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新政策

2024-05-11 18:35

1. 深圳小产权房新政策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1、小产权房不得发证,同时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2、对未拆除的房屋也不能颁发房产证,但依法享有居住权40年,产权到期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3、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
一、小产权房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首先需要在沟通和了解的基础上,按照约定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等等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上签署双方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且要加盖手印或者是盖私章。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出房屋的详细信息;
2、申请交易。买卖双方去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在部门的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一个方法买卖的信息表。要按照合同的内容填写,尤其是要注意合同中成交价款一项,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成交价;
4、网签后,就要在前台窗口领取相应的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
5、去财政部门的受理大厅,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为下一步登记发证做准备;
6、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地方,各地方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大多数是直接去国土局缴纳;
7、持相关资料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注意卖方的夫妻双方一定要到场并且当场签名确认;
8、登记过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大产权房和小产权房的区别:
1、依据不同。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乡镇政府颁发,职工并没有实际的产权,大产权房的房产证由国家颁发,被国家认可和接受;
2、方式不同。职工想要转让小产权房的话,必须在购买五年之后才能够进行,职工可以自由出售或转让大产权房,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3、性质不同。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一般是归乡政府集体所有,并且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大产权房的用地是由国家划拨或者转让的,销售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总之,小产权房不得发证,同时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对未拆除的房屋也不能颁发房产证,但依法享有居住权40年,产权到期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
一、小产权和大产权的区别
小产权和大产权的区别:小产权房:(1)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乡镇颁发,个人并没有实际的产权。(2)个人想要转让小产权房,必须在购买满五年之后才能够进行。(3)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一般是归乡集体所有,并且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4)购买小产权房之后,若要再转让,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便不能够上市交易。大产权房:(1)大产权房的房产证由国家颁发,被国家认可和接受。(2)职工可以自由或转让大产权房,没有时间上规定。(3)大产权房的用地是由国家(也就是当地)划拨或者转让的,销售对象可以是任何人。(4)购买大产权房之后,购买者可以自由进行使用、或转让,不用补缴任何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我市违法建筑销售市场监管的建议》
一、规范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凭证开发、经营。所有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必须取得相应规模的土地使用权方可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开发。对存在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之前,市房产管理局将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建议对其新开发项目进行限制。已经审批成立的房地产暂定资质企业,2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开工建设的,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予以注销。企业资质年检未通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房产管理局将书面函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对其参与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招标、拍卖予以限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延续过程中业绩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将严格按照资质等级的要求予以降级处理。
二、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虚报、瞒报、漏报和迟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将作为开发经营不良行为记入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并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视情况作出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的处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办理项目资本金监管手续,未办理资本金监管手续擅自进行开发经营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深圳小产权房新政策

2. 深圳市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一、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清退工作方案》要求,将不符合规划、违法建设、存在生态安全隐患、低效粗放利用等情形的现状建设用地拆除并复绿。全市建设用地清退总规模不低于30平方公里。
省政府在文件中明确指出,广州市应及时调整执行住房限购政策的行政区域范围(这说明广州将有部分区域不限购了);省内各城市去库存周期要控制在16个月以内,并详细制定了省内各城市相应的去库存硬指标。毫无疑问的是,深圳去库存指标为0。
另外,实施长达10年之久的70/90政策在该文件中正式取消。文件声明: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进一步发挥市配置资源作用。对商品住房项目停止实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在5%—12%之间自行确定合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深圳小产权房能买吗?
深圳市人大代表在《关于加强我市违法建筑销售市场监管的建议》中指出,尽管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整治、查处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违法建筑),但通过“深圳小产权房门户网站”了解,我市违法建筑销售市场存在的问题十分严重。
律师认为,“小产权房”营销网站进行经营,需要有主管机关许可才可以。网站在销售时以迷惑、欺骗的方式诱导消费者,是在为违法建筑推波助澜。郑伟律师指出,卖房的主体限定在产权人、中介公司和法院三者,“小产权房”营销网站并不属于这三种情形的销售。对于销售人员“运营推送”的说法,郑伟律师并不认同,他说这种提法是在“偷换概念”,即公司的性质到底是“策划”还是“销售”并不明确。
律师提示消费者,尽量不要购买“小产权房”。
1、“小产权房”没有产权的,不能取得产权证。
2、如果出现拆迁或征收,“小产权房”的获益人是村集体组织,购买者不能取得任何收益。
3、不要相信销售人员的推销,按照法律,“小产权房”是不能进行销售的。

3. 今年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正常是50岁,特殊情况下是55岁。
根据法律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今年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4. 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流程》(深龙更新整备〔2021〕99号)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深圳首个集体土地城市更新业主房屋确权项目正式在坪地街道惠华项目上实践并公示; 该确权行为一改传统专规阶段才予确权的流程,提前到未立项、意愿征集阶段便要求同时确权(比传统提前2~5年,确权后修改业主名字很困难),以减少小产权房地下交易量,打击市场违规套利行为。速度好快、效率好高,为深圳办事机制点赞,房屋确权深圳小产权房更新条例城市更新旧改房地产

【摘要】
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提问】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龙岗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流程》(深龙更新整备〔2021〕99号)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深圳首个集体土地城市更新业主房屋确权项目正式在坪地街道惠华项目上实践并公示; 该确权行为一改传统专规阶段才予确权的流程,提前到未立项、意愿征集阶段便要求同时确权(比传统提前2~5年,确权后修改业主名字很困难),以减少小产权房地下交易量,打击市场违规套利行为。速度好快、效率好高,为深圳办事机制点赞,房屋确权深圳小产权房更新条例城市更新旧改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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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8年深圳小产权房有哪些政策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种房屋没有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通常该房屋的房产证都是由乡镇所颁发。近年来,深圳当地正对小产权房实行整改,那么深圳小产权房有哪些最新政策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深圳小产权房有哪些最新政策
1、深圳最新房产政策规定,小产权房不得颁发房产证,同时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2、不限定小产权的开发与购买,但小产权房开发与购买需要得到深圳政府部门或者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审批,对于那些符合城市发展的才能够建立,否则间将视为违法建筑,日后有可能需要拆除。
3、针对那些已经购买小产权的家庭,因为房屋无法收回,所以对于部分阻碍深圳城市规划发展的房屋给予拆除并支付相应的补贴,对未拆除的房屋也不能颁发房产证,但依法享有居住权40年,产权到期后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购买小产权房有哪些风险
1、法律风险
小产权房在流通转让时存在许多风险,因为小产权房并不是商品房,只拥有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因此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小产权房是无效的,我们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购买小产权房人们的利益。
2、房屋质量风险
目前对小产权房屋的开发建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应小产权房屋在房屋建造监管时存在些问题,而小产权房屋的开发得不到银行贷款支持,在房屋质量上难以得到保证。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给大家对小产权房有一定了解,我们在购房时需要看清房屋的产权,对于那些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最好不要购买。

2018年深圳小产权房有哪些政策

6. 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一般是指未办理相关证件,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的房屋,这也就意味着其房屋的合法性不被国家承认,若是去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等证件时,是不予进行办理的。农村土地属于该村集体组织所有,并且执行一户一宅的制度,据了解,国家严令禁止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建造小产权房,若是有人违规建造,将会面临惩处。小产权房不止禁止新建,还禁止买卖,若是违规买卖小产权房,买卖人将会被没收非法收入,对于那些拥有城镇户口却想要买农村的房屋的人来说,是被禁止购买的。虽然小产权房不容许买卖,但是可以转让,但是转让双方得是同属于一个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转让前还得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待申请通过后,便可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7. 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

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1、新政:“十三五”期间至少筹建30万套人才住房
21日,深圳市政府举行了《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情况介绍会。这份2016年7月30日印发的措施提出,“十三五”期间,深圳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
值得注意的是,40万套的建设量,几乎相当于特区成立30多年以来建设的政策性住房总和,也超出了“十二五”期间深圳开工的35.7万套商品房总量。
人才住房用地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政策。土地空间紧张的深圳,为了确保人才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对用地保障提出多条规定,包括:
每年新增供应的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应当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60%;
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
城市更新项目人才住房基准配建比例不低于15%;
新建或扩建的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不少于总建筑面积25%的人才公寓;
创新出让模式,在招拍挂过程中实行竞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即竞地价达到一定程度后,转为竞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房。例如:鼓励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人才住房;利用地铁、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上盖配建人才住房;大力挖掘社会存量住房资源。
为提升人才住房建设运营管理能力,日前深圳市还成立了国有独资的人才住房专营机构——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负责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等业务。
2、新政后,“小产权房”或许多了一条新出路
深圳存在大量历史遗留建筑,俗称“小产权房”。此前,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数据显示,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总计达37.74万栋,约4亿平方米。
这些“小产权房”手续不完备,存在安全隐患,但在当前社会情况下,又难以拆除或者转正。此次,新政中有多条措施涉及“小产权房”,或为“小产权房”处置提供一条新出路。
措施一:鼓励有条件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利用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等存量土地集中建设人才住房,允许其在户型面积、租售价格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并在土地收益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优惠。
措施二:“十三五”期间,通过没收、租赁、征收历史遗留建筑等方式筹集不少于8万套人才住房。
措施三:支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依法将已建成、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住房改造为租赁型人才住房。
措施四:探索政府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作开发、共享受的人才住房建设运营模式。
这些措施是否会得到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和原村民的支持与配合,还有待观察。
3、高房价之压,人才流失成深圳首要难题
根据深圳市规土委数据计算,2011年全年深圳新建商品住房的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18988元,至2015年已涨到每平方米33526元,涨幅为76%。而深圳市统计局数据显示,同期深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仅为22%。
高企的房价在令人才止步的同时,更令企业家们担忧。“从企业能承担的成本角度考虑,我们给员工涨工资能涨15%,但房价一年里涨了太多,这会让员工很难在深圳立足,导致我们招揽人才变得越来越困难,没了人才,企业以后就没有发展后劲。”一位深圳科技企业董事长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洪海灵在介绍会上说:“近年来深圳居住成本不断增加,住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面对高房价,我市各企事业单位引进和留住人才的困难和压力与日俱增。此外,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全市人才对住房的需求将高达51万套,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促进人才在深安居乐业已十分迫切。”
措施的一个核心内容就是将人才住房从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并结合人才群体的多元化需求加以完善,形成面向人才量身定做且具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从而构建“促发展”的人才住房与“保基本”的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公共住房体系。“人才安居是贯彻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一项激励政策,目的在于通过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长期发展驱动力。”洪海灵说。
措施规定,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机制。洪海灵表示,深圳是土地资源极其稀缺的城市,住房供需矛盾突出,这决定了人才住房也必然属于稀缺资源。人才住房不得转变为商品房上市流转,可以杜绝通过人才住房牟取暴利,也有利于实现人才住房“只增不减”,充分发挥其住房蓄水池效应。
按规定,措施的实施细则将在3个月内出台,涉及法规规章及配套文件修订也将在3个月内提交送审稿。

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

8. 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有哪些?

小产权在各个地区都存在,不同地区对于小产权房的政策规定不一样。那么,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有哪些?深圳支持小产权房的上市交易吗?深圳对于小产权房的限制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了解深圳小产权房最新政策的内容。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市查违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深圳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将区别历史遗留违建违法程度,针对已有的深圳小产权房分别采用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者没收、临时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处理。
市查违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对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进行处理,2009年6月2日出台了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与国土资源部文件不存在法律适用和法理上的冲突,因此,国土资源部文件不会对深圳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造成根本性的影响。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由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成因复杂、类型各异,在《决定》原则规定的基础上,相关配套政策在探索建立或者不断完善之中,国土资源部文件的相关精神对深圳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虽然深圳处理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不是国土资源部文件所说的“小产权房”,但并不意味着深圳民间所说的“小产权房”就能够得到处理确认,严厉打击非法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是深圳一贯坚持的立场,《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已经规定了依法拆除、没收等法律责任,在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后续处理过程中也将继续坚持这一立场。
市查违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不能简单理解为“处理发证”。《决定》第五条规定“经普查记录的违法建筑,市政府应当区别其违法程度,根据本决定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要求,分别采用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者没收、临时使用等方式,分期分批处理。”因此,从处理结果上看,我市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主要包括确认产权、依法拆除、依法没收、临时使用等四种情形。
对于广受关注的目前我市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市查违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区两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在机构建设层面已基本到位。在政策制定方面,由于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问题复杂,在制定《决定》实施办法的过程中要进行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目前相关政策经过多次修订已渐趋成熟,将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出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我市违法建筑销售市场监管的建议》
一、规范房地产开发资质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凭证开发、经营。所有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必须取得相应规模的土地使用权方可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开发。对存在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之前,市房产管理局将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建议对其新开发项目进行限制。已经审批成立的房地产暂定资质企业,2年内无正当理由未开工建设的,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予以注销。企业资质年检未通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房产管理局将书面函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对其参与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招标、拍卖予以限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延续过程中业绩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将严格按照资质等级的要求予以降级处理。
二、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虚报、瞒报、漏报和迟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将作为开发经营不良行为记入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并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视情况作出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的处理。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必须办理项目资本金监管手续,未办理资本金监管手续擅自进行开发经营的,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