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通俗解释 破产解释

2024-05-06 14:11

1. 破产通俗解释 破产解释

1、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而人们有时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经营也叫作破产。
 
 2、经济意义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的一种特殊经济状态。在此状态中,债务人已无力支付其到期债务,而最终不得不倾其所有以偿债务。法律意义上的破产是指一种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通过这种手段和程序,概括性地解决债务人和众多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破产通俗解释 破产解释

2. 国家破产是什么意思?

国家破产是2002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提出来的,它是指一个国家对外资产小于对外负债,即资不抵债的状况。
“国家破产”更像是一个形容词,以体现一国经济形势之危急,而不是一个动词,并不预示着一个国家马上就会吹灯拔蜡、改换门庭,就拿冰岛来说,纵然外债远超过其国内生产总值,但是依然可以在现有的国际秩序框架内找到克服时艰的途径,比如向俄罗斯这样的大国借债,还可以寻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援助。

扩展资料:
国家债务危机之所以复杂就是因为它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程序,国家与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国家无法寻求破产法庭的保护,这样,国内破产法中诸如公正的法官、起诉保护以及在债权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强制进行非破产重组等条款在国家借款人破产的情况下都不存在了。
制度改革者面临的两难困境就是既要把这个国际金融体系中的漏洞补上,又不能把新兴市场上的投资者全都吓跑。
经济意义上的破产是指债务人的一种特殊经济状态,在此状态中,债务人已无力支付其到期债务,而最终不得不倾其所有以偿债务。法律意义上的破产是指一种法律手段和法律程序,通过这种手段和程序,概括性地解决债务人和众多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3. 什么是“国家破产”?

“国家破产”是指一个国家对外资产小于对外负债,即资不抵债的状况。这个概念是2002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提出来的。
国家手上有课税权、发钞票的权力、举债权,就使得国家不可能实际破产。国家破产体现的是一国经济形势的危急状况,表现为一国的信用出现危机。由于全球经济低迷,一些国家的债务问题日益严重,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国家增多。国家不能按时偿还到期债务,处于破产状态。

扩展资料:
为预防国家破产还未有太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减少过多的持有外币或是首要措施。对于已发生国家破产事件的国家而言,借贷显然已经迫在眉睫。
冰岛这一人口仅为30万的岛国金融业10多年来超常发展,金融行业与国外大肆开展信贷交易,其他行业企业在欧洲掀起的并购热潮也与金融业发展相辅相成。最后导致冰岛货币大幅贬值,冰岛克朗对欧元汇率缩水3成。
冰岛对此曾向其他国家求助,只有北欧邻国给予了帮助,“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得不结交新朋友”。俄罗斯缘于近些年凭借能源贸易积累了大量外汇储备,向冰岛提供援助并非难事。而能否通过此途径解决问题,还有待考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破产

什么是“国家破产”?

4. 国家破产是什么意思?在什么情况下国家会破产?

 国际上通常的国家破产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财政收入不足以支付其进口商品所必需的外汇,或是其主权债务大于其GDP。而在历史上,冰岛就出现过国家破产在当时,冰岛的主权债务已经高达1,300亿美元,而当时他的年GDP仅仅有190亿美元在每年偿还利息都是非常困难的。那么究竟在什么样的情况之下会出现国家破产呢?
1、主权债务过高
对于大部分的国家来说,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往往会借钱来进行生产,一方面可以发行主权债券,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向民众发行国债的方式来筹集资金。而对于大部分的国家来说,筹集国内的资金并不需要过多担心,因为完全可以通过定制钞票来解决国内的资金短缺问题,但是对于像其他国家所发行的主权债券来说就难以偿还了,因为对于这些在线来说往往要求利用美元或者说是国际通行货币来进行对付那么如果国家没有足够的资金和外汇储备来进行兑付的话,那么就可能会出现国家破产。
2、国内通货膨胀严重
除了主权债务危机以外,如果一个国家国内通货膨胀过于严重,那么也会引发国家破产,因为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如果国内的通货膨胀过于严重超发了大量的货币的话,那么国家整体的信用就已经出现实质上的破产,而对于现在国家来说,国家的信用就是国家最值钱的财富,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了任何信用的话,那么他所发行的货币是没有民众会认可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也可以从另外一种角度认为这个国家已经到达了破产的边沿,而为大多数人所熟知的委内瑞拉就达到7000%的通胀,事实上国家货币已经不值钱了。

5. 什么情况下叫 国家破产?

国家破产”这个概念是2002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来的,它指的是一个国家对外资产小于对外负债,即资不抵债的状况。

具体来说国家破产指的是一个国家的金融财政收入不足以支付其进口商品所必需的外汇,或是其主权债务大于其GDP,比如一个国家的GDP只有1000亿美元,但是它的对外债务却达到了1500亿美元,那这种就是属于资不抵债的的情况。

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所以要引入国家破产这个方案,其目的不是为了剥夺某个国家的主权,而是要建立一种“破产保护”的国际金融机制,让那些负债累累的国家得以申请“破产保护”,并使债务国能够尽快走出危机。

而最近几年实际上出现破产的国家并不在少数,比如在2008年发生金融危机之后,第一个破产的就是冰岛,一个人口只有32万的“迷你”型国家,金融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远远超过其他产业,该国金融业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损失惨重,其金融业外债已经超过1383亿美元,而冰岛国内生产总值仅为193.7亿美元。

进入2020年之后,因为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很多国家的生产、经济各方面都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外汇收入大幅减少,因此资不抵债的国家不断增加。

截止2020年第三季度,全球已有6个国家不能按时偿还到期的债务,处于“破产”状态,这些国家包括阿根廷、加蓬、印尼、马达加斯加、摩尔多瓦和瑙鲁等,其中阿根廷已经在巴西之前宣布国家破产。

另外全球无力偿还债务的国家总数已达到28个,未来这些国家的外贸出口以及国内经济不能得到改善,全球宣布破产的国家有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什么情况下叫 国家破产?

6. 国家破产的破产的基本概念


7. 国家破产意味着什么?

法律分析:
我国法规没有国家破产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国家破产意味着什么?

8. 一个国家宣布破产有什么后果

“国家破产”这个概念是2002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来的,它指的是一个国家对外资产小于对外负债,即资不抵债的状况。具体来说,国家破产指的是一个国家的金融财政收入不足以支付其进口商品所必需的外汇,或是其主权债务大于其GDP。
国家破产仅表示国家经济处于危急情况的一种状态,而不代表国家主权的丧失。毕竟企业破产了能把企业清算,但国家破产了总不能说去霸占人家国土。
如果一国国家破产了,还是有缓解办法的,比如向大国借债,再比如寻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助。然而,如果借贷国试图以此途径来控制破产国家,那么其国家将会变成附属国或者傀儡国,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失去独立的性质。
一、公司倒闭相关法律
公司倒闭,即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要将公司的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区别开,它们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7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破产规定》)。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原理与常规会计原理大不相同,因此,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必然与常规会计核算不同。国家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有1997年财政部制定的《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然而在目前会计实务中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
二、公司倒闭欠债怎么处理
破产公司一般应先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如果有欠款,法院将会根据相关法规依据清偿顺序让该公司偿还债务。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