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如何进行处理

2024-05-18 21:57

1. 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如何进行处理

债务纠纷民事诉讼
1、企业法人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无论是在起诉前企业法人已解散,还是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均不影响诉讼的进行,企业法人作为适格的诉讼主体可独立参加诉讼。起诉前企业法人已解散的,清算组织可代表企业法人提起诉讼。没有清算组织的,鉴于企业法人解散,只是丧失了经营资格,相应的原法人机关也失去了执行经营事务的权力基础,但对于解散的企业法人清算范围内的事务,原法人机关尚存的,应有权代表企业法人参加诉讼。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的,诉讼应由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继续进行下去。若未成立清算组织,原法人机关亦无人员,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可以自己名义申请参加诉讼。倘出现无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法院可依据已进行的民事诉讼行为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迳行裁判。
2、以解散的企业法人作为被告的民事纠纷中,因裁判的结果是为了执行有实效,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救济,所以不论诉前还是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的,有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尚存的,由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代表解散的企业法人参加诉讼。但执行裁判结果时,应与解散的企业法人的清算程序相协调。若没有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亦无人员,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若缺席审理,可能使支持原告诉请的裁判文书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案件如在一审阶段,法官应行使释明权,告知原告申请追加解散的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解散的企业法人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若原告不申请追加当事人,诉讼可继续进行。如案件在二审阶段,原告要求追加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的,应告知其另行起诉。
3、在解散的企业法人和清算义务人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中,如原告要求解散的企业法人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的,法院判决应限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另行组织人员进行清算,由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费用。若原告同时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未及时清算致使原告债权落空的损害赔偿责任时,应举证证明清算义务人的侵权行为。原告若无此项请求,法院不应加判。
一、诉讼程序:
你需要的准备除了一纸诉状,还要有最重要的证据,借款或者欠条凭证,借贷关系的证明,合同。如果这些都没有还要起诉,那就需要多费一些周折,利用专业的合法的途径获取证据,收集证据,并且在对债务人起诉的情况下,要对债务人的财产情况有所了解。
贯穿债权诉讼中的秘诀
当一切准备都完成,起诉之前还要做的就是诉前保全,因为债务人很有可能成为老赖,或者已经是老赖的债务人已经在将财产转移的路上。诉前保全或者在诉讼中进行财产保全都是为债权实现的最安全措施。
管辖法院,诉讼时效
到被告居住地管辖法院起诉或者在借贷合同签署和履行的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开始计算。
强制执行
法院进行调解后,仍不能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根据具体债务纠纷的性质和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责令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债务,并且支付违约,利息,损失等赔偿款项。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更强有力的请求,运用强制性的措施——强制执行。

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如何进行处理

2. 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

现如今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大以及相应的需要增多,许多人都过着入不敷出的生活,于是便想到通过房屋抵押进行贷款,这其中是有很多风险的。那么,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应当如何处理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若是骗局已经造成当事人严重的经济财产损失应当走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一、房产他项权证抵押骗局如何进行处理债务纠纷民事诉讼1、企业法人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无论是在起诉前企业法人已解散,还是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均不影响诉讼的进行,企业法人作为适格的诉讼主体可独立参加诉讼。起诉前企业法人已解散的,清算组织可代表企业法人提起诉讼。没有清算组织的,鉴于企业法人解散,只是丧失了经营资格,相应的原法人机关也失去了执行经营事务的权力基础,但对于解散的企业法人清算范围内的事务,原法人机关尚存的,应有权代表企业法人参加诉讼。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的,诉讼应由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继续进行下去。若未成立清算组织,原法人机关亦无人员,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可以自己名义申请参加诉讼。倘出现无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法院可依据已进行的民事诉讼行为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迳行裁判。2、以解散的企业法人作为被告的民事纠纷中,因裁判的结果是为了执行有实效,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救济,所以不论诉前还是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的,有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尚存的,由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代表解散的企业法人参加诉讼。但执行裁判结果时,应与解散的企业法人的清算程序相协调。若没有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亦无人员,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若缺席审理,可能使支持原告诉请的裁判文书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案件如在一审阶段,法官应行使释明权,告知原告申请追加解散的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解散的企业法人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若原告不申请追加当事人,诉讼可继续进行。如案件在二审阶段,原告要求追加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的,应告知其另行起诉。3、在解散的企业法人和清算义务人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中,如原告要求解散的企业法人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的,法院判决应限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另行组织人员进行清算,由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费用。若原告同时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未及时清算致使原告债权落空的损害赔偿责任时,应举证证明清算义务人的侵权行为。原告若无此项请求,法院不应加判。二、诉讼程序:你需要的准备除了一纸诉状,还要有最重要的证据,借款或者欠条凭证,借贷关系的证明,合同。如果这些都没有还要起诉,那就需要多费一些周折,利用专业的合法的途径获取证据,收集证据,并且在对债务人起诉的情况下,要对债务人的财产情况有所了解。贯穿债权诉讼中的秘诀当一切准备都完成,起诉之前还要做的就是诉前保全,因为债务人很有可能成为老赖,或者已经是老赖的债务人已经在将财产转移的路上。诉前保全或者在诉讼中进行财产保全都是为债权实现的最安全措施。管辖法院,诉讼时效到被告居住地管辖法院起诉或者在借贷合同签署和履行的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开始计算。强制执行法院进行调解后,仍不能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根据具体债务纠纷的性质和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责令债务人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债务,并且支付违约,利息,损失等赔偿款项。债务人不履行判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更强有力的请求,运用强制性的措施——强制执行。综上所述,广大群众在进行抵押房屋的他项权证时应当明确其中的风险以及相应的责任,尽量不通过非法来源进行贷款,有效防范风险。同时,在进行他项权证的抵押之前当事人也应当对其资质进行详细了解,以免发生不可挽留的严重后果。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咨询律师。

3. 他项权证抵押骗局

法律分析: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一般来说,在做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时候,上面都会写清楚期限日期,这个期限日期就是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日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纠纷民事诉讼1、企业法人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无论是在起诉前企业法人已解散,还是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均不影响诉讼的进行,企业法人作为适格的诉讼主体可独立参加诉讼。起诉前企业法人已解散的,清算组织可代表企业法人提起诉讼。没有清算组织的,鉴于企业法人解散,只是丧失了经营资格,相应的原法人机关也失去了执行经营事务的权力基础,但对于解散的企业法人清算范围内的事务,原法人机关尚存的,应有权代表企业法人参加诉讼。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的,诉讼应由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继续进行下去。若未成立清算组织,原法人机关亦无人员,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可以自己名义申请参加诉讼。倘出现无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法院可依据已进行的民事诉讼行为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迳行裁判。2、以解散的企业法人作为被告的民事纠纷中,因裁判的结果是为了执行有实效,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救济,所以不论诉前还是诉讼中,企业法人解散的,有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尚存的,由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代表解散的企业法人参加诉讼。但执行裁判结果时,应与解散的企业法人的清算程序相协调。若没有清算组织或原法人机关亦无人员,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若缺席审理,可能使支持原告诉请的裁判文书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案件如在一审阶段,法官应行使释明权,告知原告申请追加解散的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解散的企业法人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若原告不申请追加当事人,诉讼可继续进行。如案件在二审阶段,原告要求追加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的,应告知其另行起诉。3、在解散的企业法人和清算义务人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中,如原告要求解散的企业法人承担清偿责任、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责任的,法院判决应限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可另行组织人员进行清算,由清算义务人承担清算费用。若原告同时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未及时清算致使原告债权落空的损害赔偿责任时,应举证证明清算义务人的侵权行为。原告若无此项请求,法院不应加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一条  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他项权证抵押骗局

4.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是怎样的

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未出租证明、保险单(银行不要求除外)、评估报告、贷款用途证明。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申贷资料准备: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3、看房评估(或勘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注:原则上只有商品房、房改房、安居房可用作抵押物)。
一、房产抵押不还钱怎么办
1、延长贷款期限:如不能按照原还款计划按期还房贷,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贷款期限的申请。银行批准后,就可以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申请延期还款通常只有一次机会,延长后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30年。
2、在实在无法偿还房贷的情况下,可以找亲友帮忙,暂时解决下困境,尽量不要出现房贷断供。
3、转让、出售房屋征得银行同意,将购买的房屋转让、出售,用转让、出售所得的款项归还贷款;由新的购买者与银行订立抵押合同,由新的购买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这虽然不是理想的方法,但比之银行通过拍卖或是诉讼来解决,要主动得多,经济损失也更小。
二、房产抵押登记收费标准
房产抵押登记收费标准,详细如下:
1、土地注册费:
(1)党政机关、团体:2000平方米以下200元/宗,每超500平方米加25元/宗(较高不超700元);
(2)企业:1000平方米以下100元/宗,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40元/宗(较高不超40000元);
(3)事业单位:5000平方米以下300元/宗,每超500平方米以内加25元/宗(较高不超10000元);
(4)城镇居民住所:100平方米以下13元/宗,每超50平方米以内加5元/宗(较高不超30元)。
2、房子拥有权注册费:住所拥有权注册费80元/套;非住所拥有权注册费550元/宗。
3、土地注册证书费:土地他项权证20元/本。
4、印花税(代税局收):5元/宗。
5、房地产产权证明费,由档案馆收费。

5.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

一、什么是房屋抵押他项权证
根据相关部门颁发给的当事人赋予的一定的法律凭证。详细的我看下面的文章。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申请程序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办理要求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材料一、需提供的资料(一)必须提供的资料:1、杭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2、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需在《杭州日报》上刊登);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注: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2、委托人为单位,受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认证的;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二、房屋抵押他项权证样本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本证适用法律(以杭州市为例,其它地区供参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三、现在房产抵押都有他项权证吗
现在房产抵押都有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房屋他项权证抵押

6. 关于借款、房产抵押和他项权证办理的问题

如果抵押双方不是本人到场,需办理委托公证。
抵押权证办事程序:
 以独用宗地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
  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原件暂存);
  4、抵押担保的主合同;
  5、抵押合同。
(三)办事时限
自受理房地产抵押权设定登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税费标准
1、登记费
  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
  非住房,双方当事人各按抵押金额的0.5‰交纳。 
2、工本费
  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7. 他项权证抵押贷款是不是房产证抵押贷款

他项权证抵押贷款是不是房产证抵押贷款

可能多数人接触到他项权证抵押贷款都是在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其实办理房屋按揭贷款就是一种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的贷款,既然发生了抵押,那么就要办理他项权证抵押,那么问题也来了,房产不是只有房产证吗,那这里所说的他项目权证抵押贷款是不是就是房产证抵押贷款呢,如果不是的话,他项权证抵押贷款是什么意思呢,与房产证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他项权证抵押贷款,从字面意思看,他项,就是第三方,但为什么办理你自己的房产抵押贷款,会涉及到第三方呢,这样说,因为房产抵押给银行,那么你没有处理权了,那怎么证明房产是你抵押给银行的呢,那就要靠这个第三方的他项权证抵押了,如果贷款还清,他项注销,你才又拥有处置房产的权利,早期的房贷办理,还没有他项这一说法的时候,的确是抵押的房产证,只是现在法制越来越规范的时代,逐渐的我们采用了这种他项权证抵押贷款,也就是说,即使你现在是贷款买的房子,房产证依然是属于你的,正常来说也不会注有什么抵押字样的,同样的来说,如果你是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银行也不会收了你的房产证的,同样是办理他项权证抵押贷款,因此我们通常所说的房产证抵押贷款,其实就是办的他项权证抵押贷款,前提是你的房产能提供出来房产证,拿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那么银行根据贷款流程,审核后,贷款办理时,就会取他项。

综上所述,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物权证明。他项权证是在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权上基于债权而设定的一项附属权利。

他项权证抵押贷款是不是房产证抵押贷款

8. 房产抵押现在可以有他项权证吗

房产抵押现在可以有他项权证吗
法律分析:
   现在房产抵押都有他项权证。把他项权证给银行就行,房产在自己手上,不过没有还钱贷款的,房管局档案里会有记录,房产证上备注栏也会有注明。等贷款还钱了,带着银行给的证明去房管局做变更,同时撤销他项权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