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层公开发行——申购特别规定?

2024-05-19 03:36

1. 精选层公开发行——申购特别规定?

网上网下申购次数: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使用多个账户申购或同一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
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安排:申购前应将申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证券公司应确保其有足额的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比例上限: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量的5%。
网下投资者申购要求:其申购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应与询价时使用的证券账户相同;其申购股数不得低于询价时填报的拟申购股数。
网下投资者申购限制: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及其关联账户,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

精选层公开发行——申购特别规定?

2. 精选层进入条件?

你好,在新三板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如符合公开发行条件和精选层进入条件,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在发行条件方面:一是财务条件,发行人应当具备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二是财务合规性,发行人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三是公司治理条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四是要求合规经营,最近3年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精选层进入条件与公开发行条件相衔接,主要包括市值条件、财务条件、规范性条件,以及发行完成后的股权分散度要求等方面。具体来看,精选层进入条件通过市值和财务指标组合设定了四套标准,总体遵循“市值和财务稳健性要求高低匹配的原则”,具体落实上位法“持续盈利能力”要求,市值标准由低到高梯度设置,财务条件覆盖不同发展阶段、行业类型和商业模式的企业,公司符合其一即可。标准一着重遴选已有稳定高效盈利模式的盈利型公司,该标准侧重财务指标,市值起辅助作用,设定为“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2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均值不低于8%,或者最近1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标准二侧重关注盈利模式清晰,业务快速发展,已初步具有盈利能力的成长型公司,设定为“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2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标准三主要针对具有一定的研发能力且研发成果已初步实现业务收入的研发型企业,设定为“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2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2年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8%”。标准四主要面向市场高度认可、研发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但不对企业收入和盈利等作要求,设定为“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2年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
在规范性方面,衔接了《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公开发行条件对合法规范经营的各项要求,兼顾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挂牌公司不能存在负面清单上的情形:一是发行人及相关主体不得存在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不得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二是发行人及相关主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新三板采取公开谴责;三是发行人及相关主体正被立案侦查或立案调查;四是发行人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五是未按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六是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七是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完成公开发行后,公司还应当符合股权分散度指标要求才能进入精选层,这也是境内外证券市场常用的上市挂牌条件。这样的安排有利于深化外部股东的约束,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时也为精选层公司匹配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奠定基础。
公司公开发行完毕后满足以下条件才可进入精选层:一是股本总额足够大,要求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二是股东人数足够多,要求发行后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三是公众股东持股比例符合要求,要求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对公司股本超过4亿股的,要求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

3. 精选层公开发行方式?

发行定价:精选层挂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应当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确定。原股东优先配售:精选层挂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可以全部或部分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比例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精选层公开发行方式?

4. 精选层公开发行程序?

战略配售
战略配售标准:公开发行数量5000万股以上的,战略配售原则上不超30%,超过的应充分说明理由。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配售不超过20%。股票限售期6个月。
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十名。应当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高管、核心员工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可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获配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且股票持有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战配不得参与网上网下: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5. 精选层公开发行——资金交收?

1、T+1日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进行申购资金交收(非担保交收),结算参与人应确保其资金交收账户在规定的时点有足额资金。
2、T+2日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进行认购资金清算02 
交收,解冻剩余资金。主承销商收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的认购资金后,应依据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申请,将认购资金划转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
4、股份登记。挂牌交易

精选层公开发行——资金交收?

6. 精选层公开发行方式——询价发行?

询价对象 • 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符合证券业协会规定条件、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交易权限的网下投资者
报价规定 • 每个配售对象只能申报一个报价,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得超过三个
确定发行价 • 剔除关联方报价、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等,确定发行价格
申购要求 •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申购
不得同时参与• 网下询价配售+网上定价发行;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同时进行,投资者不得同时参与。
 
规定要点 具体要求询价主体 网下投资者,以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单位参与询价询价资格 
询价初始日前一日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开通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交易权限询价日 
不得超过3日,且均为交易日,应当在T-3日(T日为申购日)15:00前完成报价次数 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报一次,使用多个账户申报或同一账户申报多次的,以最后一 
笔申报为准申报价格要求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得超过三个,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保留有效价格, 
其他的价格对应的报价无效。申报数量要求 不得超过网下发行数量,超过则该笔无效。

7. 精选层公开发行方式——竞价发行?

发行对象: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除关联方外,合格投资者均可参与竞价申购。申购规则:每个投资者只能申报一次,报价即申购。最低申购价格:可以设置最低申购价格,提前披露,投资者报价不得低于该价格。网上比例配售: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的,按比例配售。价格确定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发行公告中披露价格确定机制。申购量小于等于发行数量:设置最低申购价格的,发行价格为最低申购价格。申购量小于等于发行数量:未设置最低申购价格的,发行价格为投资者的最低报价。申购量大于发行数量:价格确定机制一。申购量大于发行数量:价格确定机制二。
 
精选层公开发行方式——定价发行发行对象: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定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应当结合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审慎确定发行价格,并在招股文件及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上比例配售: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的,按比例配售

精选层公开发行方式——竞价发行?

8. 精选层交易规则?

精选层交易时间/接受申报时间
9:15—9:25:开盘集合竞价时段
9:25—9:30:静默期
9:30—11:30、13:00—14:57:连续竞价时段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段
15:00—15:30:大宗交易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