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赠与需要哪些材料

2024-05-18 20:25

1. 股权赠与需要哪些材料

1、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股权赠与合同或赠与书或受赠书;
3、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4、其他材料。股权赠与股东以外的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一、股权赠与需要股东同意吗?
1、在有限公司中股权赠与不经过股东同意,对内转让有效。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股份有限公司除发起人或董监高等转让受限制的之外,其他的股权赠与不经过股东同意,有效。
二、房子赠与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子赠与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根据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一、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权属变更登记申请表;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3、房地产权证、房屋完税凭证;
4、房屋平面图、地籍图;
5、房屋赠与合同。
二、房产赠与过户条件如下:
1、房屋赠与人必须拥有房产所有权,需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人所赠送出去的具体房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
3、房屋赠与人和房屋受赠人一个完全自愿赠送,另一个完全自愿接受的状态,双方签订书面赠与协议。
综上所述,房子赠与过户需要签订赠与书,根据规定交房契税,领取契证,同时还要办理公证,到房地产管理部分申请变更登记,将房屋交予受赠人。
三、股权转让是否可以委托
只要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股权赠与需要哪些材料

2. 公司股权赠与有哪些注意事项

公司股权赠的注意事项
1、接受一有限公司的股权赠与,能否当然取得股东地位,如果不能应该怎样进行操作?接受一人公司的股权赠与不论是完全赠与还是部分赠与都是改变了股东情况,需要到工商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这一点如果是想亲自办理可以直接致电工商局,他们会告诉你详细的步骤。如果是一人公司股权全部赠与,一些法律风险还是要规避的,因为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也就失去了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意义。以上风险请加以防范。
2、股权赠与的类型
(1)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则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根据《公司法》七十一条的规定,股权对外转让需过半数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从本质上看,股权赠与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无偿性,即受赠的第三人无需为受赠的股权支付任何对价。而优先购买权的目的就是在同等条件下由其他股东优先于第三人购买所转让的股权,以维护公司股东的人合性。
3、股权赠与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1)对于受赠人而言。因股权的转移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方能实现。而《民法典》又规定了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不可撤销外,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因此,受赠人在无违法违约的情况下为避免赠与人行使撤销权,需要在与赠与人达成赠与协议后,应及时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再通过以将自己的名字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公司登记文件的形式确定股权赠与的效力。
(2)对于公司而言。在股东对内的股权赠与的情况下,根据上述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争得其他股东的同意。鉴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赠与行为可能会打破股东之间的原有持股比例的平衡,从而产生绝对控股股东,对其他小股东的地位和权利的行使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对于股权内部赠与,公司可以在章程中对内部的股权赠与作出例外性的规定。例如,通过约定股东之间禁止进行赠与等无偿转让股权,从而规避上述法律风险。
4、公司向技术骨干赠予股份的合同怎么签?网友提问:我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为留住核心员工,我公司拟向技术骨干人员赠与若干股份。请问应该怎么签订这类合同?签订这类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该方案应当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会批准。
(2)签订股份赠与合同的主体应当是出让股份的股东(而不是公司或董事会)和受赠人员,但是最好把公司也列为当事人。
(3)合同中应当明确获得赠与股份的条件,受赠人员承诺符合条件、不存在欺诈。
(4)合同中应当明确对受赠人员在职时间、行使表决权和盈利分配权、再转让股份的限制,以及剥夺其受赠股份的条件等。
(5)合同中应当明确股权过户的条件和时间。在符合过户条件之前可以由出让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的第三方代持股份。
(6)合同签订完毕后应由股东会做出同意股权转让、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
(7)公司应当与受赠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8)最好委托法律专业人员起草或审查相关合同文本。

3. 股权赠与有哪些注意事项

1、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是股权转让,而此处的转让范围具体如何确定?《公司法》未予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该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2、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但是,如果股东(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3、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根据民法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赠与有哪些注意事项

4. 公司股权赠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公司股权赠与时要注意:股权转让对内无限制,对外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一、股权转让属于无权处置吗
股权转让不适用无权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如何转移股权和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时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股权赠与办理流程有哪些

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然后到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 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赠与办理流程有哪些

6. 股权赠与有哪些流程

法律分析:1、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 什么是股权赠与 股权赠与有哪些注意事项

什么是股权赠与,股权赠与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本文就股权赠与的内容进行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股权赠与
所谓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由于《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股权赠与方面的内容,学者一般把股权赠与当做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二、股权赠与有哪些特殊的法律规定
1、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此处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是股权转让,而此处的“转让”范围具体如何确定?《公司法》未予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该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  
2、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但是,如果股东(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3、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什么是股权赠与 股权赠与有哪些注意事项

8. 其持有的股权赠与他人需要准备哪些办理过户材料

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赠与他人,应持下列材料办理过户手续:

1、《股权托管变更登记申请表》;

2、经公证的赠与协议书;

3、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则递交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公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自然人股东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代码证、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经办人办理股权赠与(或受让)手续的授权书,委托;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联系方式;

6、户双方股权账户卡;

7、依法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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