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

2024-05-09 17:12

1. 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

十天内。
根据《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规定:
第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研究、核实。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但是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审计报告应予保留,不得遗弃、增删或者修改。

根据《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规定:
第十三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十日。
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的书面说明或者修改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由审计组所在部门接收。
第十四条
审计组所在部门收到审计报告后,应当对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负责。
审计组所在部门根据审计报告及审核意见提出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连同审计报告及审核意见报送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复核。

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

2. 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

十天内。
根据《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规定:
第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研究、核实。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但是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审计报告应予保留,不得遗弃、增删或者修改。

根据《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规定:
第十三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提出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六十日。
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及审计组的书面说明或者修改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由审计组所在部门接收。
第十四条
审计组所在部门收到审计报告后,应当对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审计报告的审核意见负责。
审计组所在部门根据审计报告及审核意见提出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代拟稿,连同审计报告及审核意见报送复核机构或者专职复核人员复核。

3. 审计机关应当在审计几日前

一、审计通知书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
【《审计法》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二、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
【《审计法》第四十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三、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审计法》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四、被审计单位对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财政收支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审计监督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五、审计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在审计报告要求的时限内(不超过送达之日起60日),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报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闽政文﹝2012﹞49号)】第一点  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报告。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的通知》闽审法﹝2011﹞110号) 《审计报告》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被审计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日(审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六、接受审计移送书的部门应在收到移动处理书之日起90日内书面反馈审计机关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闽政文﹝2012﹞49号)第2、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司法机关等部门对审计机关移送有关问题和责任人员的查处情况,应在收到移动处理书之日起90日内书面反馈审计机关。】
七、审计决定救济途径的时限
一是提请裁决。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二是申请复议。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
三是提起诉讼。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地方审计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的通知》闽审法﹝2011﹞110号)《审计决定》格式 】
八、审计处罚决定执行时限15日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的通知》闽审法﹝2011﹞110号)《审计处罚决定》格式 】

审计机关应当在审计几日前

4. 审计报告签署的日前应该是

B由于审计报告日期是明确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所负责任的最后期限,因此审计报告日期的重要性就在于其关系到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承担审计责任和责任大小的截止时点问题,注册会计师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但是,在审计实务中,一些注册会计师不仅对审计报告日期的理解存在错误的认识,而且在审计实务中还存在错误运用的问题。如将审计报告日期误认为是审计报告签发日以及对“审计报告日期”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日”及“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管理当局声明书日期”的相互关系区分不清等。本文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期方面存在的误区从四个方面分析如下:误区之一: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日”和“主任会计师签发审计报告日”的关系混淆不清  新《审计报告》准则规定:“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中注协编写的新《审计报告》准则讲解又补充解释到:“签署审计报告的日期通常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为同一天,或晚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而“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日”是指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确认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会计报表并对外公布已审计会计报表(其中包括确认审计调整事项)的日期。但是,一些注册会计师在实务中往往是反过来的,即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的日期往往总是早于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这是由于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总是在完成了第三级复核后就签发审计报告,而注册会计师则将主任会计师签发审计报告的日期误认为就是审计报告日期,根本不考虑还需提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外签署会计报表的问题。规范的做法应该是,注册会计师把主任会计师已签发的(即批准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报告草稿和已审计会计报表草稿一同提交给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如果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批准并签署了已审计会计报表,则注册会计师才可以签署审计报告,这样就形成了审计报告日期通常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为同一天,或可能晚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日期的情形,而不会出现审计报告日期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日期。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审计实务中主任会计师签发审计报告的日期实际上是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所有复核程序,认为可以将审计报告草稿和已审计会计报表草稿提交给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审计意见的日期,这个日期不等于就是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署的日期,审计报告日期应该根据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批准并签署已审计会计报表的日期来决定,但如果主任会计师签发审计报告的日期和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批准并签署已审计会计报表的日期在同一天,则日期可能一致。误区之二: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日期”的关系混淆不清  一些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日期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管理当局声明书日期”之间的关系往往混淆不清,常常使得“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管理当局声明书日期”早于审计报告日期。在审计实务中,由于一些注册会计师习惯于在审计过程中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索取声明书,而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总是注册会计师什么时候向其索要声明书,就签发什么日期,这就造成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声明书的日期常常早于审计报告日期的情形。根据第23号《管理当局声明》具体准则的规定:“管理当局声明书的日期通常应当与审计报告日期一致。但某些交易或事项的声明书日期,可以是注册会计师获取该声明书的日期。”,这项规定说明了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日期不是绝对固定的,因为管理当局声明书是审计证据的一部分,是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之一,只是在通常情况下应该与审计报告日期一致,但在特殊情况下,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可能对某些特殊交易或事项出具单独的声明书,这时,被审计单位所出具声明书的日期可能在审计报告日期以前,也有可能在审计报告日期以后。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在今后的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在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索取管理当局声明书前应向其说明情况,得到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理解和支持,最好能够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将声明书的日期签署到约定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会计报表公布日),如果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不同意签署滞后的日期或审计业务约定书没有约定出具审计报告的日期或审计报告日期无法准确预计,则注册会计师可以在基本完成所有审计工作,并在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征求对审计报告草稿和已审计会计报表草稿意见的同时提请管理当局签署管理当局声明书,这样,声明书的日期即可与审计报告日期相一致。当然,对于某些特殊交易或事项声明书的日期,仍然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其特殊交易或事项单独出具声明书的具体日期。误区之三:对审计报告日期与“期后”和“日后”的关系模糊不清  第15号《期后事项》具体准则规定,“期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发生的,以及审计报告日至会计报表公布日发生的对会计报表产生影响的事项。可见,《期后事项》准则所规定的“期后”是两个时间段。但是,新《审计报告》具体准则又规定,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由此可见,新《审计报告》具体准则已经取消了审计报告日至会计报表公布日的时间段,所以,现行准则对“期后事项”在时间段上的规定仅是原准则所规定的前一部分,即现行审计准则所述的“期后”仅指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的时间段。《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日后事项”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有利或不利事项。《指南》对“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的解释是:“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通常是指对财务报告的内容负有法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批准财务报告向企业外部公布的日期。”。由此可见,如果审计报告日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批准并签署已审计会计报表为同一天,则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日后”与审计准则所规定的“期后”在时间概念上实际上就是一回事,此时,“日后”和“期后”实际上就是同一个含意。所以,注册会计师在今后的审计中,在一般情形下,可以将审计准则所规定的“期后 ”与会计准则所规定的“日后”作同一含意的理解。但必须注意区分在审计和会计不同的专业文书中要按照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分别使用各自的专业术语。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所谓“期后”和“日后”仅是从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不同的角度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描述,在一般情况下,均是指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或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对会计报表产生影响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有利或不利事项。另外,该问题还提示我们注册会计师,在今后的审计实务中不仅要注意区分审计准则和会计准则对同一事项不同的表述,而且要学会从审计和会计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和判断有关问题。误区之四:对重新出具审计报告时签署的日期模糊不清  第15号《期后事项》具体准则第十六条规定,如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日至会计报表公布日获知的期后事项实施了追加审计程序,并已作适当处理,注册会计师可选用签署双重报告日期或更改审计报告日期的方法,即将原定审计报告日推迟至完成追加审计程序时的审计报告日。但是,由于新《审计报告》准则规定了“审计报告日期不应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所以,笔者认为,今后不应出现“审计报告日至会计报表公布日”的时间段,也不会再有注册会计师因获知这段时间的期后事项而实施追加审计程序的情形,注册会计师也就不需要再因此问题的存在而更改审计报告日期。另外,在有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项目中,如果前任注册会计师因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已经对前期会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或者否定意见,而被审计单位已经在本期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重新编制了该前期会计报表,前任注册会计师可应被审计单位的要求对重新编制的前期会计报表重新出具审计报告,但应当与被审计单位就执行这项业务作出协商和安排,并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在出具重新编制的审计报告前,前任注册会计师应该对导致前期会计报表重新编制的交易或事项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但此时重新出具审计报告时,注册会计师一般应当使用原审计报告日期,以避免审计报告使用人误认为注册会计师审计了该日期以后的会计记录、交易或事项。

5. 审计报告日是指( )。

【答案】D
【答案解析】考点:审计报告日详解: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审计报告日期时,应当考虑:(1)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已经完成;(2)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的事项已经提出,被审计单位已经作出调整或者拒绝作出调整;(3)管理层已经正式签署财务报表。故A、B、C均不正确。审计报告日标志着审计工作的完成,正确答案选D。

审计报告日是指( )。

6. 并应当在实施审计几天前


一、审计通知书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
【《审计法》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二、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
【《审计法》第四十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对象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三、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审计法》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四、被审计单位对预算执行、财政决算、财政收支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和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审计监督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审计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五、审计组应督促被审计单位在在审计报告要求的时限内(不超过送达之日起60日),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报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闽政文﹝2012﹞49号)】第一点  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报告。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的通知》闽审法﹝2011﹞110号) 《审计报告》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被审计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日(审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全称或者规范简称)。】
六、接受审计移送书的部门应在收到移动处理书之日起90日内书面反馈审计机关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闽政文﹝2012﹞49号)第2、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司法机关等部门对审计机关移送有关问题和责任人员的查处情况,应在收到移动处理书之日起90日内书面反馈审计机关。】
七、审计决定救济途径的时限
一是提请裁决。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二是申请复议。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
三是提起诉讼。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地方审计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本决定照常执行。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的通知》闽审法﹝2011﹞110号)《审计决定》格式 】
八、审计处罚决定执行时限15日
【《福建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审计署关于印发主要审计文书种类和参考格式的通知》的通知》闽审法﹝2011﹞110号)《审计处罚决定》格式 】

7. 审计的实施阶段是从审计员进去被审计单位到完成审计报告这段时间对还是错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审计的实施阶段是从审计员进去被审计单位到完成审计报告这段时间对的哦 1、审计准备阶段。审计机关根据项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事项开展审前调查活动,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2、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审计证明材料。3、审计报告阶段。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者审计机关;自接到审计报告十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4、审计处理阶段。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被审计单位对地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摘要】
审计的实施阶段是从审计员进去被审计单位到完成审计报告这段时间对还是错【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审计的实施阶段是从审计员进去被审计单位到完成审计报告这段时间对的哦 1、审计准备阶段。审计机关根据项目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事项开展审前调查活动,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2、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审计证明材料。3、审计报告阶段。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者审计机关;自接到审计报告十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4、审计处理阶段。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被审计单位对地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回答】

审计的实施阶段是从审计员进去被审计单位到完成审计报告这段时间对还是错

8. 在确定审计报告日时,审计人员要获取哪些审计证据

1.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如被审计单位会议记录、内部控制手册、询证函的回函、分析师的报告、与竞争者的比较数据等;2.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如通过检查存货获取存货存在性的证据等;3.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摘要】
在确定审计报告日时,审计人员要获取哪些审计证据【提问】
1.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如被审计单位会议记录、内部控制手册、询证函的回函、分析师的报告、与竞争者的比较数据等;2.通过询问、观察和检查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如通过检查存货获取存货存在性的证据等;3.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息,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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