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标记什么意思

2024-05-10 14:56

1. 司法标记什么意思

      标记的意思有以下四点解释:      1、在冻结顺位层面,标记=首次冻结。      其他法院或国家机关对已标记股票进行冻结的,按轮候冻结办理(第3条第2款);      2、在能否交易层面,标记不等于冻结。      质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已标记的质押股票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在质押债权范围内变现。当然,该变现款应为法院所控制(第6条第1款)。该方式亦降低了质权人实现优先债权的维权成本和时间成本。      质权人还可申请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变价股票,法院经审查认为不损害案件当事人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且在能够控制相应价款的前提下,可以准许(第6条第2款)。      3、标记→冻结,特定情形下,标记股票可转为冻结状态。质权人自行变现实现债权,解除任意部分股票质押后,该“标记”股票将被协助执行单位调整为“冻结”状态,如果冻结股票数量达到400万股后,或者虽未达到400万股、但已冻结股票足以实现债权的,法院应当解除其余股票的冻结和标记(第9条)。      这便是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概括的:冻结是目的,标记是实现冻结这一目的的手段。      4、标记→强制变价,针对质权人既不申请自行变价也不解除质押,妨碍执行程序正常推进的情况,法院可以对被标记的900万股质押股票进行强制变价。(第8条)      不难看出,新型冻结方式的特点就是允许质权人自行变价质押股票,这也是“标记”与“冻结”的最大区别。新型冻结方式契合了股票波动大且自带市场化交易规则的特质,实际上是最大限度维护了股票的变现价值,进而保护了质权人和案件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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