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房屋维修费合理吗?

2024-05-08 21:11

1. 物业收房屋维修费合理吗?

法律分析:
公共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这是死规定,这不是物业乱收。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收房屋维修费合理吗?

2. 物业收房屋维修费合理吗

公共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这是死规定,这不是物业乱收。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房屋维修费可作长期待摊费用吗

是的,这个维修费用支出需要进行摊销的,要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要在其可使用所限内进行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其支出的费用不是本期所全部发生的,而是要在以后的受益期间分别进行摊销的,并其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也就是说以后期间将要发生的费用也在以前某一期间提前支付了,所以其前期所支出的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应当在以后期间内分期摊销。具体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房屋维修费可作长期待摊费用吗

4. 小区物业维修费用由谁出?

小区的公共设施维修,如果所维修的公共设施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费用,如果不在保修期内,可以由相关人员申请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一、小区楼顶漏水应该谁承担这个责任
1、如果是人为原因导致的楼顶漏水,例如有的业主私自对楼顶进行改造导致的楼顶漏水,应由破坏者负责把楼顶漏水维修好。
2、如果是非人为原因导致的,那么要确定楼顶防水是不是还处于保质期。根据相关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最低质保五年,在保修期内存在漏水,应由开发商负责将其维修好。如果过了保修期间,我们可要求物业或请专业施工队进行维修,其维修费用由这栋楼小区全体业主承担。
二、楼板中间管道漏水是谁的责任
楼板间的管道漏水责任划分,要根据是否进行过拆改、是否在保修期内、是否是属于楼体的公共设施等情况来综合考察,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情况:1、渗水管道属于楼体公共设施且在房屋建筑质量保修期内渗水的管道属于楼体的公共管道(如连接楼上楼下的主上下水管道等),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渗漏,由房屋的建设单位(开发商)责成建筑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造成的房屋所有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损失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方追偿。2、渗水管道属于楼体的公共设施且超过房屋质保期物业利用业主交纳的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对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3、非公共管道设施渗漏且超过保修期,由造成渗漏的房主承担维修及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4、非公共管道设施渗漏且未超过保修期,由承担保修责任的建设单位(管道未经过拆改)或装修施工单位(管道在装修时经过拆改)承担维修责任及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三、楼道排水阀门坏了是谁的责任
楼道水阀门坏了,超出质保由物业负责,在质保内水务负责。先要看物业管理合同中的条款是怎么写的,里面有详细维修质保期限。质保期内的由水务集团负责更换维修,超出质保期的物业维修,这种情况不能找开发商,因为开发商在你入住的时候已经移交给物业了,有一定的维修费用在物业手里。物业维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储备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期满后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 物业公司对维修房屋费用要承担吗?

物业公司维修房屋费用的承担如下:
1、物业公司维修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2、物业公司维修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由业主按照各自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或者以公共维修基金支付。
一、小区电梯出故障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小区电梯出故障维修费用,由小区物业进行负责。小区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二、物业费交多少?
物业费又称物业管理服务费或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而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包括:
1、物业管理区域的绿化养护费用;
2、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维护费用;
4、办公费用;
5、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7、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8、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三、公租房出现漏水该不该赔偿
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楼房漏水是因为公共部位的原因导致,如阳台、屋顶、墙面等,那就属于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的外范围。
2、如果楼房漏水是由于业主自用部位使用不当,如防水、违章改造等,则由业主承担责任。
3、如果是楼房质量问题的话,就可以向开发商进行索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五条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物业公司对维修房屋费用要承担吗?

6. 物业公司维修房屋费用怎么承担

1、住宅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业主承担。2、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3、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法律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7. 物业公司维修房屋费用怎样承担

1、住宅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业主承担。
2、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3、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一、买安置房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安置房不需要交维修基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不需要缴纳维修基金。
二、小区一般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小区业主的权利包括:住宅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公用地方及公用设施使用权、小区的各项公约的投票权等。小区业主的义务包括:遵守管理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小区规章制度;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动用维修基金需要招标吗
动用维修基金,一般需要招标。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物业公司维修房屋费用怎样承担

8. 物业公司维修房屋费用有哪些

对于物业维修房屋费用的承担方式是:
1、物业公司维修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2、物业公司维修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由业主按照各自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或者以公共维修基金支付。
一、物业业主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哪些
业主的权利包括以下这些:(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业主的义务包括以下这些:(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车位归物业管吗
车位归物业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房屋维修基金哪些情况下可以启动
维修基金是维修园区内公共部位的费用,涉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都可以启用房屋的维修基金。其中共用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下水管道、安全防护设施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五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