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怎样确认投资收益?

2024-05-03 03:05

1. 交易性金融资产怎样确认投资收益?

  确认的投资收益主要由以下两个方面组成:
     

  也就是,处置时计入投资收益的金额=出售时的公允价值-初始入账金额。用大白话说也就是记入投资收益的金额等于卖出的价格减去买入的价格。

交易性金融资产怎样确认投资收益?

2.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的确认?

1、甲公司出售A债券 时 应确认投资收益,就是问你出售这笔分录记了多少投资收益。这里有差额收益215-212(成本+公允价值变动)=3,还要将以前所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12,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因为以前年度计入了当期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里调整的目的就是将这部分收益体现在投资收益中,却又不影响本期损益)。

一定记住以前年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处置时要转入投资收益

2、总的投资收益应该是30,是用这笔资产总现金流入-总现金流出计算所得(这样算比较直观)。
3、以前所做的公允变动,股息收回等的确都已结转。

3.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的投资收益计算?

题目问的是:甲公司2014年12月2日因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400)万元。

又不是问:甲公司2014年因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320)万元。

还有就是这步分录是多余的,不应该做的。
借:应收股利          320
      贷:投资收益       320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的投资收益计算?

4. 交易性金融资产实际确认的投资收益是那些?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分步确认投资收益 
(1)按售价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2)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损失 
  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或借)投资收益

5.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确认

2014年收到的利息不影响"出售时”的损益,不应该扣除。购买时候支付的手续费,同理,是影响购入时的损益,不影响出售时的损益。出售时,收到银行存款215万,借:银行存款215万,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上个时点的公允价值212万,贷投资收益3万。同时把持有期间累积形成的12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所以,影响出售时的损益应该是12+3=15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确认

6. 如何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确认: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者债券利息(不包括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除价款中包含指外)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不能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增加企业的当期损益)。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资产负债日,投资企业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面值和票面利率计提利息时,借机“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上列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机“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或“应收利息”科目。涉及到的会计分录:借: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借:应收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贷:投资收益。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应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故长期股权投资不会被分类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且一旦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得转为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⑴ 取得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或赎回。⑵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⑶ 属于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业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7.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如何确认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的确认
1、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一并确认为入账成本。
2、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对于被投资单位宣告(除价款中包含指外)发放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分期付息(不能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增加企业的当期损益)。
新宣告的现金股利(股票投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影响当期损益)
收到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确认新发生的利息(债券投资)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影响当期损益)
收到现金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一、融资租赁帐务处理分析
(一)承租人的帐务处理分析:
1、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收到租赁资产时,按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伏款额现资两者中较低作为租赁资产的入帐价值。这里的资产是企业融资得到的资产,其价值为企业的融资额;承租人在确定资产增加的同时,确认一项负债,并以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最低租赁付款额)进行计量,此金额为承租人的还本付息总额;资产和负债之间形成的差额,属于还本付息额与融资额形成的融资费用(利息总额),由于租赁行为所形成的资产的受益期间为以后整个租赁期间,融资费用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对于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计入租入资产价值,但不构成融资额,因为这部分费用是由承租人直接支付的,不构成对出租人的负债。
2、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时,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并确认当期融资费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融资行为的实际利率应按以下方法计算:融资额(租赁资产的入帐价值扣除初始直接费用,即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未来现金流入量(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如果资产的计价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实际利率的计算为: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资。由于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融资费用率(实际利率)高于租赁开始日承租人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的折现率,因此。企业应从新计算实际利率。如果资产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算,实际利率的计算为: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资。此时融资费用率(实际利率)为租赁开始日承租人的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的折现率。在计算本期应分摊的融资费用时,其计算方法如下:本期应分摊的融资费用=融资净额(租赁资产净值-初始直接费用)×实际利率。租赁期满融资费用全部分摊完毕。
3、租赁期满,租赁资产的返还只是对融资额的偿还,承租人不再发生融资费用。
(二)出租人的帐务处理分析:
1、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获得了一项债权(应收融资租赁款),此项债权和阻拦期满后资产的未担保余值之和不但要保证出租人投资成本的补偿,而且要获得收益。租赁开始日出租人的投资成本包括出租资产的价值和初始直接费用两部分。因此,考虑到货币时间价值的因素,租赁开始日的出租资产的价值和初始直接费用是出租人投资期间的现金流出量,该项投资的现金流入量包括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额。令投资的现金流入量的现值等于现金流入量,即使该项投资的净现值(NPV)等于零,计算出的报酬率即为该投资的内含报酬率(IRR)。据此,准则中规定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即指出租人的投资成本--固定资产的价值与初始直接费用。按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帐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二、债权人地位如何界定
1.债权人地位的财务学分析。从筹资角度来看,所有企业的资金都是由权益性资金和债权性资金构成,只是构成比例不一样。一个企业成立之初,可以不需要外部筹资,仅凭权益投资者的投入和企业的内部积累就可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
然而,这种内部筹资额与投资额相互平衡的状态也许只有在没有竞争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才有可能发生,而市场经济中扩大再生产的内在要求与竞争规律的客观作用,必然导致企业内部的积累额不能满足内外投资的需要,从而外部筹资成为一种客观的必然的要求。因此,债权人作为企业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其地位和作用不能被忽视,其合法权益不能不受到保护。
从收益分配角度来看,税后净利润首先用来弥补亏损,然后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再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因此,似乎债权人与利益分配无关。其实不然,债权人虽不参与企业最终的利润分配,却影响所有者的利润分配基数。因为,企业收益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投资的规模及其效益,而后者又受制于筹资的数量及代价,这就自然地将收益分配与债权人联系起来了。此外,股利分配政策中还要受到法律和债务契约的限制。法律限制主要体现在对偿债能力的约束上:当企业支付现金股利后将影响企业偿还债务和正常经营时,企业发放现金股利的数量就要受到限制。债务契约的限制则体现在借款的保护性条款中,这些限制通常包括:①未来的股利只能以签订契约之后的盈余来发放,即不能以过去的保留盈余来发放;②净营运资金低于某一特定金额时不得发放股利;③把利润的一部分以偿债基金准备的形式保留下来;④利息保障倍数低于一定水平时不得支付股利。上述限制,使公司只能采取偏紧的股利政策。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债权人影响着股利分配的时间、方式和比例。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可以先于股东分配破产财产。但多数情况下,破产财产不足以偿债。如果破产企业清算得早,债权人或许还能获得一些破产财产。但当前客观现实是,破产对企业,尤其是对上市公司来说似乎已经失灵,试想,严重亏损的公司业绩得不到改善,债权人本息得不到偿付,而股价却被哄抬,积累的风险终究会被释放,债权人只能无可奈何地承受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如何确认

8.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的投资收益计算?

题目问的是:甲公司2014年12月2日因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400)万元。
又不是问:甲公司2014年因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320)万元。
还有就是这步分录是多余的,不应该做的。
借:应收股利
320
贷:投资收益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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