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问苗诈骗案处理结果

2024-05-09 20:37

1. 河南问苗诈骗案处理结果

一、判令被告问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807118.12元及利息(利息以807118.12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息暂计13120元,本息合计820238元);二、判令被告河南问林苗木有限公司、中商国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被告问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南问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问苗商城APP平台,原告在问苗商城上注册了会员,根据问苗商城的规则,原告可以随时买进红豆杉苗,也可以随时卖出,所得收益全部归原告所有。自2019月12月份开始,原告在“问苗”APP上购买红豆杉并进行交易,原告陆续多次向问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入投资款,问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起初按照其承诺的收益率向原告兑付,原告在“问苗”APP上进行过提现。但是从今年3月15日开始,“问苗”APP关闭资金取回通道,原告不能在该软件上进行任何操作,问苗软件上显示原告尚有807118.12元权益额不能取回,原告多次找问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协商无果。被告河南问林苗木有限公司、中商国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被告问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其对问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义务全都没有履行到位、按照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的规定,被告河南问林苗木有限公司、中商国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在其未出资本息范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判决结果冻结被申请人河南问林苗木有限公司、问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93631.84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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