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档案怎么弄?

2024-05-19 03:47

1. 试用期离职档案怎么弄?

法律分析:
离职档案的处理可以有三种方式:1、可以个人委托保管。2、新单位有保管资质,可以把档案放到新单位。3、可以拿毕业证存放到人才市场代为保管。离职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离职档案怎么弄?

2. 试用期离职档案怎么办

1、假如辞职的那家单位将档案是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的,到人才市场去把档案由委托保管转为个人委托保管。
2、换了公司之后,拿着和新的公司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到劳动市场,重新办理托管就可以了。如果新单位有保管档案的资质,把档案转到新单位即可。
3、可拿毕业时的报到证到档案存放的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
(4)三年后自动取消。
一、什么是人事档案
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你辞职后管理档案首先得看原单位和新单位对档案的规定,即原单位是否需要必须迁走以及新单位是否需要必须转入,现在一般单位不接受档案但是还存在这样的公司要求档案入职的时候一起必须转入的。
你的档案保管在人事局,但你报到证是你原工作单位,这样档案保管在人事局还是人才市场没有多大的区别。
档案不能放在自己手中,否则,你以前的工龄就无法计算了,将来办不了退休。你可以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失业,领取失业金,或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你也可以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职介中心自己交保险,那样的话,你的保险不会断。
二、员工离职的办理流程
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因为按劳动法规定,公司聘用未解除劳务关系人员需承担赔偿责任。

3. 试用期未结束就离职的话档案在哪里

离职后档案存放在哪最划算

试用期未结束就离职的话档案在哪里

4. 国企试用期离职档案有记录吗

法律分析:工在试用期辞职的话,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5. 试用期未结束就离职的话档案在哪里

试用期未结束就离职,档案在单位,当事人在办理离职时,可以要求档案转移,或者暂时先保存在原单位。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此,当事人的档案正常情况是由单位办理转移,如果当事人一时找不到单位,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不得交本人自带。对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档案管理机构不得接收,所以也不要自带档案。  当事人可以转移到当地人力资源中心,也可以和原单位协商,暂时保存在原单位,待有新单位后再转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试用期未结束就离职的话档案在哪里

6. 关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后,试用期内想辞职,档案的问题

不需要,你去当地人才市场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咨询一下转档案的事宜,一般流程是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你持劳动关系解除证明书以及其他人才交流中心需要的材料,去办理托管手续,人才交流中心会向单位发调档函,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关系15日内为你办理转档手续,否则违法,你可以告他。党员档案、集体户口可以一并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只是每年要交一点保管费。不需要应届的东西。

7. 试用期内辞职,关于档案和户口的问题

第一,户口最好是转回老家,因为集体户口非常麻烦,你不在那家公司工作,那你的户口管理费就不交,到时丢失了算谁的?最后麻烦的还是自已,他们是吃饱了撑着,才管你死活呢.管理费是不能退,
第二,保险是公司代交,也就是从工资扣除,不需要档案,只需要你个人身份证,就可以了,
第三,如果你挂靠户口一点不方便,例如结婚,生子,都是要开证明才能办,因为需要红色户口本才能办证.

试用期内辞职,关于档案和户口的问题

8. 应届生档案在单位,试用期辞职的问题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即可。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