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印花税归中央还是地方

2024-05-19 03:11

1. 证券交易印花税归中央还是地方

国务院下发通知称,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
此次调整仅是对税收体系中一个非常小的分类——印花税的调整,而调整又仅仅是针对其中的证券交易印花税进行。而且,证券交易印花税并非全国性税种,归属权调整,影响的地域主要限于上海和深圳。
2016年第一个交易日,上证指数开盘后震荡走低,跌幅逾1% ,深圳成指跌幅在1.75%附近。
二、为何要调整印花税?
此次调增中央和地方印花税比例,把地方中央的印花税统一至中央,有助于推动印花税与国际市场或惯例法规衔接。
从世界股票市场分析,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不征收印花税,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也不征收印花税。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取消了股票印花税。而我国资本市场虽然诞生时间不长,却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发达国家上百年才能实现的规模,随着我国证券市场逐渐与国际市场衔接,推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印花税率也是一种趋势。
三、印花税发展历程:
2007年5月,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要求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当时震惊市场的“5.30”暴跌事件让人记忆犹新。不过,这也说明印花税率调整对市场有明显的冷却作用。
2008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规定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也就是说,印花税率从3‰降至1‰。印花税下调对市场产生了刺激作用,投资热情回暖。不过,受海内外经济下行环境影响,股市经历短暂反弹后继续下跌。
在此背景下,2008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次下发通知,宣布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交易双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出让方征收,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单边征收1‰的政策沿用至今。根据中央97%、地方3%的分税比例,上海和深圳将总计分得75亿元。不过,根据最新的政策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沪深两市将不再分拿证券交易印花税,全部收归中央。
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的问题,我国的法律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另外,在进行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时候,我们主要是为了推动印花税与国际市场或惯例法规衔接,来促进经济贸易的全球化的发展,更好的与国际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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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印花税归中央还是地方

2. 证券交易印花税属于中央税吗

国务院关于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的通知 

国发[1996]49号              1996-12-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证券交易市场有了很大发展,证券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为进一步规范证券交易市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增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国务院决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分享比例由现行的中央与地方各50%,调整为中央80%,地方20%。

3. 证券交易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

4. 印花税在我国调整了多少次,对证券交易市场的影响

1991年10月,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缴纳印花税。1997年5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3‰提高到5‰。1998年6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5‰下调至4‰。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税降低为3‰。2001年11月,财政部决定将A、B股交易印花税率统一降至2‰。2005年1月,财政部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2‰下调为1‰。                                                                                                              1、印花税率下调提高市场投资价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布的数据,2007年国内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达到2005亿元,比2006年增长10.2倍,而2008年一季度国内证券交易印花税就已达到597亿元,同比增长387.8%。与之相对应的是1550家A股上市公司2006年的净利润总额为6094亿元,而截至2008年4月23日,已披露年报的1286家A股上市公司2007年的净利润总额则为9023亿元,也就是说仅2007年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就已占到当年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的差不多20%,更不用说2008年一季度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就已接近2007年上市公司的分红总额了。

我们认为,尽管印花税率下调后,市场交易会更加活跃,从而导致证券交易印花税总额不会出现大幅下降,但是印花税率的下调毕竟降低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在目前市场比较低迷,投资者普遍亏损的情况下,还是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投资价值。

2、投机炒作之风可能再起

尽管我们认为印花税率的下调会提高市场的投资价值,但是同样的,印花税率的下调也很可能会助长市场的投机炒作之风,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无法阻止,但是我们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其中的风险,并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当然我们也希望这种情况不要出现,毕竟07年5.30的教训还是要汲取的。

3、反弹之势有望延续,高度需要其他利好配合

从历史上每次印花税调整后市场的反应来看,我们认可印花税率的调整不会改变市场的总体走势这一观点,但是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这一次印花税率的调整的背景的不同。首先,这次印花税率的调整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之前的市场预热达几个月之久,可以说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因此一点也不突然,市场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其次,这次印花税率调整的背景是市场刚刚跌破3000点整数关口,市场反弹动力十足,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最后,A股的本轮调整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世界上都是十分罕见的,半年调整超过50%,其背后的原因无外乎国内外经济的不确定和市场的扩容压力,经济的不确定性是无法短期消除的,需要时间来逐步验证,但是市场的扩容问题则是可以用政策来规范的。

综合而言,我们认为这次印花税率的调整有利于市场延续近期的反弹之势,而反弹的高度则取决于政府是否有进一步的政策来减轻市场的扩容压力。在经济的不确定性仍难以消除,而其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仍不明确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认为市场就此会出现反转,但是我们同样也认为在市场大幅调整,估值压力已大幅降低的情况下,尽管市场仍存在一定的下跌风险和空间,但是市场的长期投资价值已逐步显现出来。

5. 证券交易印花税全国统一吗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对象是企业股权转让书据和股份转让书据,纳税义务人是股份转让双方,并由证券交易所代扣代缴。

这里需要区分开两个概念:印花税和股票交易总费用

印花税是全国统一的,为0.1%,
总费用= 佣金 + 印花税(只收卖出部分 千分之1)+过户费(只收上海股票 每1000股 收0.6元 双向收)
有什么问题可以追问我。

证券交易印花税全国统一吗

6. 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问题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一、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
国务院下发通知称,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
此次调整仅是对税收体系中一个非常小的分类——印花税的调整,而调整又仅仅是针对其中的证券交易印花税进行。而且,证券交易印花税并非全国性税种,归属权调整,影响的地域主要限于上海和深圳。
2016年第一个交易日,上证指数开盘后震荡走低,跌幅逾1%,深圳成指跌幅在1.75%附近。
二、为何要调整印花税?
此次调增中央和地方印花税比例,把地方中央的印花税统一至中央,有助于推动印花税与国际市场或惯例法规衔接。
从世界股票市场分析,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不征收印花税,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也不征收印花税。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取消了股票印花税。而我国资本市场虽然诞生时间不长,却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发达国家上百年才能实现的规模,随着我国证券市场逐渐与国际市场衔接,推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印花税率也是一种趋势。
三、印花税发展历程:
2007年5月,财政部下发《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要求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当时震惊市场的“5.30”暴跌事件让人记忆犹新。不过,这也说明印花税率调整对市场有明显的冷却作用。
2008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规定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也就是说,印花税率从3‰降至1‰。印花税下调对市场产生了刺激作用,投资热情回暖。不过,受海内外经济下行环境影响,股市经历短暂反弹后继续下跌。
在此背景下,2008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次下发通知,宣布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交易双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出让方征收,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单边征收1‰的政策沿用至今。根据中央97%、地方3%的分税比例,上海和深圳将总计分得75亿元。不过,根据最新的政策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沪深两市将不再分拿证券交易印花税,全部收归中央。

7. 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问题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法律分析: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问题的规定:我国的法律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另外,在进行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时候,主要是为了推动印花税与国际市场或惯例法规衔接,来促进经济贸易的全球化的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归属问题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8. 印花税在我国调整了多少次,对证券交易市场的影响

  1991年10月,深圳市将印花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缴纳印花税。1997年5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3‰提高到5‰。1998年6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率从5‰下调至4‰。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税降低为3‰。2001年11月,财政部决定将A、B股交易印花税率统一降至2‰。2005年1月,财政部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2‰下调为1‰。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