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回购是什么意思?

2024-05-02 22:24

1. 担保回购是什么意思?

担保回购是指银行向购买方提供信用支持,帮助购买方购入供应方的产品;同时供应方向银行承诺在购买方不能及时偿还银行债务时,由供应方从购买方处购回产品,并将款项归还银行用以偿还购买方银行债务的一系列金融服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回购是什么意思?

2. 担保公司能作为回购主体吗

亲亲,根据您的问题做出以下回答,仅供参考:担保公司能作为回购主体。除标的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可为回购义务进行担保。公司作为回购义务人之所以难以得到支持原因有两点,一是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这一行为本身受到《公司法》的限制,只有在《公司法》规定的几种特定情形下才能操作。二是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通常会侵害了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选择其他的公司主体作为回购义务的担保方是可以避免上述问题的,股权回购将不会再存在执行层面的障碍。【摘要】
担保公司能作为回购主体吗【提问】
亲亲,根据您的问题做出以下回答,仅供参考:担保公司能作为回购主体。除标的公司外的其他公司可为回购义务进行担保。公司作为回购义务人之所以难以得到支持原因有两点,一是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这一行为本身受到《公司法》的限制,只有在《公司法》规定的几种特定情形下才能操作。二是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通常会侵害了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选择其他的公司主体作为回购义务的担保方是可以避免上述问题的,股权回购将不会再存在执行层面的障碍。【回答】

3. 回购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区别

法律分析: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责任都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成立,但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通常情况下以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后开始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从民间借贷合同期满之日起开始承担保证责任。若混淆这两种时间上的差异,要求一般保证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就开始履行保证责任,在借款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就会影响一般保证人的实体权益;对连带责任保证人,若等到借款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在要求其履行保证义务,就有可能影响贷款人实体权益的及时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回购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区别

4. 回购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区别

法律分析: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责任都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成立,但开始承担保证责任时间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通常情况下以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后开始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从民间借贷合同期满之日起开始承担保证责任。若混淆这两种时间上的差异,要求一般保证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就开始履行保证责任,在借款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就会影响一般保证人的实体权益;对连带责任保证人,若等到借款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在要求其履行保证义务,就有可能影响贷款人实体权益的及时实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5. 马勇律师您好:请问\"回购再担保\"的含义及操作?

您好:
问题答复如下:“回购再担保”为对方签定合同时约定,一方出卖的货物或者服务产品出卖方承担回购的义务,并对此义务进行担保。其意义为更在限度地保护买方的权益,当然也是卖方为了出卖产品获得利润的一种方式;具体操作方式按双方合同中的约定处理。
如果能将详细材料说明,可得到更好地答复。

马勇律师您好:请问\"回购再担保\"的含义及操作?

6. 马勇律师您好:请问\"回购再担保\"的含义及操作?

您好:
问题答复如下:“回购再担保”为对方签定合同时约定,一方出卖的货物或者服务产品出卖方承担回购的义务,并对此义务进行担保。其意义为更在限度地保护买方的权益,当然也是卖方为了出卖产品获得利润的一种方式;具体操作方式按双方合同中的约定处理。
如果能将详细材料说明,可得到更好地答复。

7. 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

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您好亲,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摘要】
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提问】
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您好亲,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回答】
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

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解除。连带责任保证的责任承担履行债务和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主债务。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届期没有履行主债务,在保证实务中,保证人选择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实际上是保证人放弃了可以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因此,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中保证人的责任较重,但其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形式。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 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国法律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 , 则为连带保证 , 成立一般保证则要特殊约定 , 这事实上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 。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那么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没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则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的消极效力。【回答】
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还请给个赞(在左下角进行评价哦),期待您的赞,您的举手之劳对我很重要,您的支持也是我进步的动力。最后再次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回答】

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

8. 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

亲您好!主要是基于《九民会议纪要》出台后,明确了公司对赌回购条款的效力“如为投资方请求目标公司回购股权的,若目标公司未完成减资程序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在大股东未履行回购义务的情况下,投资方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的前提是“公司已履行减资程序”。考虑到届时减资程序是否可启动主动权掌握在大股东手中,此种约定行权不确定性较高。

约定为“回购价款支付义务的连带担保责任”将原来回购股权设定调整为公司为大股东“支付回购价款”提供连带保证,若大股东不履行回购义务,投资人可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并对大股东及公司资产同时进行保全。依据该条主张权利,无需公司履行减资程序,较为简便。
但基于《九民会议纪要》的规定,本条约定不排除会被法院认定为“公司承担金钱补偿义务”,若被认定为此,则投资人由公司支付回购款的诉求需在“目标公司有利润时”方可被支持。
此处已强调公司系为大股东回购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非公司为投资方回购权承担金钱补偿义务。同时经权衡,认为“公司为大股东回购价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约定优于“公司为大股东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操中需注意:
1.公司为大股东提供担保的,须经大股东外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本协议务必需全体股东签署确认。
2.后续投后管理过程中,需时刻注意公司的利润情况,若有恶化趋势的,考虑尽快启动回购,保障资金安全。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哦!【摘要】
对发行方的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什么意思【提问】
哈喽亲亲,请您耐心等待3分钟,正在编辑整理回答,马上就为您解答,还请不要结束咨询哦。【回答】
亲您好!主要是基于《九民会议纪要》出台后,明确了公司对赌回购条款的效力“如为投资方请求目标公司回购股权的,若目标公司未完成减资程序的,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在大股东未履行回购义务的情况下,投资方要求公司履行回购义务的前提是“公司已履行减资程序”。考虑到届时减资程序是否可启动主动权掌握在大股东手中,此种约定行权不确定性较高。

约定为“回购价款支付义务的连带担保责任”将原来回购股权设定调整为公司为大股东“支付回购价款”提供连带保证,若大股东不履行回购义务,投资人可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并对大股东及公司资产同时进行保全。依据该条主张权利,无需公司履行减资程序,较为简便。
但基于《九民会议纪要》的规定,本条约定不排除会被法院认定为“公司承担金钱补偿义务”,若被认定为此,则投资人由公司支付回购款的诉求需在“目标公司有利润时”方可被支持。
此处已强调公司系为大股东回购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非公司为投资方回购权承担金钱补偿义务。同时经权衡,认为“公司为大股东回购价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约定优于“公司为大股东回购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操中需注意:
1.公司为大股东提供担保的,须经大股东外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本协议务必需全体股东签署确认。
2.后续投后管理过程中,需时刻注意公司的利润情况,若有恶化趋势的,考虑尽快启动回购,保障资金安全。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哦!【回答】
对您有帮助吗?【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