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以土地出资吗

2024-05-16 05:59

1. 可以以土地出资吗

可以以实物入股公司,只要土地是有价值的,就可以入股。
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场地使用权等。股东认缴的出资,必须是股东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的,经省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核定,作价出资的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35%;以实物作价出资的,该事物必须是公司生产和经营能使用的物品。此外,股东应当按照合同或章程规定的期限缴清认缴的出资,用作出资的货币必须足额存入公司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场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一、什么是股东出资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出资不实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出资或出资不足,以及在出资后抽逃出资的行为。对股东出资不实行为目前我国公司法理论界很多人采用的是股东瑕疵出资的概念。
股东出资构成公司资本,是公司成为法人的要件。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出资是股东的义务,是股东取得股权的前提和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事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德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
二、违法转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违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指未经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
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不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达到一定的投资开发程度等条件,违法转让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违法转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主要是非因破产、兼并的原因转让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违法转让土地,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种类型之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转让土地。

可以以土地出资吗

2.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法律分析: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3. 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吗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合法。土地所有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
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有何规定
股东的出资形式有: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未依法评估的,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事后贬值的,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土地使用权,出资人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该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者未解除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二、股东出资属于公司财产吗?
股东的出资额是公司财产。股东不仅可以使用货币出资,还可以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股东不能使用法定的、不能出资的财产来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有哪些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吗

4.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可以出资,但是要以土地使用权合法出资。土地使用权属于非货币财产,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股东在公司设立后,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转移土地使用权。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东成立公司的出资形式,即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也就是说,衡量财产或权利能否用作出资的标准主要有两项:一是能否作价评估,二是能否依法转让。法律规定允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一)建设用地使用权1、国有土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和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直接出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能直接用于出资,必须先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省级政府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但是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二)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采取上述三种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主要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只有在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条件下,才能作为出资使用。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划拨转为出让如果是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将划拨转为出让,核心的一步就是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二)解除权利负担如果拟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上设置了担保,必须首先解除权利负担,否则不允许出资。(三)交付登记并重对于公司而言,不仅要事实上能够使用土地,也要确认法律上的归属,因此,以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资,必须满足交付加登记两个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一、个人入股土地使用权出资条件有哪些
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条件: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
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
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所有权是什么权利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对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有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6. 建设用地怎么可以用于出资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九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权属证书。
第三百五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百六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更处理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这就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二、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及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如果办理了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7.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一、土地所有权可以出资吗  不能,需要评估作价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资吗

8. 土地使用权能不能作为出资

法律分析:不能,需要评估作价出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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