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怎么办理出口退(免)税?

2024-05-09 23:32

1. 疫情期间,怎么办理出口退(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明确了疫情期间纳税人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事项,这里主要要掌握以下四点。
第一,“非接触式”的申报。疫情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开具证明和进行退(免)税的申报,一、二、三、四类的出口企业在申报所有的货物劳务和服务进口退税的时候,都可以只提供申报电子数据,暂时不需要报送纸质的资料。
第二,“非接触式”审核的反馈。疫情期间,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报后,仅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的即可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事项。
第三,逾期业务的办理。因疫情的影响,纳税人2019年的出口业务可能无法在2020年4月征期结束前申请退(免)税或者完成收汇,不少纳税人担心逾期不能办理退税,对这个问题,4号公告明确过了4月征期纳税人只要退(免)税的凭证信息齐全,完成收汇就可以申请办理退税。
第四,事后补报资料。在疫情结束后的第二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纳税人应按照现行的规定补报应报送的相关的纸质申报表单及资料。

疫情期间,怎么办理出口退(免)税?

2. 疫情期间进口防控疫情物资能否免税?

对境外捐赠人无偿捐赠的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对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进口且原产于美国的物资,不实施对美加征关税措施。

3. 疫情期间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疫情期间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4. 疫情期间免税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所称电影放映服务,是指持有《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专业的电影院放映设备,为观众提供的电影视听服务。3、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4、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5. 抗击疫情期间,进出口税务应如何办理?

退税证明的申请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并且使疫情传播的风险大大降低,规定了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来申请开具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在相关税务部门审核电子数据无误后,可以为纳税人开具相关证明。纸质资料的报送在疫情期间,税务机关采取了“非接触式”方式进行出口退(免)税备案及备案变更、证明开具和退(免)税申报的申请,导致了很多本应报送的相关纸质资料的企业不知所措。涉税事项超期的处理方式因为疫情来势凶猛,从而导致了很多企业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证明开具、出口收汇等事项。这时财务人员可以依据《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待收齐退(免)税凭证、相关电子信息或者收汇后,再对各项事宜进行申报办理。

抗击疫情期间,进出口税务应如何办理?

6. 疫情期间国外进口商品怎么检疫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国外进口商品检疫方法如下:1、查看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证明;2、了解企业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确认企业相关人员身体健康;对湖北以外地区的,确认近14天内无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无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3、确认企业相关人员近期无聚集情况且被核查对象企业卫生状况良好;详细询问企业采取有效的环境消毒措施以及企业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的情况。发现企业有异常情况时,海关将中止执行外勤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7. 疫情期间,怎么办理出口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明确了疫情期间纳税人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事项,这里主要要掌握以下四点。
第一,“非接触式”的申报。疫情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开具证明和进行退(免)税的申报,一、二、三、四类的出口企业在申报所有的货物劳务和服务进口退税的时候,都可以只提供申报电子数据,暂时不需要报送纸质的资料。
第二,“非接触式”审核的反馈。疫情期间,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报后,仅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的即可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事项。
第三,逾期业务的办理。因疫情的影响,纳税人2019年的出口业务可能无法在2020年4月征期结束前申请退(免)税或者完成收汇,不少纳税人担心逾期不能办理退税,对这个问题,4号公告明确过了4月征期纳税人只要退(免)税的凭证信息齐全,完成收汇就可以申请办理退税。
第四,事后补报资料。在疫情结束后的第二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纳税人应按照现行的规定补报应报送的相关的纸质申报表单及资料。

疫情期间,怎么办理出口免税?

8. 疫情期间,怎么办理出口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明确了疫情期间纳税人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事项,这里主要要掌握以下四点。
第一,“非接触式”的申报。疫情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开具证明和进行退(免)税的申报,一、二、三、四类的出口企业在申报所有的货物劳务和服务进口退税的时候,都可以只提供申报电子数据,暂时不需要报送纸质的资料。
第二,“非接触式”审核的反馈。疫情期间,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报后,仅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的即可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事项。
第三,逾期业务的办理。因疫情的影响,纳税人2019年的出口业务可能无法在2020年4月征期结束前申请退(免)税或者完成收汇,不少纳税人担心逾期不能办理退税,对这个问题,4号公告明确过了4月征期纳税人只要退(免)税的凭证信息齐全,完成收汇就可以申请办理退税。
第四,事后补报资料。在疫情结束后的第二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纳税人应按照现行的规定补报应报送的相关的纸质申报表单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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