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理财协议有效吗

2024-05-15 02:55

1. 代客理财协议有效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如果该理财协议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理财协议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代客理财协议有效吗

2. 代客理财经典协议书

 代客理财经典协议书范本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代客理财经典协议书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客户):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乙方(操盘手):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在XX开立的资金账户;开户名为XX;资金帐号为XX;起始资金为XX元。
    二、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有偿代理投资理财服务。
    三、单次的合约操作时间期限为≥1个月,结算时间是XX月XX日;并在结算月的XX日之前甲方须将乙方的报酬在指定时间内单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现金支付。
    一、开户: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的期货公司开立期货帐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2、甲方须完全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由甲方资金来源不正当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乙方拥有完全独立的下单买卖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期货公司负责,由甲方疏忽,泄密等原因造成资金损失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二、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即从券商转银行、从银行转券商的资金密码和银行账户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2、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变动资金。(包括私自转入、转出证券账户的资金),如确实需要资金进出,必须先与乙方共同协商,并于提前3—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3、乙方在操作甲方账户期间,甲方不得再操作自己的`账户(包括乙方不知情时和事先未同乙方协商)甲方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非交易时间查看账户,但是不得影响乙方操作。
    三、利润分配::
    乙方以稳健操作,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为投资原则,小亏大赚,为甲方尽能力赚取最大收益;具体分成方式如下:
    1、甲乙双方约定的盈利分成方式是甲方得50%、乙方得50%分成制。
    2、具体盈利分成方法举例如下:甲方在某年1月1号把自己的100万元资金账户交由乙方操作。到2月1号账户资金达到120万元(就是盈利20个点)。那么给乙方分成是:120万(目前账户资金+市值)减去100万元(起始资金)等于20万(当期的盈利)。(假设乙方分成所得是50%)20万元的50%就是100000元;100000元则是乙方为甲方操盘当期的报酬。其余的100000元盈利收益为甲方所有,甲方可以把盈利部分的资金转出银行账户或者继续累积作为下一次的投资本金;以此类推。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当账户出现盈利,不管甲乙双方,那方提出分享账户红利,甲乙双方需尊重对方要求,按比例结算账户盈利部分,共享收益红利
    4、若自上次分成后至下次到期结算时甲乙本金出现亏损,乙方则不能拿到分成报酬,乙方必须无条件继续操作直至账面资金再次超过上次分成时再开始分成。
    乙方的指定银行帐户:XXXXXX
    户名:XXXXXX
    帐号:XXXX
    开户行:XXXXXXXX
    四、亏损及责任:
    1、投资有风险,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必须要尽最大能力避免甲方的资金损失。
    2、乙方承诺将协议期内亏损控制在起始资金的10%以内,当协议期内委托账户的亏损在起始资金额10%以内时,乙方不承担任何操作账户带来的风险;如果协议期委托帐户的帐面亏损达到或超过起始资金10%以上时,甲乙双方按照账面亏损幅度,共同分担账户亏损超出部分的一半(如,账户初始资金为100万元。当账户出现亏损,账户净值只有70万,则甲方需自己独立承担10%部分,10万元,超出的部分,20万元,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占50%,甲方承担10万元,乙方同样承担10万元部分;以此类推。
    五、协议的起始和终止: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如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等未尽事宜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4、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金等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盈利部分按60%分配给乙方,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违约,否则本协议将终止,但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合约直至合约到期。
    六、乙方投资操作理念:
    乙方(操盘手)在国家法律规定允许的情况下凭过硬的期货操盘技术、灵敏的期货市场嗅觉、紧跟宏观政策、优良的商品基本面分析等;以安全投资,持续稳健获利的资金管理原则,力求长期稳定的获利,为客户(甲方)提供有偿代理证券投资服务;确保在合约规定的风险范围内将收益最大化,实现双赢。
    七、双方配合:
    乙方必须依照合同承担对甲方的信托责任。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或者私自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投资计划。甲方可以在任意非交易时间内查看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
    八、本协议一经成立,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
    九、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共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可与乙方再度续约。
    甲方(签章):XX
    乙方(签章):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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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代客理财法律问题

第一百四十四条 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本条是对禁止证券公司承诺证券交易后果的规定。


      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承诺,是指向客户保证其进行证券买卖将会获得一定数额的收入。对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是指向客户保证其进行证券买卖,在受到损失时将会由证券公司赔偿其一定数额的损失或者全部的损失。有些证券公司为了招揽客户,以多种方式,预先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这种行为不仅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也是对证券市场有严重危害的欺诈客户的行为,必须予以禁止。因为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关系是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代理关系,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同时,买卖证券是一项投资风险很大的金融活动,再高明的证券公司也难以保证在证券市场上永远获利。如果证券公司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那么,一旦出现损失或者没有获得承诺的收益,就需要证券公司兑现。但证券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买卖证券所取得的佣金收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法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余额属于股东的权益,应当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持股比例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约定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分配给股东。而提取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的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的资本。因此,公司没有任何资金可用于增加客户的收益或者赔偿客户的损失。也就是说,证券公司既没有保证客户买卖收益的能力,也没有赔偿客户买卖损失的可能。如果有证券公司对客户的买卖收益或者赔偿客户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该承诺根本不可能兑现,只能是对客户的一种诱骗,而且容易引发证券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为了保护客户利益,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本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买卖证券的收益或者赔偿买卖证券的损失作出承诺。

代客理财法律问题

4. 如何进行代客理财

通俗地说,就是专业的理财机构或个人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并收取酬金。酬金包括:基本费+盈利提成,也有不收取基本费用(也成为管理费,一般按年收取,费用率从1%-5%不等)的或只收取管理费不收取盈利提成的。
这里的盈利提成指的是受托人对委托人资产增值的部分按一定的比例收取的提成。比如30%等等。
注意事项一:目前市场上众多打着“代客理财”旗号经营的机构或个人,有些并不具备代客理财的资格。在确定要将资金交给对方运作之前,最好确认对方的资质,如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或者证券/保险/期货从业资格证书或专科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个人)。
注意事项二:法律规定,证券公司(如**证券)、咨询公司(如**投资)不能和客户约定分成,也不能承诺保底收益。因此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可以断定是骗子公司或者该公司违规操作,可向当地监管机构投诉。
注意事项三:牢记“股/期/汇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原则,除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有保底承诺以外,金融市场的风险无处不在。在认准理财机构(如私募基金)或个人(有从业资质的个人)之前,务必与其进行详细的沟通,在充分了解其投资方向、投资风格、可能存在的收益/风险比后再做决定。
注意事项四:市场上存在着大量代客理财的机构或个人,其中有真的可以信赖的,也有一些借用这一方式进行违规操作及诈骗的,请投资者擦亮双眼。不要被“天天涨停,有内幕消息,短期获利多少的敏感词汇诱惑。
要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
一、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种类大全
商业养老保险有哪些种类呢?一起来看一下。
1、传统型养老险
传统型养老险利率在2.0%-2.4%之间,是确定的,因此投保时就能知道养老金什么时候开始领取,每次可以领多少钱。这类保险回报固定但难以抵抗通胀,如果通胀率较高,就会有贬值的风险,因此适合年龄偏大、比较保守的投资人。
2、分红型养老险
分红型养老险利率在1.5%-2.0%之间,因为是保底的预定利率,所以比传统型的利率要低。分红型的除了有保底收益外,还有不确定的分红。分红的收益与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因此消费者要挑一家信誉好、实力强的保险公司来购买这类产品。
3、万能型寿险
投保人交纳的保费在扣除保障成本和部分初始费用外,剩余的保费进入个人投资账户。万能型寿险利率在1.75%-2.5%之间,能保证最低收益,有的与银行一年期定期税后利率挂钩。除了必须满足约定的最低收益外,还有不确定的“额外收益”。
4、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险是是一项长期的投资,与不同投资品种的收益挂钩,设有不同风险类型的账户。这类保险不设保底收益,保险公司只是收取账户管理费,盈亏由客户全部自负。因此比较适合能坚持长期投资,比较理性,自制力强的投资人。
综上所述,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有传统型养老险、分红型养老险、万能型寿险和投资连结保险四种。这四类保险各有优缺点,消费者要按需选择,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5. 法律问题,个人与个人签的代客理财协议合法吗?

1、《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任何人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或者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是未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工作的,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2、《证券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4、《证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第一百六十九条 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第一百七十一条 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上述《股票投资委托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及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不得与投资人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等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对于无效协议造成的损失,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的过错来承担。

法律问题,个人与个人签的代客理财协议合法吗?

6. 代客理财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目前市场上众多打着“代客理财”旗号经营的机构或个人,有些并不具备代客理财的资格。在确定要将资金交给对方运作之前,最好确认对方的资质,如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或者证券/保险/期货从业资格证书或专科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个人)。注意事项二:法律规定,证券公司、咨询公司不能和客户约定分成,也不能承诺保底收益。因此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可以断定是骗子公司或者该公司违规操作,可向当地监管机构投诉。注意事项三:牢记“股/期/汇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原则,除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有保底承诺以外,金融市场的风险无处不在。在认准理财机构或个人(有从业资质的个人)之前,务必与其进行详细的沟通,在充分了解其投资方向、投资风格、可能存在的收益/风险比后再做决定。注意事项四:市场上存在着大量代客理财的机构或个人,其中有真的可以信赖的,也有一些借用这一方式进行违规操作及诈骗的,请投资者擦亮双眼。不要被“天天涨停,有内幕消息,短期获利多少的敏感词汇诱惑。注意事项五:最好找代客理财公司,可以先给你保证金的,投资理财公司先提供10%以上的的现金给你作为保证金。再签合同合作。这样对你的资金有保障。注意事项六:合作前一定要先签合同。双方的风险和义务要分清楚。

7. 代客理财协议收佣金违法吗

第一百四十四条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本条是对禁止证券公司承诺证券交易后果的规定。
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作出承诺,是指向客户保证其进行证券买卖将会获得一定数额的收入。
对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是指向客户保证其进行证券买卖,在受到损失时将会由证券公司赔偿其一-E5?数额的损失或者全部的损失。有些证券公司为了招揽客户,以多种方式,预先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这种行为不仅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也是对证券市场有严重危害的欺诈客户的行为,必须予以禁止。因为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的关系是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代理关系,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应当由被代理人承担。同时,买卖证券是一项投资风险很大的金融活动,再高明的证券公司也难以保证在证券市场上永远获利。如果证券公司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那么,一旦出现损失或者没有获得承诺的收益,就需要证券公司兑现。
但证券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买卖证券所取得的佣金收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法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余额属于股东的权益,应当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持股比例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约定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分配给股东。而提取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的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的资本。
因此,公司没有任何资金可用于增加客户的收益或者赔偿客户的损失。也就是说,证券公司既没有保证客户买卖收益的能力,也没有赔偿客户买卖损失的可能。如果有证券公司对客户的买卖收益或者赔偿客户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该承诺根本不可能兑现,只能是对客户的一种诱骗,而且容易引发证券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为了保护客户利益,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本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买卖证券的收益或者赔偿买卖证券的损失作出承诺
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所以需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代客理财协议收佣金违法吗

8. 代客理财的对象

理财的对象以币种分类,包括人民币资产和外币资产;以投资方向分类,可分为银行存款、保险、证券、期货、黄金、外汇保证金交易等;以理财者的资质分类,可分为银行、私募基金、具有证券/保险/期货从业资格的个人、基金管理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