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无形资产缴纳的营业税,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为什么是错的

2024-05-09 03:36

1. 销售无形资产缴纳的营业税,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为什么是错的

销售无形资产缴纳的营业税,不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营业外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营业活动产生的。如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税金就进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如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营业税就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出售无形资产是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的主要形式,出售人不再保留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不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在出售无形资产的情况下,由于出售企业不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应当注销所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与相应的己计提减值准备),出售无形资产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与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则作为相应营业外收入的减少或营业外支出的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销售无形资产缴纳的营业税,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为什么是错的

2. 销售无形资产缴纳的营业税,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为什么是错的

销售无形资产缴纳的营业税,不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营业外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营业活动产生的。如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税金就进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如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营业税就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出售无形资产是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的主要形式,出售人不再保留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不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在出售无形资产的情况下,由于出售企业不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应当注销所出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与相应的己计提减值准备),出售无形资产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与该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则作为相应营业外收入的减少或营业外支出的增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3. 处置无形资产涉及的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吗?

处置无形资产涉及的营业税不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处置无形资产的营业税是倒挤计入处置损益的,不能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交纳的营业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租金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业务、营业税应税劳务等。处置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处置无形资产属于企业的“非”日常经营活动,交纳的营业税最终体现在处置损益中,增加处置损失“营业外支出”,或者抵减处置利得“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交纳的营业税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过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营业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处置无形资产涉及的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吗?

4. 转让某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交的营业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

首先,营业税金及附加由“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名,“营业税金及附加”帐户属于损益类帐户,用来核算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这些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是按企业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税相加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其次,企业转让某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企业的非日常活动哈,不比像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啥的日常业务哈,日常业务都是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但是非日常活动,比如这里的转让某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就是处置了哈,需要计入营业外收支的哈。转让时,相关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如果有)
       营业外支出(亏损时)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  (赚时)

5. 处置无形资产涉及的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吗?

不计入的,处置无形资产的营业税是倒挤计入处置损益的,不能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1.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交纳的营业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如租金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业务、营业税应税劳务等。
2.处置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处置无形资产属于企业的“非”日常经营活动,交纳的营业税最终体现在处置损益中,增加处置损失“营业外支出”,或者抵减处置利得“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交纳的营业税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过渡。

处置无形资产涉及的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吗?

6. 企业销售无形资产应缴纳的营业税记入什么账户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营业活动产生的。如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的税金就进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如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产生的营业税就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无形资产,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不是日常的营业活动,要不计入营业外支出,要不冲减营业外收入
希望可以帮助你

7. 出售无形资产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通过什么科目核算

出售无形资产应交纳的营业税,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

出售无形资产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通过什么科目核算

8. 处置无形资产涉及的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吗?

不计入的,处置无形资产的营业税是倒挤计入处置损益的,不能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1.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交纳的营业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如租金收入、投资性房地产相关业务、营业税应税劳务等。
2.处置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处置无形资产属于企业的“非”日常经营活动,交纳的营业税最终体现在处置损益中,增加处置损失“营业外支出”,或者抵减处置利得“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交纳的营业税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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