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科创12条: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补贴 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

2024-05-05 07:25

1. 广州出台科创12条: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补贴 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

6月20日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出台12条重磅内容,包括面向港澳开放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个税补贴、3年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等。
观点地产网讯: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6月20日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出台12条重磅内容,包括面向港澳开放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个税补贴、3年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等。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12条内容涵盖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基础能力建设、粤港澳科技合作、人才和用地等方面,具体为:
一是构建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联动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等重大载体建设。
二是支持国际一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省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与港澳合作,共同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
三是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面向港澳有序开放。联合共设粤港澳大湾区(粤穗)开放基金,市财政每年投入6000万元支持穗港澳联合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四是建设一批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基地被认定为省级孵化器的,可享受广州市相关优惠政策。
五是面向港澳开放广州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允许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牵头或独立申报广州市科技计划;优先选择在广州市产业化的,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六是协同推进广州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允许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港澳两地牵头或参与单位。
七是完善港澳人才保障机制。深化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积分试点;对在穗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税负补贴。
八是按照职住平衡、就近建设、定向供应的原则,鼓励市、区以及用人单位等多主体供给,通过新增筹建、园区配建、城市更新等方式,在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人才密集区建设人才住房。广州市力争3年内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供给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中的人才使用。
九是建立对口联系工作制度予以精准服务;挖掘科技创新企业并组织赴港上市。
十是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加大对首次投放的重大创新产品采购力度;实施重大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为重大创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
十一是放宽科技创新设施用地限制。通过“三旧”改造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实验室等,依法适当放宽地块容积率限制,缩短规划审批时间。
十二是简化科技创新用地相关手续。符合产业准入条件的创新主体,临时改变现有建筑使用功能用于创新活动的,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广州出台科创12条: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补贴 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

2. 广州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补贴 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

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6月20日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出台12条重磅内容,包括面向港澳开放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个税补贴、3年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等。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12条内容涵盖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基础能力建设、粤港澳科技合作、人才和用地等方面,具体为:
一是构建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联动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等重大载体建设。
二是支持国际一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省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与港澳合作,共同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
三是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面向港澳有序开放。联合共设粤港澳大湾区(粤穗)开放基金,市财政每年投入6000万元支持穗港澳联合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四是建设一批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基地被认定为省级孵化器的,可享受广州市相关优惠政策。
五是面向港澳开放广州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允许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牵头或独立申报广州市科技计划;优先选择在广州市产业化的,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六是协同推进广州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允许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港澳两地牵头或参与单位。
七是完善港澳人才保障机制。深化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积分试点;对在穗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税负补贴。
八是按照职住平衡、就近建设、定向供应的原则,鼓励市、区以及用人单位等多主体供给,通过新增筹建、园区配建、城市更新等方式,在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人才密集区建设人才住房。广州市力争3年内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供给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中的人才使用。
九是建立对口联系工作制度予以精准服务;挖掘科技创新企业并组织赴港上市。
十是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加大对首次投放的重大创新产品采购力度;实施重大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为重大创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
十一是放宽科技创新设施用地限制。通过“三旧”改造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实验室等,依法适当放宽地块容积率限制,缩短规划审批时间。
十二是简化科技创新用地相关手续。符合产业准入条件的创新主体,临时改变现有建筑使用功能用于创新活动的,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广州揽才出大招:贡献突出者可获赠所租人才公寓

记者6月2日从广州市委组织部获悉,广州市委、市政府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实施“广聚英才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广聚英才计划”)。“广聚英才计划”提出19项创新举措,包括构建人才安居保障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
作为大湾区内出台的首个城市人才发展战略性文件,“广聚英才计划”将聚才视野拓展到粤港澳大湾区,注重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对广州人才事业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安排。
“广聚英才计划”表示,广州将搭建创投机构与人才创新项目充分对接平台,研究设立较大规模的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建立“人才服务银行”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最高2000万元免抵押、免担保的人才信用贷款;在市属三甲医院探索实施国际医疗保险结算服务;在部分中小学探索开展双语教学试点,让海外人才子女尽快适应国内求学环境;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白云国际机场候机室VIP待遇,为人才、配偶的双方父母提供广州市户籍老人公共交通乘车优惠,解除人才在穗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
在住房方面,广州将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补贴或免租入住的人才公寓,贡献突出的杰出人才可无偿获赠所租人才公寓。通过新增筹建、园区配建、城市更新、共有产权等方式,力争3年内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供给重点人才使用。对来穗工作并落户的博士后、博士给予安家费或生活补贴,支持各区为硕士生、本科生等青年人才提供安居保障,满足人才住房需求。
此外,广州将充分发挥科教人才资源最为集聚、丰富的优势,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科技型企业兼职或在岗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转化所得净收入可按不少于70%的比例奖励给人才。对入选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的重点人才,按较高比例给予人才经费和项目资金配套,并对人才所在单位给予奖励补贴。

广州揽才出大招:贡献突出者可获赠所租人才公寓

4. 广州贡献突出者可获赠所租人才公寓

小编从广州市委组织部获悉,广州市委、市政府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实施“广聚英才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广聚英才计划”)。“广聚英才计划”提出19项创新举措,包括构建人才安居保障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
作为大湾区内出台的首个城市人才发展战略性文件,“广聚英才计划”将聚才视野拓展到粤港澳大湾区,注重提升人才国际竞争力,对广州人才事业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安排。
“广聚英才计划”表示,广州将搭建创投机构与人才创新项目充分对接平台,研究设立较大规模的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建立“人才服务银行”为高层次人才创业提供最高2000万元免抵押、免担保的人才信用贷款;在市属三甲医院探索实施国际医疗保险结算服务;在部分中小学探索开展双语教学试点,让海外人才子女尽快适应国内求学环境;为高层次人才提供白云国际机场候机室VIP待遇,为人才、配偶的双方父母提供广州市户籍老人公共交通乘车优惠,解除人才在穗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
在住房方面,广州将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补贴或免租入住的人才公寓,贡献突出的杰出人才可无偿获赠所租人才公寓。通过新增筹建、园区配建、城市更新、共有产权等方式,力争3年内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供给重点人才使用。对来穗工作并落户的博士后、博士给予安家费或生活补贴,支持各区为硕士生、本科生等青年人才提供安居保障,满足人才住房需求。
此外,广州将充分发挥科教人才资源最为集聚、丰富的优势,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科技型企业兼职或在岗对科技成果进行转化,转化所得净收入可按不少于70%的比例奖励给人才。对入选国家、省重大人才工程的重点人才,按较高比例给予人才经费和项目资金配套,并对人才所在单位给予奖励补贴。

5. 广州市本级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广州市本级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人才公寓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广州市本级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广州市本级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显示,申请租赁市本级人才公寓的人才,应属于下列人才类别之一:
    (一)经认定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具体标准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
    (二)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具体由市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四)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重点企业范围由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金融等管理部门制定企业名录,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五)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具体认定标准以市政府批准文件为准。
     广州市本级人才公寓分配流程 
    根据《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要求,市本级人才公寓分配程序如下:
    (一)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租赁。
    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和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租赁市本级人才公寓。具体程序如下:
    1、公布房源信息。
    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建设和筹集进度,在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布人才公寓房源信息。
    2、受理申请。
    申请人在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下载《广州市市本级人才公寓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向工作单位提交申请。是否属于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以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限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的身份和关系情况由申请人书面告知承诺。
    3、初审。
    所在单位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人才资格等申报情况的初审,并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
    4、复核和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单位提交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自有产权住房情况、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人才公寓及其他住房保障情况进行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收到提交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人才资格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将复核结果在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对于市高层次人才中需要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议定落实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报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议定,议定结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天。
    5、公布。
    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并在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布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名单。
    6、人才公寓分配。
    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申请人申请时间、人才层级、可供应房源等情况适时制定并公布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
    7、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分配结果安排申请人入住人才公寓,分配结果应当通过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单位整体租赁。
    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以及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申请市本级人才公寓,原则上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也可以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具体以市政府批准方案为准。具体程序如下:
    1、公布房源信息。
    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人才公寓房源建设和筹集进度,在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布人才公寓房源信息。
    2、受理申请及审核。
    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单位提交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是否已享受人才公寓及其他住房保障情况进行审核;市委组织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等自收到提交资料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单位及个人申报情况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送市住房保障部门。
    3、制定分配方案。
    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结合城市建设、产业发展需求,以及拟供应房源的地点、数量及申请情况,制订分配方案。
    4、整体配租。
    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房屋分配方案,向各单位分配房屋。分配结果应当通过市住房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与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人才公寓实施机构签订整体租赁合同。
    5、单位分租。
    用人单位结合房源和需求情况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制订具体分配管理方案。用人单位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分配结果报送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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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本级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6. 广州对《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政府可给予租金补贴

凤凰网房产淄博讯(编辑 姜鹤)据广东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5月10日至5月19日,《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所谓“人才公寓”,是指由政府、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或其他社会力量建设筹集,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以及中高层次人才供应的住房。
人才公寓在哪里怎么来?
《意见稿》显是,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中心城区以及产业、人才集聚区域的用地规划中预留人才公寓的规划用地指标。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
其中,招拍挂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
同时,鼓励企业将通过招拍挂取得的自持租赁住房用于人才公寓,市、区政府可以结合市场租金水平给予适当的补贴。
人才公寓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人才公寓面向中高层次人才的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
如何分配管理?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户为单位,每户家庭在全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套人才公寓。
区政府建设筹集的人才公寓,向区认定的人才供应。供应对象可以结合产业政策导向,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
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自行建设筹集人才公寓的,原则上向本单位的人才供应。
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承租市本级人才公寓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市级高层次人才除外),且当前未享受人才公寓保障。
市本级人才公寓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期满后申请主体仍符合市本级人才公寓供应条件且需要续租的,经批准后可以续租。
哪些人享受人才公寓?
经广州市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或评选的本行业领域优秀人才和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租赁市本级人才公寓。
另一种申请方式为,单位整体租赁。重点企业的中高层次人才以及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申请市本级人才公寓,原则上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
此外,广州市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的中高层次人才也可以采取单位整体租赁的分配方式。
整体配租的。人才公寓所有权人(单位)或者其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根据房屋分配方案,向各单位分配房屋。分配结果应当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单位分租。用人单位结合房源和需求情况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制订具体分配管理方案。

7. 广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广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需要满足《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和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
法律依据:《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持有《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广州市杰出专家(以下简称“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以下简称“优秀专家”)和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以下简称“青年后备人才”)。

广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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