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维修资金缴交方式、地点、提供的资料: 1、维修资金缴交方式为:2007年12月1日起,全市的维修资金由商品住宅的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自行缴交,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代收代缴业主的维修资金。 2、维修资金缴交地点:市房产交易大楼2楼办证大厅32和33号窗口。 3、缴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提供的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电子打印版) 湘潭市物业维修资金缴交程序: 房产交易大楼2楼32号窗口收件→审核→填写缴款通知单→银行交款→领缴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