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会计中什么是出借账户?
1、出借账户,也就是出借银行账户,是个人或单位未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单位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2、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
3、2003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
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4、处理、处罚依据
2003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六十五条 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
(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存款人有上述所列第六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2. 计入xx账户借方的意思是指 会计分录中借:后面的内容吗?
是的。计入xx账户借方的意思是指 会计分录中借:后面的账户名称。
会计分录主要包括三个要素即会计科目、记账符号和金额。其格式是:
借(记账符号):XX账户(会计科目) 金额
贷:XX账户 金额。
先写借方,换行低几格,再写贷方。
比如,从银行提取现金5000元备用,这项业务应计入“库存现金”账户的借方,“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反映现金增加,银行存款减少。会计分录是:
借:库存现金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