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4-05-06 22:51

1.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求解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等等。

3.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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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4.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无效;
2、担保的主体不适格;
3、担保合同具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4、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5、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一、抵押担保合同必须有主合同吗
抵押担保合同必须有主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民法典中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5. 担保无效有哪几种情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
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董事、经理违反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什么情形是可以解除担保关系的
1、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提供保证,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保证;
2、过了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
3、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如果担保人不同意继续担保的,就没有担保责任了。

担保无效有哪几种情形

6.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担保无效的情形有: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7.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五条 机关法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 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 无效,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 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

8. 对担保无效有哪些情形

借款合同担保无效有以下类型:1、担保主体不适格,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3、恶意串通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