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朱勇军判多久

2024-05-17 10:40

1. 烟台朱勇军判多久

三个月。被告人朱勇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5月23日起至2017年8月22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已缴纳)。被告人朱勇军,男,汉族,职高文化,南通长青沙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如皋市,住如皋市。被告人朱勇军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2月10日被如皋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于2017年4月19日经如皋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于2017年5月23日由如皋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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