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坚持()谁使用()负责原所有公益性位的劳动量统

2024-05-05 06:35

1.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坚持()谁使用()负责原所有公益性位的劳动量统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用工管理,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管的双重管理原则。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1、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和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2、用人单位要对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基础档案及台帐,做到一人一档,规范管理,作为公益性岗位专项目标的考核依据。【摘要】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坚持()谁使用()负责原所有公益性位的劳动量统【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服务,感谢您的耐心等待。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用工管理,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管的双重管理原则。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1、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和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2、用人单位要对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建立基础档案及台帐,做到一人一档,规范管理,作为公益性岗位专项目标的考核依据。【回答】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坚持()谁使用()负责原所有公益性位的劳动量统

2. 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一、公益性岗位的界定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并通过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各类岗位,主要包括:

(一)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具体包括劳动保障协管、劳动保障协理、人力资源开发协管、劳动关系协调协理、劳动监察协理等。

(二)基层农业服务。具体包括村支书(主任)助理、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技推广服务、农业信息咨询、乡村科普服务、农业技术指导、乡村扶贫开发、农房建设技术服务指导、失地农民专项服务协理等。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具体包括乡村医疗卫生辅助服务、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协管、乡村卫生院护理服务、乡村(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乡村(社区)卫生防疫协管、乡村(社区)妇幼保健、社区护士、社区卫生服务等。

(四)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具体包括乡村(社区)文化服务、乡村(社区)文化室管理、乡村(社区)文化宣传、乡村(社区)科技服务、乡村(社区)体育服务等。

(五)基层法律服务。具体包括司法协理、普法宣传、民事调解协理等。

(六)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具体包括民政助理、社区托(助)老服务、社区托幼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助残服务等。

(七)基层市政管理。具体包括道路交通协管、消防安全协管、环境保护协管、城市规划协管、市场协管、流动人口协管、治安维护协管等。

(八)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具体包括乡村道路维护、乡村水利设施维护、廉租房配套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环境绿化、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卫生保洁等。

(九)其他。具体包括社区主任助理、低保协管、残疾工作协管、社区矫正协管等,以及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等岗位。【摘要】
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提问】

一、公益性岗位的界定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并通过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各类岗位,主要包括:

(一)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具体包括劳动保障协管、劳动保障协理、人力资源开发协管、劳动关系协调协理、劳动监察协理等。

(二)基层农业服务。具体包括村支书(主任)助理、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技推广服务、农业信息咨询、乡村科普服务、农业技术指导、乡村扶贫开发、农房建设技术服务指导、失地农民专项服务协理等。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具体包括乡村医疗卫生辅助服务、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协管、乡村卫生院护理服务、乡村(社区)公共卫生监督协管、乡村(社区)卫生防疫协管、乡村(社区)妇幼保健、社区护士、社区卫生服务等。

(四)基层文化科技服务。具体包括乡村(社区)文化服务、乡村(社区)文化室管理、乡村(社区)文化宣传、乡村(社区)科技服务、乡村(社区)体育服务等。

(五)基层法律服务。具体包括司法协理、普法宣传、民事调解协理等。

(六)基层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具体包括民政助理、社区托(助)老服务、社区托幼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助残服务等。

(七)基层市政管理。具体包括道路交通协管、消防安全协管、环境保护协管、城市规划协管、市场协管、流动人口协管、治安维护协管等。

(八)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具体包括乡村道路维护、乡村水利设施维护、廉租房配套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环境绿化、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村)公共卫生保洁等。

(九)其他。具体包括社区主任助理、低保协管、残疾工作协管、社区矫正协管等,以及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等岗位。【回答】
服务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援助卡》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三)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五)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六)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七)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

(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三、公益性岗位的申报、核实、认定和备案【回答】

本《办法》所列的九类公益性岗位,按照属地管辖或分级管辖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向所在的市(州、地)或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具体申报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的公益性岗位及时核实、认定和汇总后,按季向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申报。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报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并将认定的公益性岗位信息输入贵州省劳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四、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招聘

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时,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聘用。招聘工作由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承办,用人单位协办,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新增公益性岗位在招聘前,必须由用人单位提出具体用工条件,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招聘,办理招聘登记手续,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岗位介绍、拟聘人数、招聘时间、聘用条件等。

(二)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可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组织报名,也可由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报名,并报认定其设立公益性岗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经考核,由用人单位按照择优聘用原则公示一周后聘用。【回答】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

(一)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除提供岗位补贴外,应给予其适当补贴,具体办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人员,要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对劳动合同期满的,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再续聘

合同期满,年终考核不合格者;合同期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公益性岗位考核办法的,由各用人单位报认定其设立公益性岗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解除劳动关系。

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合同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两次以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报认定其设立公益性岗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后直接辞退,并解除劳动关系。【回答】

3. 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1、人事劳动和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审批、安置以及岗位等各项补贴的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负责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就业人员的管理。2、凡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服从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不再作为就业困难对象给予帮扶。3、对他人采用冒名顶替等办法从事公益性岗位,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金补贴的,经核实后,追回已发放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金补贴,并收缴核销持证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4、非职工过错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协议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停止享受政府给予的岗位补贴。但由财政部门继续为其补贴社会保险费,直到合同期满。5、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人员,自动离职、累计请假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或者违反用人单位规定被提前解除劳务协议的,本人不得享受在公益性岗位上的就业待遇。6、对自动离职、退休、解聘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人事劳动保证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由财政部门停发公益性岗位等各项补贴。
法律依据:《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下列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四)家庭经济困难且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六)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前款所列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政府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承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工作。财政、审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4.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有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1     严格用人管理。用人单位应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 
    1、人事劳动和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审批、安置以及岗位等各项补贴的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负责对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就业人员的管理;
    2、凡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服从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不再作为就业困难对象给予帮扶。
    3、对他人采用冒名顶替等办法从事公益性岗位,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金补贴的,经核实后,追回已发放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金补贴,并收缴核销持证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
    4、非职工过错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协议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停止享受政府给予的岗位补贴。但由财政部门继续为其补贴社会保险费,直到合同期满。
    5、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人员,自动离职、累计请假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或者违反用人单位规定被提前解除劳务协议的,本人不得享受在公益性岗位上的就业待遇。
    6、对自动离职、退休、解聘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由财政部门停发公益性岗位等各项补贴。
     考核办法 
    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全年累计请假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用人单位应与其解除劳务协议,并由财政部门停拨其岗位补贴。请假累计不满一个月的发全月工资,累计一个月以上不满两个月的发三分之一工资,因公受伤照发工资直到医疗终结。各用人单位应加强考核,依据本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具体管理及考核办法,并上报市职工解困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因考核而形成的结余资金可用于对日常工作的考核。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2     一、治安保洁员的管理体制 
    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沙锅屯街道办事处成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全街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管理和对社区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兴电、富隆两个社区分别成立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治安保洁员实行定岗定责,由街道和社区双重管理。
     二、治安保洁员的工作内容及工作时间 
     (一)工作内容 
    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辖区内的保洁、保绿和保安工作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工作时间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个别岗位和特殊敏感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三、治安保洁员的'工作制度和要求 
    (一)实行考勤登记制度。
    每周一至周五早8:00到指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签到,节假日不签到。
    1、必须由本人签到,代签视为旷工一天。
    2、每次签到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迟到一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请假制度。
    治安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上岗者,必须向指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递交请假条。请假一至两天者由社区管理的由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或街道公益性岗位负责人批准,并于当日9:00前上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须填写正规请假条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领导批准;七天以上者须报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批准。
    (三)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如遇临时任务或工作调整,必须服从街道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电话号码及居住地点若有变动要及时向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汇报。
    (六)公益性岗位工作禁止找人代替。
     四、治安保洁员的工作标准 
    治安保洁员一岗双职,既是治安员又是保洁员,必须服从领导,爱岗敬业,遵守作息时间,履行岗位职责。
    治安巡逻要做到:在工作期间坚守岗位,加强负责区域的巡回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特殊敏感时期要加强预警信息的搜集和上报,确保负责区域的安全稳定。
    楼道保洁要做到:楼道清洁无垃圾、浮土,扶手无灰尘,楼顶无蛛网,墙面无小广告。
    外环境保洁要做到:路面及两侧无垃圾、杂草、杂物,街头小广告要及时清理,确保路面和墙面干净整洁。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能,各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每天都要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如下情况者,可予以相应处罚:
    (一)请事假者,每天扣发工资25元。
    (二)请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每天扣发工资20元。
    (三)无故旷工,每天扣发工资40元,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每天扣发工资50元。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旷工天30者,除每天扣发工资50元外,提交区劳动就业局坚决予以辞退。不签到或提前签到按无故旷工处理。
    (四)无故脱岗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5元。
    (五)工作期间不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元。
    (六)每次工作后由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扣发工资15元。
    以上各项罚款每月累计不超过650元。
    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每月派专人对各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情况予以直接处罚。发现社区公益岗位管理人员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者,要予以严肃查处。
    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年终根据考勤结果进行评比,予以适当表彰和奖励。受表彰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精简时优先录用。
     六、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沙锅屯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所有。 
     七、本管理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制度3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再就业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社会效能,在《阳城县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作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本局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范围: 
    阳城县国土资源局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制度(每月全勤为22天): 
     (一)请假制度: 
    1、病假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必须治疗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医院证明,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股、所长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病假。请病假一年内累计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有特殊情况的,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病假期间确实不能坚持工作的,请假超过半年以上的根据规定退回县人社局。
    2、事假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请事假1天以上,本人写出书面请假申请报告,由股、所长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休假。
    3、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报县人社局扣一天工资,累计旷工14天,按开除处理。
    4、经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局办公室备案。
     (二)工作纪律制度: 
    1、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管理,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其它临时工作。
    2、公益性岗位人员电话随身携带并保持畅通,若因工需要临时需到岗的,通知时要随叫随到(特殊情况书面请假的除外),凡电话通知不接或口头通知后均不到岗的一律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奖惩办法: 
    1、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续签订下一年劳动合同,对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2、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经考核,由单位表彰奖励。
    3、对于录用的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凡是连续15日或年累计30日不上岗工作,拒绝上岗安排的,可以向县人社局申请解除聘用合同,并报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4、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守阳城县国土资源局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工作,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考勤纪律: 
    1、工作作息时间为:上午:08:00-12:00时。下午:
    14:00-18:00时(北京时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到岗,执行上下班制度。若因岗位的特殊性和工作需要,工作作息时间可自行调整。
    2、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一律不准上网聊天,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并按作息时间上下班。
    3、由专人负责考勤,考勤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如实记载。
     五、具体要求: 
    1、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严格按本单位每年初制定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2、本管理制度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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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益性岗位新规定是什么?

公益性岗位新规定如下:城镇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乡村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
一千个人里就有一千个哈默莱特,世界上无论如何都无法找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对同一件事情,大家也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我的答案或许并不是最为标准,最为正确的,但也希望能给予您一定的帮助,希望得到您的认可,谢谢!
同事祝愿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平平安安,一帆风顺,当遇到困难时,也可以迎难而上,取得成功,如果有什么不懂得问题,还可以继续询问,不要觉得不好意思,或者有所顾虑,我们一直都是您最坚定的朋友后台,现实当中遇到了不法侵害,和不顺心的事情也能够和我详聊,我们一直提供最为靠谱的司法解答,帮助,遇到困难不要害怕,只要坚持,阳光总在风雨后,困难一定可以度过去,只要你不放弃,一心一意向前寻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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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新规定是什么?

6. 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什么

法律分析: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是政府帮助那些通过市场竞争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措施,而不是按照市场机制相互选择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劳动关系,它体现的是公益性、临时性和过渡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7. 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什么?

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公益性岗位是为解决特殊人群就业问题,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的临时性救助岗位。公益性岗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社区管理岗位,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执勤、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2、社区服务岗位,包括社区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等。3、社区内单位的后勤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临时用工岗位。岗位工资补贴标准按照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从事社区保洁岗位人员的岗位工资补贴为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的50%计算,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补贴。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当月工作时间缺勤的,当月岗位工资补贴标准按月工资-(月工资÷20.92×缺勤天数)计算。2社会保险费补贴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贴,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贴。3综合保险费补贴是指从业人员在岗期间的商业综合保险补贴,其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全额承担。4法定休假日加班补贴。其补贴标准为:月工资÷20.92×300%。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标准为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92×300%。5其他补贴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补贴(含在岗人员的服装费、上岗辅导补贴)。6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每月岗位工资补贴和法定休假日加班补贴的差额部分由区、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共同承担。公益性岗位的其他经费安排由各区和街道、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保障。《条例》规定,公益性岗位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但除此之外,劳动合同法的其他规定都应当适用。这样规定,既有利于维护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公益性岗位规避劳动合同法,又有利于调动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还有利于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接受再就业培训等,积极提高自身技能,尽可能的走向市场就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什么?

8. 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什么?

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公益性岗位是为解决特殊人群就业问题,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的临时性救助岗位。公益性岗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社区管理岗位,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交通执勤、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物业管理等。2、社区服务岗位,包括社区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等。3、社区内单位的后勤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临时用工岗位。岗位工资补贴标准按照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从事社区保洁岗位人员的岗位工资补贴为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的50%计算,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补贴。在社区公益性岗位当月工作时间缺勤的,当月岗位工资补贴标准按月工资-(月工资÷20.92×缺勤天数)计算。2社会保险费补贴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补贴,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全额补贴。3综合保险费补贴是指从业人员在岗期间的商业综合保险补贴,其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全额承担。4法定休假日加班补贴。其补贴标准为:月工资÷20.92×300%。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标准为市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92×300%。5其他补贴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补贴(含在岗人员的服装费、上岗辅导补贴)。6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每月岗位工资补贴和法定休假日加班补贴的差额部分由区、街道(乡镇)以及社区共同承担。公益性岗位的其他经费安排由各区和街道、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保障。《条例》规定,公益性岗位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但除此之外,劳动合同法的其他规定都应当适用。这样规定,既有利于维护在公益性岗位上工作的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公益性岗位规避劳动合同法,又有利于调动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还有利于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接受再就业培训等,积极提高自身技能,尽可能的走向市场就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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