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基金的计税额是怎么算的?

2024-04-27 18:24

1. 防洪基金的计税额是怎么算的?

防洪基金的计税额是根据行业不同,计征也不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以江苏为例,根据《江苏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第五条 工业、交通、农业等生产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征收。
第六条 商业、外贸、物资、供销等商品流通企业中的零售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征收,批发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0.5‰征收。
第七条 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征收。
第八条 其他行业的各类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中营业收入的1‰征收。对于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如涉及到不同的征收标准,应分别核算并适用相关标准征收。不能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征收标准。
第九条 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征收,该营业收入指事业收入(主营收入)、经营收入等计征营业税或增值税的营业额。
第十条 城镇个体工商户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征收。无法确定营业收入的,可实行定额征收。征收定额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扩展资料:
《江苏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防洪保安资金对缴纳单位实行按季征收。由征收机关通过银行办理特约委托收款,也可由缴纳单位在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规定的征收机关缴纳。个人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应当于每年9月底前一次缴清。
第十六条 征收机关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必须每年向财政主管部门报送征收企业清册,必须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制发的专项收费票据,在向财政主管部门缴纳防洪保安资金的同时必须缴纳防洪保安资金收据第四联、防洪保安资金专用缴款书第五联或委托收款凭证等票据。
参考资料来源:宿迁市政府——江苏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

防洪基金的计税额是怎么算的?

2. 防洪基金的计税额是怎么算的?

防洪基金的计税额是根据行业不同,计征也不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以江苏为例,根据《江苏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第五条 工业、交通、农业等生产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征收。
第六条 商业、外贸、物资、供销等商品流通企业中的零售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1‰征收,批发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的0.5‰征收。
第七条 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6‰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6‰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征收。
第八条 其他行业的各类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中营业收入的1‰征收。对于跨行业经营的企业,如涉及到不同的征收标准,应分别核算并适用相关标准征收。不能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征收标准。
第九条 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征收,该营业收入指事业收入(主营收入)、经营收入等计征营业税或增值税的营业额。
第十条 城镇个体工商户按上年营业收入的1‰征收。无法确定营业收入的,可实行定额征收。征收定额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扩展资料:
《江苏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防洪保安资金对缴纳单位实行按季征收。由征收机关通过银行办理特约委托收款,也可由缴纳单位在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规定的征收机关缴纳。个人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应当于每年9月底前一次缴清。
第十六条 征收机关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必须每年向财政主管部门报送征收企业清册,必须使用各级财政部门制发的专项收费票据,在向财政主管部门缴纳防洪保安资金的同时必须缴纳防洪保安资金收据第四联、防洪保安资金专用缴款书第五联或委托收款凭证等票据。
参考资料来源:宿迁市政府——江苏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

3. 水利基金和防洪基金计税标准

您好[比心],您的问题我已看到,整理答案大概需要3-5分钟时间喔,请耐心等待一会儿[作揖]【摘要】
水利基金和防洪基金计税标准【提问】
您好[比心],您的问题我已看到,整理答案大概需要3-5分钟时间喔,请耐心等待一会儿[作揖]【回答】
您好,水利基金计税标准是:

1. 以增值税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1)销售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量×平均销售价格。

(2)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3)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回答】
需要注意的是: 不同地区税率不同,以及不同的商品所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也不同;因此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商品来交税。【回答】
2. 没达到以下标准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1)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十万的缴纳义务人。【回答】
防洪基金它是按企业当期所发生的营业额(营业收入总额)的0.1%计算的喔【回答】

水利基金和防洪基金计税标准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