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利弊

2024-05-17 10:45

1. 解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利弊

   【核心摘要】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此次国企改革方案有哪些特点和亮点?如何使国企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如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记者采访国资系统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回应社会各界对改革关切。
 
    关切一:此次国企改革方案有哪些特点和亮点? 
 
   国资委主任张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指导意见经多次研究修改后,先后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以******、国务院的名义公布实施。
 
   “针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指导意见全面系统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举措。既体现一以贯之的传承性,又体现与时俱进的创新性;既体现改革的协同性、耦合性,又体现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
 
   具体来看,指导意见有四方面突出亮点:一是强调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保护好、使用好、发展好国有资产,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二是强调国有企业要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提出一系列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改革措施,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激发企业活力;
 
   三是强调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多措并举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实施信息公开建立阳光国企,强化决策问责和监督问责,从制度上遏制国有企业腐败问题;
 
   四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关切二:如何使国企真正成为独立市场主体? 
 
   指导意见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张毅指出,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国有企业首先是企业,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说,“市场”一词在指导意见中出现35次,是贯穿全文的一条主线,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将为增强国有企业活力释放巨大政策红利。
 
   一系列相关重要措施在指导意见中体现: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楚序平说,通过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活力,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关切三:如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明确了大方向,规划了主路径。
 
   指导意见强调,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要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个清单”;做到“三个归位”,即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说,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目标,就是要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指导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
 
   一个可操作的做法是,“通过加大国有企业重组力度,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李锦说。
 
    关切四: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遏制腐败? 
 
   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张毅说,国有企业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工作要求。
 
   “过往,国有资产监督领域存在监督资源分散、多头重复监督等问题,一些国有企业也暴露出管理不规范、内部人控制严重、企业领导人员权力缺乏制约等现象。”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刘俊海指出。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指导意见明确:“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视不同情形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毅表示,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关切五:如何通过改革激发企业活力? 
 
   在各方看来,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本质要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中心。
 
   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增强活力的重大举措,主要包括:依法落实企业法定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通过界定功能明确不同企业的战略定位,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激发企业的活力。
 
   同时,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对于指导意见提到的“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 招聘 、 竞争上岗 等制度”“推进全员绩效考核”,李锦印象深刻,他说,只有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奖惩分明,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才能真正激发广大职工活力。
 
   除此之外,李锦认为,文件中透射的推进资本专业化运作,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等,都将有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激发各类资本的活力。
 
    关切六:如何看待国企改革与社会公众关系? 
 
   指导意见开宗明义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体人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国有企业的全民性得到实现,国有企业就能真正发挥出主力军、骨干、排头兵的作用。张春晓说,“国有企业全民性的再一次强调,就是要让国有企业为全民所有、为全民服务、为国民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此番指导意见体现改革成果人民共同分享的思路,提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证和改革民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支持社会公众参与国有资产监督和国有企业改革,具体措施包括: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建设阳光国企,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等。
 
   此外,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建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调整等,则是强调了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解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利弊

2. 工程公司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1、施工单位工程公司设立部门改革的建议。【摘要】
工程公司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提问】
1、施工单位工程公司设立部门改革的建议。【回答】
2、建议成立股份公司公司骨干人员可以参股。【回答】
3、进行组织架构调整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回答】
4、明确了法律相关管理制度,在施工企业停工期间专门为农民工制定法律。【回答】

3. 工程公司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摘要】
工程公司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提问】
【回答】
一、推进向依靠技术创新转变
二、推进向绿色发展转变,做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相统一,走绿色发展道路,要求承担更大责任。
三、推进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四、推进向内外销兼顾转变。
五、推进向知识密集型转变。
七海人力温馨关爱。【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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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4. 工程公司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1、责权不明,使项目无所适从:或过于大胆,企业难以实施监控,结果是肥了个人。害了企业:或畏首畏尾,难以获取所需资源,难以完成项目管理责任,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不能达到项目管理最佳效果。2、项目责任考核流于形式,配套措施不到位或执行不力,缺乏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干好不激励,使职工失去竞争热情。【摘要】
工程公司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提问】
1、责权不明,使项目无所适从:或过于大胆,企业难以实施监控,结果是肥了个人。害了企业:或畏首畏尾,难以获取所需资源,难以完成项目管理责任,缺乏积极性和创造性,不能达到项目管理最佳效果。2、项目责任考核流于形式,配套措施不到位或执行不力,缺乏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干好不激励,使职工失去竞争热情。【回答】
完善制度,改变项目资金紧缺现状要改变项目资金紧缺的现状,首先要从投标抓起,坚持选择开发战略,选择资信状况好、拨款比例高的建设单位:第二要认真研究施工合同,把相关条款以文字明确写在合同中,为及时收款及索赔奠定基础:第三,要及时上报施工预算,并按照合同规定催收工程款,密切关注资金状况,以资金状况确定施工进度:第四,要彻底改变项目经理只管施工不管要钱的现状,明确项目经理是收款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在合同期内收回工程款的予以奖励,否则,予以罚款处理:第五,要注重对平时资料的搜集积累,做好证据收集,加快竣工结算清欠速度,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回答】
我们是施工单位,最少要五条改革意见【提问】
我们是施工单位,设立的部门也比较多,按照企业改革方案,要争求大家改革建议和意见【提问】
项目招标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大小或工程取费类别划分工程等级考虑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本着实际能操作的需要,建议建设项目按建安工程投资预算值(不含设备费)大小或工程取费类别(取费类别高,管理费也高),按下表四个工程类别所规定的项目经理级别和施工管理人员数量下限,强制性要求各投标单位或中标承包单位必须要按所承担的工程类别和规定的项目管理人员数量进行配备,并作为刚性要求。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配置表,表示在项目管理上施工承包单位必须要配备的管理人员【回答】
根据招标工程类别大小,依据上表规定,明确项目经理的级别和施工管理人员数量。改变以往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回答】

5. 怎样解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要坚持的五项原则。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三是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四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采用的科学方法。

怎样解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6. 怎样解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解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五部委解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记者华晔迪、赵晓辉、许晟)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1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吹风会,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指导意见》相关情况。
通过市场化改革将国企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贯穿《指导意见》的一条主线,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张喜武说。
《指导意见》通篇体现这一改革取向,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依法落实企业自主权,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促进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等。
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势在必行。张喜武说,关键要抓好“一个转变、两个清单、三个归位、四个重点”:“一个转变”就是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两个清单”是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三个归位”就是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一级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四个重点”就是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监督必不可少。张喜武强调,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加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和根本保障。《指导意见》提出一系列措施,集中体现为筑牢“四道防线”: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专项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健全“六个机制”: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个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问责机制,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分类型、多方式推动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介绍混合所有制改革情况时,连维良说,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是,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具体推进中,对于不同类型企业将区别对待。连维良说,一是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宜混合”的国有企业: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要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二是区分商业类和公益类国企。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企,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定位。
三是区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等不同层级。集团公司层面,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有控股;在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子公司层面,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以研发创新、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为重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对于具体怎么混,连维良表示,将鼓励多种方式。一方面,要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参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控股,参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和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连维良说,要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积极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
许宏才说,改革和完善现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目标就是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指导意见》提出,要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许宏才说,今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指令主要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平台,通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市场化”的方式往下层层传导,规避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真正实现政企分开。
他说,在中央层面组建中央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方式,可以避免出资人和企业之间叠床架屋和拉长委托代理链条,有利于进一步理清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权责关系。这还需要通过试点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今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将在各自的空间和领域内调整优化资本布局,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公司将具备一定的资本规模。许宏才说,2015年,国资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央管理的110多家企业中积极推进包括直接授权试点在内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
在全民共享国有资本收益、增进社会福祉方面,许宏才说,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20年提高至3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在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时,将实行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政策,以利于解决代际公平问题和缓解未来养老金缴费的压力。
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
在谈到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时,张义珍说,《指导意见》为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下一步将抓紧研究制定深化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方案,推动建立健全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工资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方面,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结合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分类,分类实施改革,逐步扩大竞争性国有企业工资决定自主权,对部分收入过高的企业,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另一方面,指导国有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由企业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结合市场竞争程度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岗位职责和绩效贡献自主决定不同岗位人员工资,合理拉开内部工资分配差距,增强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的薪酬竞争力。
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此番《指导意见》明确,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
具体来讲,张义珍说,一是坚持分类关系,对由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企业负责人,重点是严格规范薪酬结构,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形成机制,对通过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其薪酬结构和水平,由董事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二是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对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其基本年薪根据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确定;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确定其薪酬要考虑所在企业的不同功能性质、不同经营规模的区别以及本人承担的经营责任等方面的差异性,加强经营业绩考核。
强化国企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发挥国有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战略中的骨干和表率作用”。辛国斌就此表示,国有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
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给我国制造业发展带来重要机遇。当今,我国在相当一些领域与世界前沿科技的差距都处于历史最小时期,已经有能力并行跟进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辛国斌说,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制造强国中,应重点在以下六个方面充分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提升核心竞争力;二是坚持两化深度融合,深化互联网在制造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智能化水平;三是坚持质量品牌为先,不断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中国制造”整体形象;四是坚持推行绿色发展,加强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的研发和应用,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五是坚持突出战略重点,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为重点,推动优势和战略产业快速发展;六是坚持推进结构调整,加强企业间战略合作和兼并重组,优化国有企业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

7. 如何评价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性意见

 《指导意见》的亮点集中体现在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效率、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和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融合发展、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等五个环节上。《指导意见》虽然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宏观的、整体的、科学的思路和意见,但并未阐述具体的实施方法和操作步骤。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在落实《指导意见》时,把抓好五个环节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着力点和突破点,依此才能解决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落到实处。具体来说,抓好五个环节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在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效率上。一要改变过去将国有企业短期内盈利、亏损与否做为衡量企业业绩和领导成员、董事会业绩的习惯做法,而要将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提升企业长远的发展活力、发展潜力、发展效率作为衡量商业类国有企业发展进步的最重要指标,使国有企业朝着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具备国际竞争力和效率效益不断提升方向发展。二要对生产技术落后、运行效率低下、经营效益不佳、生产运营职能雷同的国有企业通过合并、重组、裁员等方式进行优胜劣汰,并妥善做好善后工作,为国有企业发展大幅度减负,全面提升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效率。三要在优化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聚集时,要注重科学论证,避免决策失误,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同时要从上下联动,上下齐动,统一布局、统筹规划,避免重复投入和低效投入。
      在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和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融合发展上。一要在国有企业混合所制改革和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中打破国有资本的超经济特权、超话语权,切实维护民营资本等非公有制资本的产权权益,使非公有制资本真正享受与国有资本公平对等的决策权、管理权、收益权,让非公有制资本敢参与、愿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二要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时,应进行动态追踪评估,保持投资的连续性和及时跟进性,使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更符合市场规律,更具灵活性和时效性,更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三要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持股时,应制定严格的优先持股管理制度,一方面阻断“近亲效应”、“圈子效应”左右优先持股的状况出现,保证优先持股的公正公平,另一方面对股权流转和退出应制定严密制度,防止和打击非国有资本的违规获利行为,保证国有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上。一要在不损害国家利益、不泄露企业商业机密的情况下,全力推行厂务公开,加大企业员工对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运行态势、企业领导薪酬信息的知情权,使企业职工成为企业内部监督的主体。二要监管部门在对国有企业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本监督的同时,要加强自身工作人员在经济知识和监管知识方面的培训,确保监管部门在对企业的监督和巡视过程中能理清复杂问题、发现隐蔽问题、找到核心问题。三要监管部门要密切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中高层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生活状况、工作状况,能够在第一时间将国有企业有关人员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发现和处理在萌芽状态,减少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对国有资产的侵害。
  在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上。一是既要坚持党组织政治核心位置不动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有效发挥,又要将企业经营管理和经济运行放在关键位置,确保党的领导和企业经营管理相互促进,互不影响。二要对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组织班子在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上赋予较大的权力和自由度,使其在履行“一岗双责”的同时,有更大灵活性和决策空间创造性开展工作,进而及时推进国有企业自主创新,放大国有企业活力。三要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对有特殊才能、表现优异的人才应打破论资排辈、唯票是举、顾及平衡的传统思维,将有用人才及时提拔到重要岗位为企业创造及时价值、长远价值和创新价值。

如何评价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性意见

8. 建筑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及措施有哪些

2020建筑业改革大潮,保险力量持续为建筑业发展注入活力!-工保网




令人欣慰的是,在国家高效疫情防控指挥之下,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我国建筑业市场进入复工复产阶段。加之今年以来,“放管服”与“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战略方针的持续推动,我国建筑市场迎来包括建企资质、行政审批、保证金管理、质量安全保障等多方面的改革浪潮,极大程度地释放了建筑市场活力,推动建筑业回归行业发展的快车道。

依据国家统计局、商务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数据:
2020年第三季度,国内建筑业在“新冠”疫情从爆发到稳定以及经济渐进修复的大背景下逐渐回暖。2020年1-9月,全国建筑业实现总产值167927亿元,同比增长3.4%;全国建筑业累计新签订单20.35万亿元,新增合同额累计同比增长8.76%。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建筑业签订合同总额39.09万亿元,累计同比增长7.02%。

疫情影响下我国建筑业重新焕发强大活力,同样无法忽视来自保险行业的重要推动力量。事实上,自2015年9月24日国家出台《关于保险业支持重大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保险力量参与工程建设,保险力量就日益成为中国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中不可忽缺的一环。近年来,随着国家持续推进“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战略方针,保险力量广泛参与到保证金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构建新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等行业改革当中,并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1、保证金管理,释放企业活力

长期以来,各类工程保证金的缴纳与管理问题,对国内建筑企业与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造成沉重负担。建筑企业饱受资金困扰,工程质量与合同履约难以保障,行业发展陷入瓶颈。直到2016年开始,国家开始大力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类保证金,并开展保证金管理改革,推进包括保险保函形式即工程保证保险在内的工程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建企发展再次轻装上阵,重新焕发活力生机。

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是以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行为为标的的合同保证保险。投保人向保险人交付保费,由保险人代替投保人向被保险人保证其履行合同约定,一旦投保人未履行约定,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由保险人代替投保人履行合同约定或进行损失赔付。

自2014年浙江温州率先试点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保险机制逐渐在保证金管理领域显露出包括办理成本、手续流程、不占授信、有效释放企业保证金压力等多方面优势。尤其释放保证金一项,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杠杆放大效应能够极大盘活建筑企业资金,减轻企业经营负担,间接降低工程投标等活动的经济门槛。

以浙江省为例:2018年浙江全省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共承保 10972 笔,为建筑企业释放保证金 65.7 亿元;2019年前三季度,浙江全省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共承保21292笔,保额较2018年翻番。

再以青海省为例:相较浙江省,青海省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试点时间明显较晚,但释放保证金成果显著,仅2020年上半年,全省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就已承保2693笔,为企业释放保证金9.57亿元,相当于青海省2019全年金额。


实践证明,在工程保证金管理领域运用保险机制,即推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能够有效释放建企保证金压力,帮助企业减负,从而促进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建设合同履约,推动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


2、促进公共资源交易

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是近年来国内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也是优化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的主要任务。今年疫情期间,为有效减少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多地区取消现场投标报名,推行试用不见面开评标流程,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工程投标保证保险,作为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主要险种之一,早在2018年即开始保函“电子化”的发展进程。通过研发建立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服务平台,持续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合作的多种模式,在“促进传统公共资源交易与监管由线下转为线上”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优势:

1
有效释放投标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成本;
2
简化投标人办理手续,减少办理时间;
3
全过程留痕,信息可追溯,促进交易监管,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服务平台为“全国各地的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形成有力支持,助力建筑业顺利复工复产。


3、构建新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2020年,国内建筑业发展迎来了包括建企资质、行政审批、质量安全保障等多方面的改革浪潮。这些行业变革中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机遇,同样也潜藏着大量的风险挑战。

1
如取消施工图审查,国家提出“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这一方面为了取消冗长的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建设审批程序;另一方面则为了强化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实现施工图审查从行政审查到市场自审的机制优化。
2
再如取消强制监理,国家提出“不再强制要求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工程监理”,其主要目的在于解决项目管理过程中,建设监理“失效”问题,探索构建全新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客观来说,在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环境下,无论取消施工图审查机制还是取消强制监理,都将为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生产造成不可忽视的风险威胁。

全新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简称IDI保险,是近年来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推进的工程质量险种,其以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范围既包括“地基基础与主体机构工程”的质量缺陷问题,同时也包括房屋住宅常见的“保温与防水工程”质量缺陷。IDI保险的保险期间最长可达十年。

除保障责任范围与保险期间外,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还创新引入的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通过专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对建筑工程的实施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服务,建立覆盖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防护。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现了保险力量参与工程质量建设,构建了全新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

全新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同样是近年来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推进的安全生产险种。安责险是基于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与雇主责任保险两大险种优势特点,创新研发的全新安全生产险种。

相较传统安全生产险种,安责险不仅扩大了保障目标范围,收窄了保险除外责任,令保险保障功能更全面,形成更有效的施工安全风险保障。同时,安责险还突破了传统安全生产险种局限于发挥事后保险补偿功能的瓶颈问题,创新引入了“事故预防功能”,令各类施工安全风险在萌芽阶段即被发现,进而采取有效防范与应对措施。通过有效的事故预防机制,构建全新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尤其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纷纷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支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助力建筑业顺利复工复产。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发展经历了多方面的发展考验,同样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发展成果。在国家持续推进建筑业改革,同时鼓励支持保险业参与工程建设的整体背景下,保险力量日益成为推动我国建筑业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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