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给小李办理工伤证

2024-05-10 17:10

1. 请问如何给小李办理工伤证

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相关资料,可办理工伤证。工伤事故报告,医疗资料和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书,然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体检后,达到伤残等级的,会在四十五至六十日内发给工伤认定书证。但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赔偿具体如下:1、如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则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伤残的话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及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项目。2、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则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给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请问如何给小李办理工伤证

2. 工伤证怎么办理


3. 怎样办理工伤证,.?

你所在企业想将此事不了了之,可能是未给你参加工伤保险。
    你别着急,首先保存好医院的诊疗证明以及缴费发票,在你治疗结束后,到社保局工伤中心进行工伤等级认定,然后由工伤中心(如果你参加工伤保险了)和所在企业进行赔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则由企业全额赔付。
    如果你的髌骨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那么你的工伤认定级别未10级,如果愈合后有功能障碍,则为9级工伤。
    根据10工伤赔付的标准,社保局工伤中心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为你个人的6个月工资(以上年度平均基本工资为标准),企业负责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各为6个月工资,也就是说,认定为10级工伤,你如果不在该企业工作的话,一共应该得到18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你继续在该企业工作,那么社保局赔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你依然可以拿到,如果企业未给你参加工伤保险,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该有企业承担。
    至于换车间,要求你请病假,是不符合新劳动合同法的,工伤期间不需要请病假,并且企业应当按时支付给劳动者基本工资,并且保障该劳动者与其它劳动者的福利平等。
    总之,你所在企业的操作明显违法,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留言给我。

怎样办理工伤证,.?

4. 工伤证如何办理


5. 办理工伤证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你在工作时间内受伤,有医院工伤鉴定(等级)书,带上户口本及身份证及单位工伤证明到劳动部门认证和审核,就可以办理。

办理工伤证需要什么手续

6. 怎样办工伤证

工伤证是在员工认定为工伤之后,部分地区规定给员工发放的,证明员工是属于工伤的一个证件。只要员工认定为工伤之后劳动行政部门即可发放。

工伤认定是需要单位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员工本人或家属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向劳动行政部门递交认定材料后2个月下达工伤认定书及工伤证。但是不得地区没有工伤证,仅仅有工伤认定书而已。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7. 工伤证是怎么办理的

工伤证并不是所有地区都可以办理,需要当地规定可以办理工伤证的情况下,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认定为工伤之后即可办理工伤证。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证是怎么办理的

8. 工伤证如何办理,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

办理工伤认定申请手续
一、	办理机构
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二、	申办条件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中,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
2、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三、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下载);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其中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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