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怎么处理保险

2024-05-14 03:33

1. 离婚了怎么处理保险

保险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同时保险利益归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诉讼中一般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间,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3、婚前购买的保单如果缴费期结束,属于个人资产,不分割;如果缴费期没有结束,按婚后缴费的现金价值一半分割给另一半;能证明婚后缴费是自己个人账户钱交保费,不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要擅自为己方父母、非婚生子女等第三人买保险。目前,《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裁判投保人向另一方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一半(而不是“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1065条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无论它的存在形态如何,都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都要予以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建议优先配置重疾险、意外险、高端医疗保险等,最好是趸交保费。这些保单现金价值不高,即使在离婚时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付出的对价也较少;当疾病发生时,获得的保险金属个人财产,可为自己的生活提供充足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离婚了怎么处理保险

2. 离婚了保险该怎么处理

一、办理离婚如何处理保险
根据我国《民法典》1065条的规定,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无论它的存在形态如何,都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都要予以分割。
保险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同时保险利益归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诉讼中一般是需要进行分割的。
(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间,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单现金价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三)婚前购买的保单如果缴费期结束,属于个人资产,不分割;如果缴费期没有结束,按婚后缴费的现金价值一半分割给另一半;能证明婚后缴费是自己个人账户钱交保费,不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要擅自为己方父母、非婚生子女等第三人买保险。目前,《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都没有对这一问题的处理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裁判投保人向另一方支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一半(而不是“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建议优先配置重疾险、意外险、高端医疗保险等,最好是趸交保费。这些保单现金价值不高,即使在离婚时要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付出的对价也较少;当疾病发生时,获得的保险金属个人财产,可为自己的生活提供充足保障。
二、离婚保险应该如何分割
离婚保险应该如何分割要看保险的具体情况。对于明确有受益人的保险,应当认定为受益人的个人财产;对具有分红、储蓄等财产性质的保险合同中的财产利益,则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保险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保险
(一)财产险
1、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或退保后的费用;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需分割: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注:上述两种保险类型明显区别为普通家庭财产险为消费型,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为返还型)
(二)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
1、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这应是较有争议的一点,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除非有特殊约定公证,否则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公积金、养老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办理的个人人身险所缴的保费无疑划归到共同财产,也就意味着离婚时需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实际上《保险法》与《民法典》在这一块有相抵触的部分,《保险法》规定任何人不能在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内强行要求投保人退保,故而通常的做法是当夫妻双方互为投被保人时,在离婚后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人变更,将保单完全转让给被保人那方,然后对保单现价进行对半分割;或直接退保,将退还的保单现价对半分割。
而当投被保人皆为同一人时,夫妻任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将保单现价进行分割,但不能强迫投保人退保。被要求人只需补偿对方现价一半金额即可,不会影响到保单效力。
2、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3. 离婚后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保险利益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向法院起诉 的,法院通常将保单现金价值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进行分割,将保险合同仍判归为签订合同 一方的财产 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保险怎么处理

4. 离婚后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后保险的处理如下:1、如果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人身保险,离婚时夫妻双方协议一致退保的,可以退还保险金,然后对保险金进行分割;2、如果一方想继续投保的,那就对已经支付过的保费或者当前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保,或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而在婚后获得的保险金,严格来讲,这种情况不属于家庭保险。根据法律的规定,除夫妻另有约定外,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获得的保险金应归于一方个人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缴纳保险费的,其应当以所缴纳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价值补偿另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5. 离婚了保险怎么处理方法

离婚了保险怎么处理要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具体如下:一、对于养老保险,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已经实际取得了养老金,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养老金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二、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保险,并独自交完保费,这种情况下,除了双方另有约定外,那么这份保单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三、如果是在婚后购买的保险,比如家财险,健康险等,夫妻共同缴费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了保险怎么处理方法

6. 离婚了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了,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处理保险。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按照保险的性质来进行处理,比如社会保险里面的基本养老金,这一部分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进行分割,如果是商业保险,双方可以选择退保,让保险公司为双方办理退保登记,双方取得保单的现有价值后,再对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双方不退保的,也可以变更投保人,然后给对方一些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 离婚了保险怎么处理

离婚了,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处理保险。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按照保险的性质来进行处理,比如社会保险里面的基本养老金,这一部分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当进行分割,如果是商业保险,双方可以选择退保,让保险公司为双方办理退保登记,双方取得保单的现有价值后,再对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双方不退保的,也可以变更投保人,然后给对方一些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离婚了保险怎么处理

8. 离婚后保险怎么处理

如果是个人财产,不会涉及分配问题;如果是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判决。一般来说,如果是已经理赔的保费,一般情形下该保费应当属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个人所有;如果是尚在履行中的保险合同,则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不退保,则一方对另一方作出相应的补偿即可。如果说夫妻一方是为另一方投保,离婚时保险利益丧失,双方可以采取退保挥着转让保险合同的方式处理,再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相应的现金价值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