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是否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构成受贿罪呢?

2024-04-28 23:50

1. 家庭成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是否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构成受贿罪呢?

可以构成受贿罪主体,构成受贿罪。

家庭成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是否能成为受贿罪的主体构成受贿罪呢?

2. 如果家庭有人受贿,会不会牵连家人

家人知道而没劝阻的应该会受牵连

3. 受贿罪会冻结家庭资产么?!还是个人名下资产?!

趁早去买些趸交的保险,只有人寿险不会被查封冻结,以后还可以把钱拿回来,哪怕损失点,但最起码大部分保住了

受贿罪会冻结家庭资产么?!还是个人名下资产?!

4. 个人犯受贿罪,造成单位损失,是否需用家庭所有财产赔?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中,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尚未追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同时,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在量刑时酌情从宽处理。因此 ,犯受贿罪,造成国家或者集体损失的,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贪污贿赂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尚未追缴到案或者尚未足额退赔的违法所得,应当继续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
(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5. 受贿罪判刑会考虑家庭困难因素么?

你好,如果涉及没收个人财产的量刑,有可能会酌情考虑。

受贿罪判刑会考虑家庭困难因素么?

6. 受贿罪一审判一缓二,罚金十万元,家庭困难没有钱交,怎么办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属于附加刑,一般不适用。除非因受贿罪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否则一般都是附带罚金的。罚金的数额与受贿的数额成正比。积极退赃可以认定为认罪态度好,一般可以减轻罚金刑。总值一般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都是死刑或无期。其他刑罚一般都是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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