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专项扣除扣谁的?怎么扣?扣多少?

2024-05-03 22:47

1. 租房专项扣除扣谁的?怎么扣?扣多少?

法律分析:扣谁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怎么扣:纳税人可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填报。以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为例, 2021年开始的扣除项目年度选择2021年。
扣多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租房专项扣除扣谁的?怎么扣?扣多少?

2. 租房专项扣除扣谁的?怎么扣?扣多少?

扣谁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怎么扣:纳税人可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填报。以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为例,2021年开始的扣除项目年度选择2021年。
扣多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一、住房租金如何计算个税?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本人和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住房租金可在税前扣除。按主要工作城市不同,扣除标准不同,具体来看:如果是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
二、个税租房专项扣除标准是多少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3. 租房专项扣除扣谁的?怎么扣?扣多少?

扣谁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怎么扣:纳税人可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端”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填报。以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为例, 2021年开始的扣除项目年度选择2021年。扣多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第四条 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租房专项扣除扣谁的?怎么扣?扣多少?

4. 专项扣除租房为什么不一样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在同一个城市,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一样的标准,包括个人租赁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包含公租房、廉租房)。如果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后存在退税,退税金额是完全一样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摘要】
专项扣除租房为什么不一样【提问】
您好,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鲜花][鲜花]【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在同一个城市,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一样的标准,包括个人租赁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包含公租房、廉租房)。如果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后存在退税,退税金额是完全一样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回答】

5.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举例:
小宇在省会城市工作,一直没有购买住房,租房生活,月薪8 000元,可享受到新规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那么她每月需纳税部分为:
5 000+1500=6500(元);
8 000-6500=1500(元)。
温馨提示:不同承租住房地政策扣除标准也不同: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 000元(每月1500元);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3 200元(每月1 100元);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 600元(每月800元)。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6. 个税专项扣除中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7.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8. 住房租金扣除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住房租金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先按照主要工作城市的标准定额作为税前扣除项扣除,再对综合扣除后的收入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按每月15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目标纳税人将按每月1100元扣除;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将按每月800元扣除。以下是住房租金扣除个税的注意事项:1、有自有住房: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2、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工作城市相同,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3、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4、不得同时分别享受: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5、无需提供房租发票:无需提供房租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