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如何分割理财产品

2024-05-18 15:39

1. 离婚应如何分割理财产品

由于理财产品具有时限性,提前取现可能会造成损失,为了减少或者不造成损失,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分割方法:1、由一人取得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并给予另一方等价的现金或者其他财产;2、如果一方没有足够的等价现金或其他财产提供的,可以考虑由留下理财产品的一方,先借来短缺部分给付对方,等资金充沛时再还款即可;3、先分割其他财产,理财产品到期后再分割,这是因为理财产品可能涉及到资本增长。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分割问题达成共识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离婚应如何分割理财产品

2. 理财产品可作为离婚后财产分割吗?

1、理财产品可作为离婚后财产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无须分割。但婚内取得的财产一般均会认定为共同财,离婚个人财产理财分配,理财产品也属于财产范畴,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并纳入协商分割或法庭判决分割(如果起诉到法庭的话);
2、现实中,理财产品未到期,如果提前取出分割,可能造成损失,如果不想有损失,可考虑以下方式协商解决:如果有其他差不多对等的银行现金或其他相当的财产,可以一人要为到期的理财产品,一人要银行现金或其他对等财产;
3、如果有部分现金或财产,但不相等,可考虑由留下理财产品的一方,先借来短缺部分给对方;反之,理财产品价值少于现金或其他财产的,另一方想法补上短缺;
4、分割其他财产,理财产品到期后再分割,这是因为理财产品可能涉及到资本增长;
5、全部财产,包括理财产品一并分割,但理财产品到期后再按分割好的入个人户口。
一、保险业非法集资案件特点
从近几年保险业非法集资案件情况看,具有以下特点:
1、承诺高额回报
涉案人往往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进行集资。
2、假借保险名义仍是非法集资主要手段
涉案人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假借办理“团体年金保险”名义,或者以投资项目急需资金为由进行集资。
3、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引发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凸显
这类案件并不是由保险从业人员主导的,一旦案发,发行第三方理财产品的机构和主犯,往往人去楼空。
4、以伪造的单证、私刻的公司印章为工具
涉案人往往出具假保单或者所谓的投资理财协议,以自购的收据、或者公司作废收据代替发票甚至真接手写欠条,并在伪造单证或欠条上加盖私刻的公章,骗取资金。
5、利用职务便利诱骗
涉案人往往利用职务便利,以保险公司员工或销售人员的身份取得当事人信任,从而骗取资金。
二、父母给的理财产品属于共同财产吗
父母给的理财产品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一般情况,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 理财产品可作为离婚后财产分割吗

1、理财产品可作为离婚后财产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无须分割。但婚内取得的财产一般均会认定为共同财,离婚个人财产理财分配,理财产品也属于财产范畴,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并纳入协商分割或法庭判决分割(如果起诉到法庭的话);
2、现实中,理财产品未到期,如果提前取出分割,可能造成损失,如果不想有损失,可考虑以下方式协商解决:如果有其他差不多对等的银行现金或其他相当的财产,可以一人要为到期的理财产品,一人要银行现金或其他对等财产;
3、如果有部分现金或财产,但不相等,可考虑由留下理财产品的一方,先借来短缺部分给对方;反之,理财产品价值少于现金或其他财产的,另一方想法补上短缺;
4、分割其他财产,理财产品到期后再分割,这是因为理财产品可能涉及到资本增长;
5、全部财产,包括理财产品一并分割,但理财产品到期后再按分割好的入个人户口。
一、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吗?
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2、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业军人所得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理财产品可作为离婚后财产分割吗

4. 理财保险离婚分割吗?

法律分析:
理财型保险离婚后需要分割的。保险在离婚时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考量。其中婚后个人理财保险也不例外,离婚后是应该进行平分的。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5. 理财保险离婚后怎么分割

理财类保险离婚后会进行分割的。保险在离婚时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考量。其中婚后个人理财保险也不例外,离婚后是应该进行平分的。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一、共同财产房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答案是法律上不需要,生活中视情况可选择进行公正。
要是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过分割的,离婚后可以另行分割,不需要公证。只须凭协议和离婚证书、证明所分割的财产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证据材料去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就可以了。
对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但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在离婚证未办理下来时,为了防止对方临时变卦,就会选择公正。
二、保险婚后买都算个人财产么
夫妻双方除非有特殊约定公证,否则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公积金、养老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单,若离婚时,保单仍在缴费续保期,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保单现金价值应为夫妻双方共有,可以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等于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在扣除保险公司的佣金和保险保障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投保人和受益人角色为夫妻双方,即一方买保险受益人为另一方,这个时候保单按照现金价值进行分割。如果是储蓄性质或者分红性质的保险,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内为子女投保人身保险,离婚时夫妻之间不存在补偿问题,只需要将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变更为抚养方,如果不能变更,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理财保险离婚后怎么分割

6. 理财保险离婚怎么分割

保险金的取得是基于保险合同而产生的风险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以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人身投保或为其共同财产投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保险金应该按保险费和保险金各自分析:首先,对于保单已缴纳保费,如果没有变更受益人,该权利属于保单的投保人兼受益人,但由于其中一部分保费是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缴纳的,这部分保费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作为投保人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该部分已缴纳保费的权利。其次,对于保单所载明的保险金,在保单持续有效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时,保单的受益人不变。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前,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已申请变更了受益人,那么,该笔保险金就归变更后的受益人享有。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保单所载明的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一、人寿保险的免责事由
人寿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是指《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事项,具体涉及以下五方面:
1、违反告知义务
因为投保人违反告知业务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给付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保险欺诈
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诈得以解除保险合同而责任免除。保险法第27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故意行为
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费,保险人应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
4、自杀行为
保险法第65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5、犯罪行为
保险法第66条明文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
二、什么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人身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基于下列特定事由的发生,而使其效力自终止之日起,归于消灭。
(1)保险期限届满。
(2)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给付完保险金后,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3)被保险人非因保险事故导致死亡。因保险标的已不存在,故保险合同终止。
(4)投保人提出终止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原则上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相关知识: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权利保险人主权利保险人除了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外,还具有依法拒付保险金的权利。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保险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过,如果投保人已交足了2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中,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应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主权利
1、决定合同效力及保险单的转让或质押。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的同意是合同有效或者保险单合法转让的前提条件: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及其保险金额,在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将根据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单进行转让或者质押时,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该转让或者质押无效。
2、指定与变更受益人。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有权指定或变更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3、保险金受益权的复归。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指定了受益人,则保险金受益权由受益人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受益权实际上复归被保险人。如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只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即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义务。
(1)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并没有其他受益人;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并没有其他受益人。上面是哪些原因会导致人身保险合同终止问题的解答,希望采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 保险理财产品离婚时可以分割么

答案是肯定的,需要平分。虽然人们常说“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如同一条铁律,但友情提醒,保险在离婚时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考量。其中婚后个人理财保险也不例外,离婚后是应该进行平分的。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理财产品离婚时可以分割么

8. 婚内理财保险离婚分割吗?

法律分析:
保险金的取得是基于保险合同而产生的风险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以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人身投保或为其共同财产投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保险金应该按保险费和保险金各自分析:首先,对于保单已缴纳保费,如果没有变更受益人,该权利属于保单的投保人兼受益人,但由于其中一部分保费是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缴纳的,这部分保费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作为投保人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该部分已缴纳保费的权利。其次,对于保单所载明的保险金,在保单持续有效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时,保单的受益人不变。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前,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已申请变更了受益人,那么,该笔保险金就归变更后的受益人享有。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保单所载明的受益人对保险金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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