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外汇罪的非法买卖外汇罪的构成

2024-05-17 06:31

1. 非法买卖外汇罪的非法买卖外汇罪的构成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汇的正常管理活动 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外汇的正常管理活动。行为人私自买卖外汇,而不是按规定卖给中国银行,必然减少国家的外汇储备,影响了国家对外汇的宏观管理,也破坏了人民币在国内市场上的唯一合法地位。同时,当前我国各大中城市普遍存在有外汇“黑市”,一些外币持有人在“黑市”上进行交易,以高于国家牌价的价格兑换外汇,也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减少了国家的外汇收入,极大地干扰了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汇率的稳定性。(二)本罪的客观方面主要是表现为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非法买卖外汇的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种:1.不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调剂中心而私自买卖外汇,根据我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切中外机构或者个人的外汇收入,都必须卖给中国银行,买卖外汇必须通过指定银行或外汇调剂中心进行。2.私自买卖外汇额度。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拥有一定的外汇使用额度,但必须在有关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但是,一些单位,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私自非法买卖所拥有的外汇使用额度,从中牟取非法利润,此种行为亦属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3.其他一些以合法形式作掩护而实质上是以人民币或实物非法交换外汇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三)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买卖外汇罪是一种直接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买卖外汇,而故意实施,以实现其谋取非法利益之犯罪目的。本罪的主观方面不包括间接故意与过失在内。(四)本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具体来讲,包括我国的机构、单位和个人,外国驻华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来华的外国人。

非法买卖外汇罪的非法买卖外汇罪的构成

2. 非法买卖外汇罪的介绍

非法买卖外汇罪是指我国的机构、单位或个人,外国驻华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来华的外国人,违反国家关于外汇买卖的有关法律规定,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买卖或变相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行为。

3. 非法买卖外汇罪的非法买卖外汇罪的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非法买卖外汇20万美元以上,违法所得5万元人民币以上,即构成非法买卖外汇罪。 对非法经营外汇,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31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买卖外汇罪的非法买卖外汇罪的处罚

4. 非法买卖外汇罪的量刑

法律分析:非法买卖外汇罪的量刑如下:
1、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买卖外汇,是指我国的机构、单位或个人,外国驻华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来华的外国人,违反国家关于外汇买卖的有关法律规定,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买卖或变相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5. 法律问题:非法买卖外汇罪

我国境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规定拥有一定的外汇使用额度,但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些单位私自非法买卖所拥有的外汇使用额度,从中谋取非法利润,此行为属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我认为20万美元应该是交易的总和,5万元人民币应该是非法所得的利益。

法律问题:非法买卖外汇罪

6. 非法买卖外汇罪的量刑

	非法买卖外汇是指我国的机构、单位或个人,外国驻华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来华的外国人,违反国家关于外汇买卖的有关法律规定,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买卖或变相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7. 非法买卖外汇罪的最新量刑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买卖外汇罪按照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一般量刑标准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需要注意的是,非法买卖外汇行为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才能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有以下2种情形:1、认定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情节严重”:(1)非法买卖外汇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认定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情节严重”:非法买卖外汇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曾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2)二年内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3)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赃款无法追缴的;(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于量刑中加重处罚涉及的“情节特别严重” 的认定,也有以下2种情形:1、认定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情节特别严重”:(1)非法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千五百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认定为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情节特别严重”:非法买卖外汇数额在一千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曾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2)二年内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3)拒不交代涉案资金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赃款无法追缴的;(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买卖外汇罪的最新量刑

8. 非法买卖外汇罪的量刑怎么规定的

非法买卖外汇是指我国的机构、单位或个人,外国驻华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来华的外国人,违反国家关于外汇买卖的有关法律规定;
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非法买卖或变相买卖外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非法传销的后果是什么
(1)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
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
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3)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
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二、按什么标准判处买卖土地罪?
非法买卖土地罪的立案标准为: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以牟利为目的,非法买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违法所得数额高于五十万元;或者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具有被行政处罚过等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三、金融诈骗罪的38种罪名
1.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高利转贷罪。
2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植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3.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逃汇罪;洗钱罪;非法经营罪-非法买卖外汇
4.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