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之前参军的老兵能否享受到离休待遇

2024-05-05 08:38

1. 建国之前参军的老兵能否享受到离休待遇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不一定按离休建国前参加革命军队的,并不一定能享受离休待遇的,只有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解放后在军队、地方担任干部的才能是离休干部,而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解放后在军队、地方担任职工职务的才能是离休工人。离休,是中国针对已退出工作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设立的一种优越的社会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干部政策的一项制度。【摘要】
建国之前参军的老兵能否享受到离休待遇【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不一定按离休建国前参加革命军队的,并不一定能享受离休待遇的,只有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解放后在军队、地方担任干部的才能是离休干部,而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解放后在军队、地方担任职工职务的才能是离休工人。离休,是中国针对已退出工作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设立的一种优越的社会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干部政策的一项制度。【回答】
一是面向的对象不同,离休就是“离职休养”,面向的是建国前参加革命战争、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而退休面向的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基层干部。二是享受的待遇不同,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三是年龄的条件不同,离休老干部离休的年龄因为职务的不同而不同,正省级干部为65岁,副省级及以下干部为60周岁,其中女性处级以下干部为55周岁。【回答】

建国之前参军的老兵能否享受到离休待遇

2. 建国之前参军的老兵能否享受到离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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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之前参军的老兵能否享受到离休待遇【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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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九四五年当兵现在离休去世老干部应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抚恤金 丧葬费 3-4月份领取上年度的医保结余(不一定每个地区都有,离休红卡医保结算才有)
抚恤金是20个月的基本离休金,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2006年增资前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2006年增资 五项之和,乘以20.
配偶或者依靠离休干部离休金生活的无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遗属生活补助。

民政部 人事部 财政部

  文 件

  民发[2007]64号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人事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人事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人事局、财政局:

  2004年10月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提高了一次性抚恤标准;2006年7月1日,国家机关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为适应有关政策的调整变化,现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

  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其中:

  1、离退休人员为本人基本退休费,即本人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本人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2、按照《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为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即本人退职时计发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本人退职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三)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的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本《通知》下发后,《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工资制度改革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问题的通知》(民优函[1994]212号)即行废止。

  本通知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一九四五年当兵现在离休去世老干部应享受的待遇是什么

4. 建国前老兵享受离休待遇文件

法律分析:离休后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离休后工资照发,并按照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间,每年增发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干部,一律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另外,对老干部离休后的医疗、住房、用车、生活用品供应及其他有关生活待遇,都有相应规定。离休干部所需各项经费,由原工作单位列入预算。行政单位在其他行政经费列支;事业单位在事业费项下的离休退休人员费用项目列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列支。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5. 1944年当兵参加革命的退休老工人死了有什么待遇?

像这个群体的人数已经不太多了,如果在北京天津的话,就算什么职务也不担任,每月起码也要4、5000元,同时全部100%的医药报销。
这个群体的资金拨付都是省直辖市按人直接拨付到基层县市的。
你可以找省里的老干部局,市里的不要找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我分析如果你通过省里将这位老人的身份和待遇确认的话,省里会直接从财政拨付资金的,市里是不会单独为这个群体拨付资金的。
或者象征性的到你们的地级市(好像是威海市吧)找找看,就找市委老干部局,其他的如武装部民政局,我的看法就不用费太专门的精力去找了。(如果身份和待遇确认的话,将来如果发放补贴可能通过教育局民政局来发放)
一定要抓紧时间,时间给这位老人留的已经不多了,去时将各种证件都带齐,有必要的话还要将这位老人的老战友及通讯地址和待遇报上。
我估计应该会有一个较好的结果,如果不行,你还可以到北京解放军总政治部老干部局或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这些部门都是主管49年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工资待遇的确认。

1944年当兵参加革命的退休老工人死了有什么待遇?

6. 1944年当兵参加革命的退休老工人死了有什么待遇?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哦!丧葬费,从2012年3月1日起为6000元。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从2012年10月1日起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其遗属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70元提高到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其遗属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1100元;红军时期参加革命的,其遗属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1300元。因公死亡者遗属或死者遗属为孤寡一人的,在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80元。【摘要】
1944年当兵参加革命的退休老工人死了有什么待遇?【提问】
您好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哦!丧葬费,从2012年3月1日起为6000元。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从2012年10月1日起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其遗属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70元提高到9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其遗属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1100元;红军时期参加革命的,其遗属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1300元。因公死亡者遗属或死者遗属为孤寡一人的,在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80元。【回答】

7. 47年参加革命的老兵是否享受离休的待遇

可以,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是指: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工作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结论:以上是否可以理解为符合享受“解放前工作的离休老工人待遇”【摘要】
47年参加革命的老兵是否享受离休的待遇【提问】
可以,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是指: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工作的;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结论:以上是否可以理解为符合享受“解放前工作的离休老工人待遇”【回答】

47年参加革命的老兵是否享受离休的待遇

8. 1951年入伍的人现在是不是享受离休

离休是中国针对已退出工作岗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参加革命的老同志设立的一种较优越的社会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干部政策的一项制度。
离休范围包括: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军队干部;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干部;在敌占区从事党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干部;1949年9月21日前参加民主党派,以后—直拥护共产党、坚持革命的干部。
1951年入伍的人现在是不能享受离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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