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的发票和地税局统一收据有什么区别

2024-05-04 21:16

1. 地税局的发票和地税局统一收据有什么区别

肯定不行,因为你不是地税局.地税局的发票是企业开给企业的业务票据,地税局统一收据是税局政府部门开给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专用票据.你个人也不可能此票据.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收款收据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字轨文号:浙国税征[1995]48号 浙地税征[1995]48号
 发文日期:1995-05-24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税收管理和财务监督,现就税务机关对企业非经营
 性款项收付所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即收款收据)的管理问题通知如
 下:
   一、收款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收款收据分为统一收款收据和企业具名收款收据两种。
   凡我省境内所有企业发生非经营性款项收付时,包括企业内部收付款
 往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非经营性业务住来款项,均须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
 。
   有个别企业确因特殊需要,统一收款收据不能满足其需要的,可自行
 设计格式,印刷具名收款收据,但须经市县税务机关批准。
   二、收款收据的印刷
   “统一收款收据”票样格式全省一致。全称为“浙江省××市(地区
 )企业统一收款收据”(票样见附件)。统一收款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
 存根联,印色为黑色;第二联收据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记帐联,印色
 为红色。
   收款收据由市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到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
 局批准的发票定点印刷企业集中统一印制,暂套印大红色“浙江省××市
 (地区)地方税务局收款收据监制章”,套印于收据联票头正中央。监制
 章为圆型,外径为2厘米,字体为正楷。“收款收据监制章” 由省国家税
 务局、地方税务局统一制发,其管理办法与“发票监制章”相同。
   收款收据的收据联可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厂家生产的防伪专用纸印制
 ,也可继续使用无(涂) 碳、压感纸印制收款收据。
   三、收款收据的购领
   县(市)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向市地税务机关报送收款收据需用量计划
 、购领计划和印制数量计划;需要使用收款收据的企业,凭税务机关发给
 的购领簿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购领,并做到验旧购新。税务机关在发售收
 款收据时,比照发票收取工本管理费,并向领购收款收据的企业开具收据
 。
   四、收款收据的监督检查
   当前,一些单位和个人在收款收据的使用管理上比较混乱,利用收款
 收据进行偷税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
 导,必须按省局的统一部署贯彻实施。为确保新版收款收据的顺利实施,
 在使用新版收款收据前,应采取多种形式,大力进行宣传,对原来的各类
 收款收据作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加大对收款收据稽查的力度,一旦发现
 企业不按规定或超范围使用收款收据,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偷税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理法》的规定惩处。
   五、新旧版收款收据的衔接
   新版收款收据从1995年7月1日起使用,原套印“税务局票据管
 理专用章”的旧版收款收据可延用至1995年12月底。严禁使用白条
 或社会上自印的收款收据。1996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版收款收
 据,旧版收款收据停止使用。
   希认真遵照执行。
  
 通过以上文件说明不能使用统一收据,因为只有在非经营性业务才可以使用的,而你单位将厂房租给别的单位肯定发生经济往来.属于经营性活动,如果你单位的经营范围没有房屋租赁这一业务范围,可以到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

地税局的发票和地税局统一收据有什么区别

2. 财政局开的收据有效吗?

收据一般要加盖财务章。收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属于合法凭证。但是一般情况下,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可以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等事项,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收款收据虽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不强,所以很多单位都只认发票。

相关说明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3. 发票和收据有什么区别

1、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合法的凭证。收据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

2、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香港发票。收据可以分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
3、发票不但是收支款项的凭证,而且凭发票所收支的款项可以做为成本、费用或收入。而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
4、如果是为企业办事,需要到企业报销费用,就必须索要发票,否则不能报销。如果只是为证明自己收了或付了某个款项,并不想作为报销凭证,这时就可以只索要收据。
5、发票是从税务机关购买的。收款收据,没印鉴的,任何办公用品商店都能买到;如果是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收据,有印鉴的,就要去税务局验旧然后买新的。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规定的用途:
1、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凭证,即销售方记账凭证。
2、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取得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送税务机关备查。
3、第三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即购买方记账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发票和收据有什么区别

4. 发票和收据有什么区别

1、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纳税人根据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领购相关发票。
发票最主要的作用有两个:一是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这既是买方的支出证明,同时也是卖方收入证明,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二是买方维权的合法凭证,万一质量有问题时,就可以索赔。
2、收据仅适用于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必须是发票!如果收据入成本费用的话,税务部门查到后,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25%的税率)。

扩展资料:
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
参考资料:发票-百度百科

5. 发票和收据有什么区别

一般来说,收据是自制的,发票是由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但也有国家财政部门印制的纳入预算体制的收据. 

单位开出收据不需缴税,但开出发票的有些时候是需要缴税的,有些时候累计发票金额不超出一定限度是不需要缴税的,超出的话也是要缴税的。

收据和发票都可以作为购买凭据,但是因为发票的严谨性,所以如果要报销的话,公司是不接受收据的,只接受发票。
 
发票和收据的主要区别在于,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而收据通常不是确定经营收入的依据,仅作为一种往来款项的收付凭证,如借款、押金、预收款项的收取等。收据不能替代发票使用。 
发票和收据区别在于发票是国家税务局出版的统一发票. 
象征了国家的税法.又是国家财务的凭证. 
收据是货物交易的一种双方认可的凭证.并不代表国家的财务和税务.

发票和收据有什么区别

6. 收据和发票有什么区别

收据和发票的区别如下:1、收据与发票的定义不同。收据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收据所收支款项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合法的凭证,发票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列入成本费用;2、收据与发票的分类不同。收据可以分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外部收据又分税务部门监制、财务部门监制、部队收据三种;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香港发票;3、收据与发票的意义不同。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纳税人根据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领购相关发票。收据仅适用于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必须是发票;如果收据入成本费用的话,税务部门查到后,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7. 收据和发票有什么区别

两者都是购买凭证,但是发票是税务局统一发行的,不是随便谁都可以买到,必须要在税务系统登记,有实际的经营地点。收据可以是自行印制或者文具店等处购买,可手写、可打印。发票是相比之下更加接受认可的交易凭证。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收据和发票有什么区别

8. 收据和发票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收据,作为收款证据,只要是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等三性,即具有法律效力。
收据与发票的区别:
1、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纳税人根据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领购相关发票。发票最主要的作用有两个:一是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这既是买方的支出证明,同时也是卖方收入证明,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会计核算的重要凭证。二是买方维权的合法凭证,万一质量有问题时,就可以索赔。
2、收据仅适用于与经营无关的往来款项的凭证。如果要进入成本费用的,必须是发票;如果收据入成本费用的话,税务部门查到后,要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33%的税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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