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的工作职能是什么?

2024-05-17 17:11

1. 民政局的工作职能是什么?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审核、报批、褒扬和革命伤残人员残废等级评定的审核报 批工作。   
(三)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军队复员干部 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 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 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军供站的工 作。   
(四)组织救灾工作,掌握和发布灾情,拨放救灾款 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 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导农村救灾合作保险,开展减灾活动。   
(五)负责社会救济工作,制定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 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 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组织救济工作;负责符合社会救 济条件的失业救济期满尚未再就业职工的救济工作;负责 扶贫工作。   
(六)主管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指导和监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和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 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八)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 保护政策,指导社会福利生产,审批和管理城乡社会福利 企业。   
(九)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开展村民、居民自治活动。   
(十)拟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 批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名称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规划、设立管理等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社团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性社团组织和涉外社团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社团管理工作。   
(十三)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殡葬和 公墓事业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管理、教育 、遣送工作;指导收容遣送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主管全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指 导和监督有奖募捐福利基金的使用。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政局的工作职能是什么?

2. 民政局的工作职能是什么?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审核、报批、褒扬和革命伤残人员残废等级评定的审核报 批工作。   
(三)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军队复员干部 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 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 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军供站的工 作。   
(四)组织救灾工作,掌握和发布灾情,拨放救灾款 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 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导农村救灾合作保险,开展减灾活动。   
(五)负责社会救济工作,制定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 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 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组织救济工作;负责符合社会救 济条件的失业救济期满尚未再就业职工的救济工作;负责 扶贫工作。   
(六)主管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指导和监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和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 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八)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 保护政策,指导社会福利生产,审批和管理城乡社会福利 企业。   
(九)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开展村民、居民自治活动。   
(十)拟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 批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名称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规划、设立管理等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社团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性社团组织和涉外社团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社团管理工作。   
(十三)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殡葬和 公墓事业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管理、教育 、遣送工作;指导收容遣送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主管全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指 导和监督有奖募捐福利基金的使用。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 民政局的职责是什么

主要职责是:(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报国务院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以及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九)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十三)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职能转变。民政部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十五)有关职责分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民政局的职责是什么

4. 民政局的职能

法律分析: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
(五)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七)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
(八)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拟订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十)拟订本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四) 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5. 民政局职责是什么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各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三)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草案、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六)统筹推进本市城乡社区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七)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八)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九)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十)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民政局职责是什么

6. 民政局的职能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婚姻登记、监护、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7. 民政局是干什么的职责是什么

很多人对民政局的了解仅限于结婚领证,但民政局内除了婚姻登记服务之外,还有很多的服务内容。关于民政局是干什么的的问题,下面我为你详细解答。一、民政局的职能内容      民政局是政府的组成部分,主要掌管着社会保障、基层建设、社会管理等内容。      1、救灾工作
      只要在民政局管辖范围内的地区发生了自然灾害,多样化的救济活动就是不可或缺的。并且,民政局还要负责一些公益活动,倡导大家或者团体捐款。      2、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      低保,大病医疗救助,重残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负责救助和安抚大家。      3、优抚安置工作      军人优待抚恤,退役士兵安置等。      4、社会事务管理      包括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区划调整,地名管理等。      5、社会组织管理      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登记审批等。      6、基层政权建设      指导村委会、居委会管理,社区建设等。      7、福利彩票      加强福利彩票各站点业主的业务素质培训,通过福彩基金资助的项目建设大力宣传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公益理念等。二、民政局的意义      民政局的功能涉及民生保障、政权建设、国防建设、社会管理等多个方面,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部门。正式因为民政局做好了各方面的工作以及实施措施,才能够使得我们有一个安逸和平的生活。      而在民政局工作之中,婚姻登记和殡葬管理是与我们每个人都切身相关的。      了解了民政局的内容之后,想必很多人对民政局都会有很大的改观。同时,若以后遇到相关的内容,也了解了要去哪里办理。      温馨提示:在婚姻家庭实际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

民政局是干什么的职责是什么

8. 民政局职责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各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法规草案、标准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统筹推进本市城乡社区建设,拟订城乡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八)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