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增应纳税额吗

2024-05-05 12:03

1. 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增应纳税额吗

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增应纳税额。纳税调增是指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按纳税人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大于税收规定标准,应进行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的金额。纳税调增的项目包括以下:1、工资支出:是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超过允许扣除标准的工资支出。工资支出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各类补贴、津贴、奖金等;2、利息支出: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3、业务招待费: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按规定支出的与生产、经营的有关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记录或单独经税务机关核准准予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属于非公益性捐赠的,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应该做纳税调增;符合公益性捐赠相关条件的,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增应纳税额吗

2. 非营利组织收到捐赠收入怎么开票

亲您好,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并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按照《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以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然后收到捐款的时候开具捐赠票据。【摘要】
非营利组织收到捐赠收入怎么开票【提问】
亲您好,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并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按照《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以到同级财政部门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然后收到捐款的时候开具捐赠票据。【回答】
谢谢【提问】
不用谢噢亲【回答】

3. 非营利组织收到捐赠收入怎么开票

你好亲 非营利组织收到捐赠收入怎么开票:答非营利的社会团体.若接受的是公益捐赠,接受捐赠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开据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只有此票据税务机关才认可作为捐出单位和个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若对方单位非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接受公益捐赠的单位或接受的是非公益捐赠,那么就开据普通收据即可,但此收据捐出单位不能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摘要】
非营利组织收到捐赠收入怎么开票【提问】
你好亲 非营利组织收到捐赠收入怎么开票:答非营利的社会团体.若接受的是公益捐赠,接受捐赠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开据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只有此票据税务机关才认可作为捐出单位和个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若对方单位非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接受公益捐赠的单位或接受的是非公益捐赠,那么就开据普通收据即可,但此收据捐出单位不能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回答】
扩展资料    可以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首先,捐赠非货币性资产根据财税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捐赠收入如何开票第九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捐赠资产的价值,按以下原则确认:(二)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算。捐赠方在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时,应当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向其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所以,贵企业应依据上述规定向所捐赠团体提供所赠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证明,同时要求对方为您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凭此捐赠票据方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另外,对于所捐赠的社会团体应符合财税文件中的条件。该文件规定“民政部门负责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公益性社会团体的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按照上述管理权限,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分别定期予以公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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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民非企业接受捐赠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不用缴纳增值税,所得税的话,财税[2009]12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现将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明确如下:
 
 一、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5. “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应该计入哪个会计

捐赠支出,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所称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所称社会团体,包括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盈利的公益性组织。

“非公益性捐赠支出”应该计入哪个会计

6. 接受的公益事业捐赠款是否应纳税?

他们的劳动报酬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拿北京市的最低工资,由县财政支付,另一部分是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的捐赠款。捐赠款的用途就是扶持延庆县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由延庆县司法局统一管理,并以以件计补的办法将捐赠款按月随最低工资一起发放给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我认为在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报酬中,由我局接受捐赠、发放给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补贴费不应纳入个人所得税,以彰显国家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这部分收益到底该不该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三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贵单位所支付的公益法律服务报酬不属于上述免税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2011/02/23

7. 非营利组织捐赠收入怎么开票

如果对方单位是个协会组织,即是非营利的社会团体.若接受的是公益捐赠,接受捐赠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开据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只有此票据税务机关才认可作为捐出单位和个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若对方单位非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接受公益捐赠的单位或接受的是非公益捐赠,那么就开据普通收据即可,但此收据捐出单位不能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摘要】
非营利组织捐赠收入怎么开票【提问】
如果对方单位是个协会组织,即是非营利的社会团体.若接受的是公益捐赠,接受捐赠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开据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只有此票据税务机关才认可作为捐出单位和个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若对方单位非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接受公益捐赠的单位或接受的是非公益捐赠,那么就开据普通收据即可,但此收据捐出单位不能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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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会计和税法上处理的区别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摘要】
公益性捐赠支出在会计和税法上处理的区别【提问】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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