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2024-05-05 02:53

1.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2、责任承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投资,财产和利润归该投资者所有,故其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由各合伙人出资所形成的,在共同经营中要求共担风险,要求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企业事务的管理方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事务管理具有最终的决定权,投资人独资出资,独资经营,自行作出决策;和获取哦也的设立首先以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前提,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企业事务管理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合伙人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但是重大事项仍然是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4、投资转让方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由于不能分离,投资人要转让投资或撤回资本,只能通过彻底转让企业或者解散企业的方式;而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合伙人既可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可以通过退伙的方式转让其财产。
一、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权利包括以下内容
①根据合伙企业财产权利内容的不同享有共有权或共用权。合伙人对各合伙人以其现金或财产的所有权所作的出资,以及合伙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取得的现金或财产享有共同所有的权利;合伙人对于合伙人以他物权所作的出资,以及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利用他物权所获得的收益享有共同使用的权利。
②共同支配权。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和处分决定,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或处分。
③利益分配权。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利润,均享有分配的权利。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①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缴纳客自认缴的出资。
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③合伙企业续存期间,合伙人不得擅自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他人。
④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其他经济实体出资。
⑤禁止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⑥禁止合伙人的债权人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2.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投资人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的唯一合法所有者。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说,当投资人申报登记的出资不足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负的债务时,投资人就必须以其个人财产甚至是家庭财产来清偿债务。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合伙企业与独资公司相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见独资公司)。

3.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哪些共同点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共同点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均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扩展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只有投资者一位自然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2、适用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适用于《合伙企业法》。
3、设立条件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 国籍。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而且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有限”、“ ”、“公司”等字样。
普通合伙企业关于合伙人的人数。合伙人数应不少于2人;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的合伙人必须向合伙组织出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哪些共同点

4.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什么特征,有什么区别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有:

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2.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投资,财产和利润归该投资者所有,故其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由各合伙人出资所形成的,在共同经营中要求共担风险,要求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企业事务的管理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事务管理具有最终的决定权,投资人独资出资,独资经营,自行作出决策。首先以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前提,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企业事务管理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合伙人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但是重大事项仍然是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投资转让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由于不能分离,投资人要转让投资或撤回资本,只能通过彻底转让企业或者解散企业的方式;而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合伙人既可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可以通过退伙的方式转让其财产。

5.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6.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异同有哪些?

答案有点长哦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企业性质
    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投资人
    ①投资人是自然人;②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③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

    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
    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企业名称
    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出  资
    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

    投资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企业事务管理
    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但企业内部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企业解散后,财产清偿顺序
    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剩余部分归投资人所有)
①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合伙企业所欠税款;③合伙企业的债务;④返还合伙人的出资(仍有剩余,在合伙人之间按约定分配)

    企业解散后,企业存续期间债务的清偿责任5年后归于消灭。

公司性质: 
是依据公司的组织形式和对外承担责任形式的不同对公司进行的分类,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按照新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要件有: 
1、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但可分期缴纳(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在其中,对于一人有限公司又做了特别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在于: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设立要件有: 
1、主体。公司法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其也可分期缴纳,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3、出资方式,与有限责任公司一样。 


还有其他分类如下: 
一、无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两合公司 
一、根据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的公司分类 
二、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三、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 
四、母公司和子公司 
五、总公司和分公司 
六、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创业者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和个人独资等企业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注册资本要求较高,且需经省级政府的批准,不为一般的创业者所采用。合伙和个人独资因创业者须承担无限责任,选择这两种企业形式的也相对较少。有限责任公司是绝大多数创业者所乐于采用的组织形式。 

以我国现行法律,个人创业的法律途径主要有:申请登记从事个体工商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合伙企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如果您从事的创业活动主要以您本人或家庭成员的劳动为基础的小商品零售及餐饮、理发、洗烫、花店、报刊零售等社会服务业,建议您申请登记成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资金没有法定要求,其经营收入归公民个人或家庭所有。但个体工商户不属于经济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要对自身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其中,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偿还,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偿还。 

如果您欲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按新《公司法》股东人数须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3万元。也可以注册为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且需要一次性交清。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以工业产权(主要是专利、商标)、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但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可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五。因此,您如果采用有限责任形式创业,除了其余股东出资及可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您实际以现金货币作为出资可能大大低于十万元。有限公司股东须在公司名称核准后,公司营业执照颁布前而由法定验资单位对股东出资进行验证。有限责任公司本身以其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创业总有风险,如有可能建议您尽量按《公司法》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进行创业。 

如果您欲设立合伙企业,根据《合伙法》必须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法律对合伙企业的注册资金没有最低限度要求和需要由法定机构强制验资的要求,但要求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及劳务出资。以货币出资的,应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或出具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以实物出资的,应出具实物的所有权或许可用于合伙企业投资的使用证明;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出具土地使用权证明;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应出具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证明;不能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的,应当有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以劳务出资的,应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或出具经全体合伙人认定的书面文件。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其对企业债务先用合伙企业财产抵偿,在抵偿不足时,由合伙人以其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设立时虽无最低限度出资要求,但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风险较大。若您采用合伙形式创业,请谨慎选择合伙对象。 

此外,最近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可以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该法亦没有规定投资人出资的最低限度和须法定验资机构验资的规定,只规定须由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包括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出资额指投资人以货币出资的数额,以及采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作价数额。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应当与企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出资方式指投资人一个人财物出资,或者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以个人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示的,该责任消灭。相对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而言,个人独资企业更能满足资金缺乏、又不愿与人合股或合伙的个人进行创业。如您选择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创业,则尤需注意在无人帮助监督情况下加强控制企业的各类风险。

7.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哪些共同点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共同点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均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扩展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只有投资者一位自然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2、适用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适用于《合伙企业法》。
3、设立条件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国籍。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而且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有限”、“”、“公司”等字样。
普通合伙企业关于合伙人的人数。合伙人数应不少于2人;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的合伙人必须向合伙组织出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哪些共同点

8.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指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普通合伙企业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人数上,个人独资企业只是一人成立的企业,而合伙企业应由两人以上成立。就是因为合伙企业人数较多,为保障每个合伙人的权益,所以相关规定更为复杂,对于合伙人的入伙、退伙、经营权、分红等都有着细致的规定,鉴于本文目的不作展开。另外,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较为常见,多数合伙企业都是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主要用于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常见的有限合伙企业如私募股权投资(前文已有相关说明)。而个人独资企业因为不涉及多人利益,因此规定较为简单,也不存在多种类型,适用于业务模式简单、投入较低的项目。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界定为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