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执法处处长

2024-05-22 03:20

1. 浙江省交通厅执法处处长

亲亲 吊销相应的营业执照,并且罚款。【摘要】
浙江省交通厅执法处处长【提问】
亲亲 吊销相应的营业执照,并且罚款。【回答】
危险品运输,不能用货车,需要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具体处罚要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回答】

浙江省交通厅执法处处长

2.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介绍

一、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职责调整(一)划入原省交通厅的职责,原省建设厅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和省机场管理公司的全省民航机场管理职责。(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3. 浙江省交通厅有哪些职能部门

(一)厅办公室      处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负责人:王坚 主任 电话:87811385(二)厅政策研究处      处室职责: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研究。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指导行业软科学体系建设。承担综合交通产业培育相关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人:汪建江 处长  电话:87827358(三)厅规划处      处室职责:承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公路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提出全省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建议(水路交通建设除外)。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工作(水路交通建设除外)。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统计、监测等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负责人:叶红 处长      电话:87813870(四)智慧交通处      处室职责:负责推进智慧交通建设,统一管理厅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建设、运维和预算等工作,统筹综合交通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推进数字交通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人:      电话:(五)厅法规处(执法指导处)      处室职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信用交通建设工作。      负责人:徐汇 处长 电话:87803203(六)厅财务处      处室职责:组织编制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财务管理政策建议。指导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减费降负相关工作。      负责人:吴立军  处长    电话:87807156(七)厅审计督查处      处室职责:负责专项重点工作督查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指导全省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负责人:张文林  处长   电话:87829109(八)厅运输处      处室职责: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和运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指导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含地铁)、公共汽车运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指导综合交通枢纽管理。协调重点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抢险救灾、军运有关工作。承担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黄小斌  处长       电话:87809377(九)厅安全处(应急指挥中心)      处室职责: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综合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人:陈允法   处长(主任)     电话:87816536(十)厅建设管理处      处室职责:协调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批和建设阶段督导工作。承担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水路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核、施工许可(开工备案)、实施监督、竣(交)工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招投标、资质、信用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技术监督、造价定额等管理。承担地方铁路、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人:许峰  处长 电话:87809552(十一)厅公路处      处室职责:拟订公路养护、运营、路政、收费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路网运行监测。承担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工作。      负责人:张文彪   处长    电话:87816898(十二)厅港航处(省地方海事局)      处室职责:拟订水路工程建设、维护、运营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港政、航政、地方海事、船舶检验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水路交通专项规划,提出全省水路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组织开展水路交通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工作。承担港口岸线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省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指导港口行业安全生产和智慧港航建设。指导港口物流发展,拟订相关政策、标准。承担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苗永生     职务:处长       电话:87827361(十三)厅机场处      处室职责:拟订省内民用机场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单个民用机场总体规划,承担民用机场选址审查和初步设计审核工作。督导有关重大建设项目进度。协调涉地通用航空飞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民航涉地综合协调、民航航线培育的管理工作。承担省民航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徐建伟    处长   电话:87827357(十四)厅科技处      处室职责: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标准和技术改造计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指导行业科研机构有关工作。      负责人:陈妙福  处长  电话:87802391(十五)厅人事处(直属机关党委)      处室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交通职业教育院校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人:      电话:(十六)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处室职责:省交通战备办公室是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全省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负责编制全省国防交通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国防交通保障方案。指导国防交通专业队伍建设。监督检查国防交通储备物资管理工作。为军事行动和其他应急任务提供国防交通保障。      负责人:史毅军  主任  电话:0571-87802137(十七)省交通运输工会      处室职责:省交通运输工会是驻省交通运输厅的产业工会,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和省总工会双重领导。

浙江省交通厅有哪些职能部门

4.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的机构职能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稽征管理职责。(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布局,促进道路、水路、航空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科学、有效衔接,切实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促进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一)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路、水路、航空相协调的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二)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民航机场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有关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承担宁波-舟山两港一体化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及相关业务、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营。(四)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岸线的使用管理工作。(五)负责省管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指导道路、水路运输和民航机场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路政、港政、航政、运政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船舶、海上设施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工作;指导港口引航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公路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六)负责省内民航机场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省内民航机场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章制度。(七)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和民航机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指导交通建设融资平台和融资机制的建设;指导公路通行费、水路交通规费的稽征,负责省内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相关专项补助资金和公路通行费、水路交通规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八)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九)负责开展我省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交通运输经济技术的合作与交流。(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地址邮编】:杭州梅花碑四号,310009 职能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交通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监督执行。  (二)组织编制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制订固定资产投资、运输、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全省道路水路交通运输、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检测和维修、运输技术规范、标准和定额、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引导交通行业优化运输结构和协调发展;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市场。   (四)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维护和公路路政、航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五)负责全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的行业管理和省管通航水域及港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负责船舶和船用产品的技术检验工作;负责港口、航道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厅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七)负责水路、公路交通规费稽征;并进行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   (八)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九)指导和管理利用外资工作、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负责省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港口(码头)的治安保卫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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