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分为哪些类型?

2024-05-17 22:08

1. 公司股份分为哪些类型?

公司法将股票分为以下类型:1、按股票是否记名,可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2、按股票性质,可分为发起股票和募集股票;3、按股东承担的风险和享有的权益的大小为标准,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4、其他类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公司股份分为哪些类型?

2. 公司股份分几种类型?

法律分析:
股份制类型: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份有哪些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基本单位,也是计算股东权利义务的基本计量单位。股票有三种类型:绝对持有、相对持有和非持有。股权是基于股东身份对公司的权利主张。股权分为自利权和公益权、单一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普通股东权和特殊股东权。股票是资本证券,而债券和国债是债务证券。证券,是指投资者直接向社会借款筹集资金,承诺按一定利率付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时,向社会发行的债权债务凭证。

股份,是指股份公司的资本份额。通过股份,将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划分为单位和标准化。不同类别的股份意味着不同的股东权益。某一类别的股份数量代表股东权益的大小。一方面,便于公司和股东对各股东的权益进行识别和测算,从而降低公司治理成本;另一方面,也方便了企业资本的定价、计算和交易。因此,股票也降低了企业融资和公共投资的成本。

第一种:绝对持有型。这种分配方式的简单之处在于,创始人直接占公司总股本的三分之二以上。无论是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还是在股东大会上,他都有决定权和否决权。你是整个公司的老板,你的决定是圣旨,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第二类:相对持有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公司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50.1%)。在这一比例的股份中,除一些重要事项(合并、分立、变更等)需要股东大会决定外,其他大部分事项由股东大会决定。第三类:非持有型。这种模式的典型分配方式是ABC的三位创始人,每人的权益不超过50%。这种分配方式主要适用于创始团队的互补能力。每个人都可以负责一个方向,支持一个部门,所以基本股权分配比例相对平均。

初创公司一般规模小,注册资本小。股权加工资可以用来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公司创始团队每个人的积极性。为保证各股东及初始参与人的权益,最好在协议中设定一些具体条款,如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认购条款增减、股东退出方式等,从而保证公司今后的业务能够得到改善,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

股份有哪些类型?

4. 股份有哪些类型?

股份有三种类型,分别为绝对持有、相对持有和非持有。股份公司类型有以下几种:1、无限公司;2、有限公司;3、两合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5. 股份公司包括哪些类型

股份公司类型:1、无限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2、有限公司,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3、两合公司,即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股份公司包括哪些类型

6. 股份公司包括哪些种类

股份公司类型:
1、无限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2、有限公司,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3、两合公司,即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
一、股东必须带有连带责任吗
一般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有下列情形的,公司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企业破产股东的私人财产被执行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注销,有债务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5.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7. 股份公司类型包括什么

股份公司类型:
1、无限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2、有限公司,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
3、两合公司,即公司是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
一、公司有什么分类
公司的分类:
1、以公司股东的责任范围为标准,即以公司股东是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2、以股份的转让方式为标准,即以公司股份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和流通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封闭式公司、开放式公司。
3、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即以公司的交易信用来源和责任承担依据为标准,可将公司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资两合公司。
4、以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可以分为:本公司和分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
二、自然人独资和股份制区别自然人独资和股份制区别对比
1.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财产也为该投资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故其不具有法人资格。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是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并未作规定,也没有规定最高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却明确地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3.投资人的人数和主体身份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人,而且是自然人。而公司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则不得少于5人,投资人可以使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4.企业事务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要有完整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它主要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经理等几个部分。
5.投资人承担债务的责任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投资与个人财产是不分离的,故其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无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无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
2、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
3、经营特点不同,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股份公司类型包括什么

8. 股份公司都有哪些类型

1、股份公司的类型包括两合公司、无限公司以及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一、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
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4、股东人数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
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5、公司资本规模:
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
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
6、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
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单独董事。
7、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
8、社会公开:
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