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属不属于按劳分配

2024-05-19 19:57

1. 分红属不属于按劳分配

如果是共同出资共同劳动的分红,属于按劳分配。如果只出资不参加劳动,以股分红,属于资本分配。按劳分配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在公有制范围内,第二是劳动收入。公有制控股企业的分红,虽然是在公有制范围内,但不是劳动收入,所以不能称之为按劳分配。仍然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分红分为现金分红和股票分红,现金分红是将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拿出一部分分配给股东,股票分红就是送股票给股东。我国分配方式具体如下:1、我国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2、基本内容 为多劳多得,少劳少得;3、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前提;4、按劳分配原则是指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按劳分配指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原则。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按劳分配存在于公有制之中,它包括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等。集体所有制中农民的劳动收入也属于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主体,但不是社会唯一的分配原则。它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分配原则,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也还存在着其他分配方式。按劳分配还不能以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为尺度,而只能以商品交换实现的价值量所曲折反映的劳动量为尺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分红属不属于按劳分配

2. 分红属不属于按劳分配

这要具体问题体分析:
一、如果共同出资共同劳动的分红,属于按劳分配。
二、如果只出资不参加劳动,以股分红,属于资本投资。即桉资本分配。
但是,只要是合法收入,都受法律保护。【摘要】
分红属不属于按劳分配【提问】
这要具体问题体分析:
一、如果共同出资共同劳动的分红,属于按劳分配。
二、如果只出资不参加劳动,以股分红,属于资本投资。即桉资本分配。
但是,只要是合法收入,都受法律保护。【回答】
集体经济分红没有能力分怎么办【提问】
股份公司在支付股息之后仍有盈余,将其再分派给股东的分配活动,股东分得的除股息以外的盈余部分就是红利。对于非纯粹股份经济的合作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来说,分红是指投资入股的投资组织成员按其投资比例分配企业税后盈利中分红基金的分配活动。股票分红遵守下列原则:分红的方法应在公司法或公司章程中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分红过程必须依照法规章程办理;公司无盈利不分红,盈利少则少分,亏损时不分,股东分红采用平等原则,分配的金额、日期等对各个股票持有者不应存在差别,并且,优先股不参与分红。【回答】
集体经济分配在个人企业合理吗【提问】
要看具体情况的呢。【回答】
村上的集体经济分配在我酒厂上,只是我们分红还没有能力分【提问】
无盈利不分红,盈利少就少分,亏损则不分。【回答】
现在村上要起诉我们怎么办【提问】
分红是按照盈利分红,没有盈利肯定分不了的呀。【回答】
如果被起诉,可以整理资料委托律师应诉。【回答】

3. 分红属于按劳分配吗

一、国有企业分红算不算按劳分配      首先明确按劳分配的定义和条件,按劳分配是指在公有制范围内的劳动收入,他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在公有制范围内,第二是劳动收入。公有制控股企业的分红,虽然是在公有制范围内,但不是劳动收入,所以不能称之为按劳分配。仍然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二、派遣员工是否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国有企业分红不是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公有制控股企业的分红,虽然是在公有制范围内,但不是劳动收入,所以不能称之为按劳分配。仍然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分红属于按劳分配吗

4. 分红属不属于按劳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摘要】
分红属不属于按劳分配【提问】
属于的。【回答】
同时也要按生产要素分配。【回答】
集体经济分红没有能力分怎么办【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回答】
分红过程必须依照法规章程办理;公司无盈利不分红,盈利少则少分,亏损时不分,股东分红采用平等原则,分配的金额、日期等对各个股票持有者不应存在差别,并且,优先股不参与分红。【回答】
集体经济分配到个人企业合理吗【提问】
不合理。【回答】
因为这个是集体经济,也是集体的财产,每个集体成员都有份。【回答】
现在集体经济40万分配到我厂上,只是我们没有能力分红怎么办【提问】
要召开集体会议,商讨决定,让集体成员来做决定,因为每个集体成员都有份。【回答】

5. 分红属不属于按劳分配

首先明确按劳分配的定义和条件,按劳分配是指在公有制范围内的劳动收入,他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在公有制范围内,第二是劳动收入。公有制控股企业的分红,虽然是在公有制范围内,但不是劳动收入,所以不能称之为按劳分配。仍然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摘要】
分红属不属于按劳分配【提问】
首先明确按劳分配的定义和条件,按劳分配是指在公有制范围内的劳动收入,他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在公有制范围内,第二是劳动收入。公有制控股企业的分红,虽然是在公有制范围内,但不是劳动收入,所以不能称之为按劳分配。仍然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国有企业分红不是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公有制控股企业的分红,虽然是在公有制范围内,但不是劳动收入,所以不能称之为按劳分配。仍然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回答】
集体经济分红没有能力分怎么办【提问】
先找政府信访解决。解决不了找法院起诉村委(或经济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中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做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回答】
集体经济分配在个人企业合法吗【提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集体经济如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分配到户;但一般情况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且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负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回答】
我们厂用了村上集体经济40万,现在没有能力分红怎么办【提问】
农村户口是否享有集体资产分配权,要看村民会议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回答】
现在分红能力没有怎么办【提问】
具有该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村民,对于村集体投资所建等所有企业的收益应有参与分红的权利。【回答】

分红属不属于按劳分配

6. 什么是股利分配

股利分配是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一部分,而且股利属于公司税后净利润分配。股利分配涉及的方面很多,如股利支付程序中各日期的确定、股利支付比率的确定、股利支付形式的确定、支付现金股利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的确定等。其中最主要的是确定股利的支付比率,即:用多少盈余发放股利,将多少盈余为公司所留用(称为内部筹资),因为这可能会对公司股票的价格产生影响。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在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影响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因素与市场反应,使公司的收益分配规范化。股利分配理论在股利分配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这一问题上,存在不同的观点,主要有:1、股利无关论股利无关论认为股利分配对公司的市场价值(或股票价格)不会产生影响。这一理论的假设如下:(1)、不存在个人或公司所得税;(2)、不存在股票的发行和交易费用 ;(3)、公司的投资决策与股利决策彼此独立(投资决策不受股利分配的影响);(4)、公司的投资者和管理当局可相同地获得关于未来投资机会的信息。上述假设描述的是一种完美无缺的市场,因此股利无关论又被称为完全市场理论。股利无关论认为:①投资者并不关心公司股利的分配;②股利的支付比率不影响公司的价值。2、股利相关论股利相关论认为公司的股利分配对公司的市场价值并非无关而是相关的。在现实生活中,不存在无关论提出的假定前提,公司的股利分配是在种种制约因素下进行的,公司不可能摆脱这些因素的影响。影响股利分配的因素有:(1)、法律因素。为了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有关法规对公司的股利分配经常作如下限制:资本保全;企业积累;净利润;超额累积利润;(2)、股东因素。股东从自身需要出发,对公司的股利分配往往产生这样一些影响:稳定的收入和避税;控制权的稀释。(3)、公司的因素。就公司的经营需要来讲,也存在一些影响股利分配的因素:盈余的稳定性;资产的流动性;举债能力;投资机会;资本成本;债务需要。(4)、其他因素:①债务合同约束;②通货膨胀。由于存在上述种种影响股利分配的因素,股利政策与股票价格就不是无关的,公司的价值或者说股票价格不会仅仅由其投资的获利能力所决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第四款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7. 分配股票股利的分录

分配股票股利的会计分录如下:
1、计提待分配的股票股利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2、结转应付股利时,借:应付普通股股利,贷:应付股利;
3、实际发放股利时,借:应付股利,贷:银行存款。
分配股票股利是上市公司对于公司固定的一种回报,确切的说是属于分红,公司分红的方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发放现金作为股利,也就是说公司股东可以得到钱;
第二种就是我们今天要讲到的股票股利分红,也就是公司股东能得到一定份额的股票;接下来我带大家了解一下分配股票股利的会计分录。

1、假设甲公司于2020年准备以分配股票的形式来分配股利,其中优先股股利为500000,普通股股利为1100000;求会计分录。
(1)计提待分配的股票股利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 1600000
贷:利润分配 500000
利润分配 1100000
(2)结转应付股利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 500000
利润分配 1100000
贷:应付股利 1600000
(3)实际发放股利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股利 1600000
贷:银行存款 1600000

分配股票股利的分录

8. 分配股票股利如何做分录?

计提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实际支付的时:
借:应付股利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由于企业的资金通常有投资者投入,因此,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利润,在依法纳税后,还必须向投资人分配利润。而这些利润在应付未付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内,构成了企业的一项负债。属于属于流动负债。

扩展资料:
应付股利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应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四、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