996年11月19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地矿部分别发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新政办[19963140号)、《关于地质矿产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地发[19961249号),对新疆地矿厅和地矿部新疆地勘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做了明确规定。新疆地矿厅是主管自治区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地质勘查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1)负责《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织制定自治区地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并监督检查自治区各级地矿行政管理工作。(2)负责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组织编制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依法合理分配矿产资源;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权益;统一管理全区各类地质成果资料,负责地质勘查成果登记和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审批和管理矿产储量,审批下达矿床工业指导,审批矿山闭坑地质报告。(3)负责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依法参与审批开办矿山企业的立项报告;负责采矿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大采矿权属纠纷;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4)在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负责全区地质环境及其开发利用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环境保护、监测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自治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的审批提供有关审查意见;负责全区地质环境监测站、网统一管理。(5)参与全区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地下水资源;负责全区地下水资源勘查、监测、统计、分析和储量审批管理工作,并对全区地下水资源(含天然矿泉水、地热水)的合理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6)负责全区地质勘查工作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编制自治区地质勘查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发布自治区地质勘查工作布局指南,管理自治区地方地质勘查资金和地质勘查基金,组织监督勘查项目的实施;依法负责地质勘查单位的资质认证和地质勘查项目的登记管理,协调处理地质勘查纠纷;负责地质勘查综合统计工作。(7)组织制定全区地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协调重大地质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地质科技成果;组织开展地质人才需求预测,编制地质教育发展规划。(8)组织协调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地质矿产勘查开发的招商引资洽谈和协议签署,参与审批中外合资、合作与外资在自治区境内进行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归口组织参加有关国际重大地矿活动。(9)管理直属地质勘查队伍;提供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指导地矿行业各类协会、学会的工作。(10)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质矿产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地矿部派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厅局级事业单位,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厅一套工作班子,实行地矿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地矿部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计划和产业政策,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抓好地质找矿,发展矿业经济,带好地质队伍,承担地矿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宜。由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矿部对新疆地矿厅、地矿部新疆地勘局的管理权限,职责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厅、局的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1998年3月l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批准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等4单位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于4月8日正式挂牌宣告成立。尽管地矿部被撤销,其工作业务划归国土资源部领导、管理,但地矿部新疆地勘局的名称未改仍继续运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4月30日,国办发C1999337号文印发的1999年4月9日国土资源部、中编委、体改委制订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1999年6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土资源部就原地矿部所属驻新疆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问题进行商谈,形成《国土资源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的商谈纪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代表蒋承菘,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人民政府代表吾甫尔·阿不都拉共同签署,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99年8月6日,以新政办[1999396号文印发新疆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抓紧落实并予以大力支持,以保证驻疆地勘队伍屑地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1999年6月23日形成的《国土资源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的商谈纪要》共十项,其中:为确保平稳过渡,保证地质勘查队伍稳定,原地矿部驻疆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地勘单位现行的有关政策继续执行,并同时享受自治区事业单位的同等政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原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简称新疆地矿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继续管理原地矿部驻疆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后,地勘单位不再层层下放。新疆地矿局所属单位事业性质不变、建制不变、级别不变、党团组织隶属关系不变;原地矿部驻疆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后,其国拨地勘费的年度预算基数为16 020万元,划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在自治区区级财政预算科目中单列,用于原地矿部驻新疆地勘队伍离退休人员费用、经常性费用和自身发展必需的地质勘查工作费用支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保证资金及时全额到位,不截留,不挪用。同时,根据地方财政状况及发展需要给予必要的支持根据1998年财务决算,原地矿部驻疆地堪队伍的资产总额90 939万元,负债48 790万元,净资产42149万元,其中国家基金(资本)33 832万元,划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此资产委托新疆地矿局管理;原地矿部驻疆地勘队伍现有下属县处级事业单位32个,职工总数15 584人,其中在职职工9 417人,离退休人员6 167人,属地化管理后,其组织、人事、劳动关系分别划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管理。地勘单位下岗职工与当地下岗职工同等对待,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制度改革(包括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的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待国家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案出台后按规定统一解决;鉴于新疆国土面积大、成矿条件好、勘查程度低等原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新疆地矿局保留一支技术素质高、装备精良、精干高效的地质勘查队伍。国土资源部表示,将继续重视和加强新疆的地质矿产勘查工作,并对新疆的找水及全区生态环境的改善给予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新疆地矿局所属队伍由于经济薄弱、投入不足、基地建设欠帐过多等特殊困难,希望国土资源部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对上述困难,国土资源部完全理解,将尽力给予支持,并积极帮助解决好基地建设等遗留问题;自本商谈纪要签署之日起,原地矿部驻疆地勘队伍正式划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1999年6月23日,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商谈纪要》形成后,由于自治区人大对此未开会 研究,因而原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名称未改,继续运作。2000年7月20日,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决议,决定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议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设置,自治区人民政府原组成部门的厅长、主任,这次未重新任命的,其职务一律自行免除,不再履行免职手续的决定。以原新疆地矿厅、新疆土地管理局、新疆测绘局组成的新疆国土资源厅于8月5日正式挂牌宣告成立,同时宣布了新疆国土资源厅党政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名单,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由原地矿部新疆地勘局改称)党委书记兼副局长李琳、局长兼党委副书记田建荣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 原新疆地矿厅、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党组书记兼副厅、局长冯志学仍任自治区政协委员;原新疆地矿厅厅长兼党组副书记、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局长兼党组副书记高壮改任新疆国土资源厅正厅级巡视员;原新疆地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阿不都书库尔·阿不都拉(维吾尔族)改任新疆国土资源厅副厅级助理巡视员。按照《国土资源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的商谈纪要》原则,2000年7月13日,自治区党委以新党干字[20001213号文发出《关于成立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发局委员会的通知》(注:后经自治区党委批准改设党组),并任命了党委书记、副书记;7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任字C2000]111号文发出《干部任职的通知》,任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副局长。8月11日,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新机编字[2000]33号文发出《关于“地质矿产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更名”的批复,根据“商谈纪要”精神,为理顺关系、规范机构名称,原地矿部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放地方管理后,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据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于8月16日正式挂牌宣告成立并开始运作。此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又发出数项厅、局领导任命的通知:2000年11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任字[2000]128号文发出任命田建荣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新疆地矿局局长兼党委副书记)的通知和新政任字[20001129号文任命曾小刚、安尼瓦尔·阿不力孜(维吾尔族)为新疆地矿局副局长的通知:12月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任字[20001151号文发出任命王福同为新疆地矿局总工程师的通知 。

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的相关介绍

 自治区有色地勘局是:——新疆地质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新疆矿业联合会常务理事单位;——新疆有色金属学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员单位、地质分会理事单位。 ※1950年12月3日,根据中苏协定创立了中苏合营的新疆有色稀有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设地质处,从此开始了新疆有色地质找矿工作。 ※1955年1月1日根据中苏公报苏联股份移交中国,改名为重工业部新疆有色稀有金属公司,下设地质处。※1956年11月成立新疆有色金属公司地质勘探处,党政关系隶属有色金属公司领导,业务归冶金工业部地质局管理,从这时起有色地质队伍开始从生产划分出来,成立了七○一队、七○二队、七○三队,地质勘探处机关设11个科室,形成了以后有色地质勘查局的雏形。※1962年11月13日经冶金部批准正式成立新疆有色局地质勘探公司,党政关系隶属新疆有色局领导,业务上属西北冶金地质勘探公司管理。※1975年冶金工业部新疆有色工业管理局下放地方管理,地质勘探公司于1976年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冶金地质勘探公司。※1983年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成立,新疆冶金地质勘探公司划归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并更名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新疆地质勘探公司,属双重领导关系,在党政关系上属新疆有色金属公司领导,在业务上归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总局领导。※1985年5月2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疆有色地质勘探公司为副厅局级单位,下属各地质队恢复县团级建制。※1989年11月,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批准,更名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新疆地质勘查局。 ※2000年7月1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撤销,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属地化管理。※2002年5月29日,自治区编委下发机构编制方案,更名为现在的名称。 有色地勘局50年来不断的调整组合、更新完善,聚集了一大批从事地质找矿、物化探、测量、水工环、工程勘察、化验测试、探矿工程、机械机电、采选冶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能适应地勘单位管理、企业经营的各类管理人才。截止到2003年底,全局共有职工1370多人,其中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和各类管理人员600余人,是一支知识密集的专业化的地质找矿队伍。有色地勘人来自全国各地,又因队伍调整、人事变动遍布全国各地,加上分布在全国各省的有色地勘队伍和中外项目科研合作往来,我们的朋友遍天下。 50多年来有色地勘对新疆的稀有金属、有色金属、黄金资源进行了大量的地质科研勘探工作。50~70年代,主要从事稀有金属的找矿,先后查明了可可托海三号脉、柯鲁木特河、库克拉盖、大小哈拉苏等稀有金属矿床。其中可可托海三号脉从矿床规模到稀有金属品种都是属世界级的,号称世界稀有金属的博物馆。继60年代提交了著名的哈密天湖铁矿并成了八一钢铁厂的主要矿石供应基地后,70~80年代又发现、勘查、查明了阿勒泰蒙库铁矿。当时提交储量一亿吨,通过近期的勘探工作,实际控制储量已达到二亿吨以上。80年代开始在有色金属、贵金属方面开展工作,提交了可可塔勒铅锌矿、萨热阔布金矿、金窝子金矿、包谷图金矿、阔尔真阔腊金矿。其中可可塔勒铅锌矿达到了大型铅锌矿的规模,具有超大型铅锌矿的远景。50多年来,承担众多矿种、各类地质勘查项目,共找到有色、黑色、稀有、贵金属等矿床120多处,其中大型矿床26处。累计探明及控制储量黑色4.7亿吨、有色金属300万吨、稀有金属30多万吨、贵金属数十吨,非金属3亿多吨,为新疆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几十年有色地勘注重对外的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科技工作,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和韩国矿振公社、日本三井公司、英国的成功集团、加拿大特拉维斯特矿业公司、澳大利亚阿佩克矿业公司合作,联合勘查疆内矿产资源,取得一批新的勘查成果;与前苏联、俄罗斯科学院、圣彼得堡地球物理研究所、哈萨克斯坦地球物理研究所进行技术合作;与美国塞普鲁斯矿业公司、加拿大JHP公司、旺克公司、洛克斯资源公司、西北公司、加拿大皇后大学地质系及澳大利亚BHP公司、金石公司、吉尔若斯地质矿产部等国际有名的矿业公司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为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 八、精神文明建设地质工作的艰苦性,决定着 每个忠实于地质找矿事业的人,必须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勤奋”就是努力工作,不畏艰险,面对困难,奋发向上,不甘落后,乐于吃苦,讲求奉献。 地质工作的科学性,决定着每个忠实于地质找矿事业的人,必须具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坦诚”就是要老实做事开诚布公,老实做人,与人为善,坚持原则,敢于自省,心底无私,天地自宽。 地质工作的群体性,决定着每个忠实于地质找矿事业的人,必须具有团队精神。“合作”就是要求同存异,融于群体,合作共事,不讲占有,指挥有度,政令畅通,广交朋友,讲求诚信。地质工作的超前性,决定着忠实于地质找矿事业的人,必须具有创新精神。“文明”就是要顺应潮流,敢于创新,精益求精,崇尚完美,事业发展,多出成果,队伍建设,多出人才。※自治区有色地勘局是个团结敬业、蓬勃向上的群体,历年来涌现出了国家级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名;省部级先进集体9个,先进个人37名;局级先进集体150多个,先进个人350多名。省部级优秀党员30多名,局级优秀党员280多名。其中有:——全国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原706队党委副书记阿不都克里木;——全国自学成才先进个人原704队地质技术人员阿不都·许可尔;——中国有色总公司特等劳动模范原701队野外炊事员于光荣;这些典型人物的身上集中反映了有色地勘人的精神风貌。※有色地质事业的发展,孕育了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2余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0余项、省部级各类地质找矿奖20余项,这些奖项是有色地勘人辛勤工作的结晶,是有色地勘的骄傲。※局所属各地勘单位陆续全部建成了所在地州市的“双文明单位”、“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综合治理模范单位”。近几年局队共筹资5000多万元,进行职工住宅和队部庭院建设,改善了工作生活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职工安居乐业的局面已形成。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西部大开发进程的推进,随着自治区经济的发展和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实施,有色地勘又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加强地质找矿主业,围绕“重点北疆(阿勒泰成矿带),深化东西疆(东天山、西天山),探索南疆(西南天山、昆仑山)”的工作部署原则,开展以有色金属为主兼顾黄金、铁多矿种的勘查工作,实现地质找矿新的重大突破,使我局资源控制战略得到持续稳定的推进。※发展地质产业经济,逐步拓展地质延伸产业的市场占有份额,开辟地质灾害、生态地质、环境地质等新型市场领域,利用高科技、新理论、新技术来提升我局的竞争力。 ※随着国家地质市场的培育,坚定地走商业化地勘队伍发展的道路,采用内引外联多种形式,构建多元经济成分的地质产业格局,壮大我局的整体经济实力。※队伍总体规模控制在1800人左右形成专业结构合理,队伍组成年青,用人机制灵活,职工收入优厚和精神生活丰富的地勘队伍,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有色地勘50多年的历程,凝聚了一支征战天山南北的地质找矿队伍,有色地勘50年的知识沉积,铸就了厚积薄发的基石,有色地勘的战旗下,邀集了一批献身地勘事业的忠诚战士,他们正用新的理论、新的观念、新的技术,书写着新的篇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的相关介绍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的介绍

自治区有色地勘局是专门从事地质调查及矿产资源勘查的国有地勘单位,是集地质调查、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分析测试、测量科研等多种工作方法、手段于一体的综合性地质找矿队伍。

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职工队伍

地矿部新疆地矿(勘)局在职职工队伍呈逐年递减趋势。1986年在职职工为13051人,到1999年6月地勘队伍属地化管理会商纪要形成后,是年,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在职职工为9316人比1986年减少3735人。平均每年以260余人递减。减员的对象,一是工人及学徒,二是工程技术人员。1999年工人及学徒2686人,比1986年5734人减少3048人,1999年有工程技术人员1750人,比1986年的2707人减少957人。其原因,主要市随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深化,地质矿产工作(生产)任务的逐渐减少,未再招收新职工,加之现有在职职工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退休。尽管14年中接受和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3297人,但仍入不敷出,减大于增。1986年新疆地矿局职工总数为14844人,其中在职职工13051人,离退休职工1793人。在职职工中,有工人及学徒5734人,政工及管理1411人,工程技术人员1707人,占在职职工总人数20.74%;服务及其他3199人。人员分布情况:直属单位12605人;局机关及附属单位446人。是年,接受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245人。1993年,是地矿局在职职工减员最多的一年。1993年职工总数为15658人,其中在职职工10472人,离退休职工5186人,在职职工比1992年的11564人减少了1092人。减员的对象主要是工人及学徒,其次为工程技术人员。是年在职职工中有工人及学徒3380人;政工及管理1281人;工程技术人员2280人,占在职职工总人数的21.77%;服务及其他3531人。人员分部情况:直属单位10141人;局机关及附属单位331人。1996年7月,地矿部新疆地矿局正式更名为新疆地矿厅,另组建地矿部新疆地勘局。是年厅、局职工总数为15618人,其中:在职职工9525人;离退休职工6093人。在职职工中有工人及学徒2927人;政工及管理1303人;工程技术人员1846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19.38%;服务及其他3449人。人员分布情况,直属单位9266人;厅、局机关及附属单位259人。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核定新疆地矿厅人员编制为:行政编制110人;核定老干部工作处(离退休职工管理处)事业编制16人;另核定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事业编制15人;新疆地质学会、新疆矿业协会事业编制8人。地矿厅149人。根据1999年6月23日形成的《国土资源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地质勘查队伍属地花管理的会商纪要》要求,从即日起原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即划归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管理,更名为新疆地矿局(正厅级),但自治区区级机关体改工作未进行,局的名称未改,职工队伍仍以地矿部新疆地勘局的名称记述。是年原地矿部新疆地勘局职工总数为15522人,其中:在职职工9316人;离退休职工6206人。在职职工9316人,有工人及学徒2680人;政工及管理1182人;工程技术人员1750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18.78%;服务及其他3704人。人员分布情况,直属单位9037人;厅、局机关及附属单位279人。2000年8月,撤消新疆地矿厅的建制,与新疆土地管理局,新疆测绘局组成新疆国土资源厅,原地矿部新疆地勘局则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管理。虽然领导机构已分开设置,但原新疆地矿厅所列人员编制除有少数领导干部进入新疆国土资源厅编制外,绝大多数仍与新疆地矿局人员编制合在一起。截止到2000年底,新疆地矿局共有职工15433人,其中在职职工8817人,离退休职工6616人。在职职工中有工人及学徒2380人,政工及管理人员1180人,工程技术人员1745人,服务及其他人员3512人。工程技术人员占在职职工总数19.80%。8817名在职职工分布情况:直属单位8551人,机关及附属单位266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职工队伍

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中心是什么单位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中心是什么单位【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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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回答】
属于事业单位【回答】
根据天眼查信息,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85号国际合信大厦909-2室【回答】
法定代表人:那斯尔丁.尼牙孜
开办资金(万元):5万元
登记状态:在业
原证书号:未公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0000802274582
有效期:自 2020年06月16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
经费来源:非财政补助 (经费自理)
登记管理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回答】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治理提供管理服务, 促进社会发展 矿产开发、工程监理、工程规划 勘察 设计 施工 提供技术、法律法规咨询及相关社会管理服务。【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