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思考有哪些

2024-05-14 05:03

1. 关于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思考有哪些

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

1.权益联营法

权益联营法,即视企业合并为参与合并的双方,通过股权的交换形成的所有者权益的联合,而非资产的交易,而且合并后,股东在新企业中的股权相对不变。

2.购买法

购买法,即将企业合并视为购买企业以一定的价款购进被并企业的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项目,同时承担该企业的所有负债的行为,从而按合并时的公允价值计量被并企业的净资产
扩展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  
权益结合法,即对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照原账面价值确认,不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不形成商誉,合并对价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调整权益项目。在权益结合法下,将企业合并看成是一种企业股权结合而不是购买交易。参与合并的各方均按其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合并,合并后,各合并主体的权益不能因企业合并而增加或减少。 
1、合并成本的确认。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合并费用的处理。合并方为进行合并所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3、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合并中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应按其账面价值进行计量;合并利润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应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的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 
一个企业购买另外一个企业的交易,按照购买法进行核算,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资产和负债。购买法视合并行为为购买行为,注重合并完成日资产、负债的实际价值。  
1、合并成本的确定。合并成本以购买方所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量。具体如下:①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本在购买日(或交易日)的公允价值以及购买日支付其他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2、合并差额的处理。合并差额分三种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①购买方原已持有的对被购买方的投资,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因企业合并所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②在购买日,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③在购买日,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合并费用处理。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费用应当冲减所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溢价收入,无溢价或溢价不足以冲减的部分,冲减留存收益。  
4、购买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企业合并中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中包括的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应当以公允价值列示。母公司的合并成本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可确认为商誉或者作为当期损益列示。

关于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思考有哪些

2. 有没有历史上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探索方面的资料

  哎  没必要那么麻烦的  到财政局网站看   里面很多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其中第20号准则为《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发布,改变了我国没有专门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实务中主要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相应准则规定的局面。新企业合并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同时,根据我国企业合并的实际情况,增加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内容,但同时也给企业提供了新的利润操纵机会。
  一、企业合并的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在实务操作中,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两种。

  购买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主体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种交易,在合并后被购买的企业丧失法人地位不再继续经营,被购买企业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转移到购买方。在购买法下,对所收到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公允价值来衡量,购买成本超过所取得的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企业的收益包括购买企业当年本身实现的收益以及购买日后被购买企业所实现的收益。

  权益结合法则认为,企业合并是权益结合而不是购买,其实质是参与合并的各方企业的所有股东联合起来控制他们全部的净资产,以继续共同分担合并后企业主体的风险和收益,是原企业所有者风险和利益的联合。在权益结合法下,资产和负债采用账面成本核算,不存在商誉确认问题。由于合并后的企业视同一开始就存在,不论合并发生在年度的哪个时点,参与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损益都要包括在合并后企业的损益中。

  在购买法下,重估后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高于其账面价值,这些增值的资产将在以后年度通过折旧或摊销等形式转化为成本或费用,从而导致购买法下的成本费用要高于权益结合法。另一方面,购买法下合并企业当年的利润仅仅包括被合并企业购买日后实现的利润,而权益结合法下合并企业当年的利润包括被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利润,而不管合并发生在哪一天。因此,权益结合法下的利润要高于购买法。因为合并后权益结合法仍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核算,而购买法以资产的公允价值核算,购买法下资产账面金额高于权益结合法,利润却低于权益结合法,所以权益结合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也要高于购买法。

  购买法采用公允价值对购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计量,更能反映合并的经济实质,也便于投资者预测合并后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而权益结合法虽然核算简单,但缺乏合理的概念基础,容易导致利润操纵行为。因此,国际上的做法是逐渐取消权益结合法,将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唯一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国际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美国是最早采用权益结合法的国家,1970 年发布的APB第 16 号意见书《企业合并》允许同时采用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并对权益结合法的使用在参与合并企业的性质、所有者权益的结合方式、是否存在有计划的交易等方面提出了12项限制性条件,规定只有完全符合这12项条件的企业合并才能采用权益结合法编制合并报表。权益结合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美国的并购浪潮,但由于其通常能报告较高的收益,在实务中往往被滥用。并且它与购买法的并用也产生了不少问题,相似的并购可以通过一系列的策划而选用有利于合并方的会计处理方法。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出现了第五次兼并浪潮,收购和兼并涉及的金额也越来越大,通过权益结合法操纵合并后企业经营业绩的经济影响日益增大,因此FASB在2001年颁布第141号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中以取代APB第16号意见书,取消了权益结合法法,明确购买法是惟一可以使用的方法。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第22号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中提出,当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共同分担和分享合并后主体的风险和利益时,企业合并作为股权联合核算,采用权益结合法。但后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尽管通过权益性工具的交换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存在,但这些权益会在合并后发生变化,而权益结合法并没有反映所有者权益的变化,并且该方法忽略了企业合并中交换的价值。鉴于采用权益结合法不能反映管理层对所进行的投资及其后续绩效的受托责任,2004年3月31日新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取消了权益结合法。

  三、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中的处理方法

  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美国会计准则,均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准则规范范围外。而我国实务中出现的不少企业合并均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例如中央、地方国资委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合并,或者同一企业集团内两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合并。如果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排除在准则的适用范围之外,将无法真正解决我国现实中的企业合并问题。因此,在综合考虑相关情况的基础上,企业合并准则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对两类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进行了不同的规范。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一定是合并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能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采用权益结合法处理。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在合并报表编制上,视同被合并企业在此前期间一直在合并范围之内,即合并后形成的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包括被合并方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合并利润表包括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及合并后的收入、费用和利润,也就是说合并的利润表不仅要包括被合并企业合并后的利润,而且要包括被合并企业合并前所实现的利润。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采用购买法处理。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经复核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报表编制上,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列示,母公司合并成本与取得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以商誉列示。

  四、企业合并中的利润操纵

  无论采用权益结合法还是购买法,在实际操作中都存在一定的利润操纵空间,值得相关部门和投资者的重视。

  在权益结合法下,由于合并后的企业视同一开始就存在,不论合并发生在哪一天,参与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损益都要包括在合并后企业的损益中。企业有可能在年末为了考核或者美化业绩的需要,进行突击式的合并,将当年度经营业绩较好的企业利润拉进企业的报表中。此外,权益结合法以账面价值作为计
  量的基础,不需要对购入资产重估价值,在资产重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在合并后处置事实已增值但账面没有反映的资产,获取经营收益或非经营收益。

  在购买法下,支付对价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企业可通过调节资产的公允价值来调节利润。利用公允价值,购买企业还可以压低购入资产的重估价值,比如低估被购买企业的资产、高估其负债,再在合并后通过处置这些资产和负债获取利润。并且合并价差作为商誉入账,按照新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商誉不需要摊销,只要求定期进行减值测试,这样,企业也不会面临合并后商誉摊销的压力。利用合并利润表不包含被购买企业合并前损益的特点,被购买企业可在合并前通过计提巨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坏账准备等手段报出巨额亏损,合并后再予以转回,或者提前确认费用、推迟确认收入,从而提升合并后企业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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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个别报表:A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B公司权益账面价值*100%=2000,合并对价=发行股票1000万股。发行费用50万,合并发生的审评法费用40万。
借:长期股权投资                  2 000
   贷:股本                               1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 000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0
      贷:银行存款                      50
借:管理费用                             40
       贷:银行存款                       40
2、合并日合并报表:从双方同受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起即以现在合并报告主体形式存在。
合并抵销分录:将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抵销:
  借:股本   1000
         资本公积   300
          盈余公积   300
        未分配利润  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00
 对于合并前子公司进入集团内部开始起实现的留存收益,用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贷方余额为限并按持股比例进行恢复。本例中,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贷方余额为950,子公司合并前留存收益为700,可以全额恢复。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700
    贷: 盈余公积   300
          未分配利润  400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

4. 关于企业合并的帐务处理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合并利润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四)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五)附注。

合并资产负债表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应当相互抵销,同时抵销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应当相互抵销,同时抵销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和债券投资的减值准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相互抵销后,产生的差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项目。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下同)或其他方式形成的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抵销。
     对存货、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计提的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应当抵销。
   (四)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应当抵销。
     
    合并利润表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应当抵销。

    (二)在对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销售商品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进行抵销的同时,也应当对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或无形资产的摊销额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相关的部分进行抵销。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债券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应当与其相对应的发行方利息费用相互抵销。
(四)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应当抵销。
(五)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应当抵销。

   合并现金流量表 

   (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以现金投资或收购股权增加的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应当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四)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销售商品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五)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应当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
(六)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各子公司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上述规定,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或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二)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应当抵销。
(三)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对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应当抵销。

5. 有一个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问题不是很明白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借:银行存款   16.5(20-3.5)
    库存商品    80
    固定资产   150
    管理费用   3.5
贷:应付票据    30
    股本        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20
(2)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5
      贷:银行存款     1.5


2,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可辩认净资产是180(20+90+200-30),而购买方合并成本是245,产生商誉。
(1)借:银行存款   16.5(20-3.5)
    库存商品    90
    固定资产   200
    管理费用   3.5
贷:应付票据    30
    股本        1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80
(2)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5
      贷:银行存款     1.5

有一个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问题不是很明白

6.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有几种

主要有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两种。二者处理的计价基础不同,对企业合并后产生的会计信息有着不同的影响。
企业合并准则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前者采用类似权益联合法,后者采用购买法。
第一,购买法。购买法把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净资产看成是一项交易,同企业购置一般资产的交易一样,没有本质区别。因此,购买法要求按公允价值反映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并将其公允价值体现在合并方的账户和报表中。购买成本按作为对价付出的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入,购买成本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由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大多属于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合并,作价往往是以市价为基础,交易相对公允,所以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权益联合法。权益联合法把企业合并看成是各参与合并企业的经济资源的联合,是股权联合行为,不是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净资产的交易行为。因此,计价基础不应改变,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应按原账面价值反映,合并方所取得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进行合并作为对价付出的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的相关项目,不确认为商誉。通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在同一集团内部企业之间,属于关联企业之间的合并,作价的公允性较弱,所以采用权益联合法进行会计处理。

7.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有几种

主要有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两种。二者处理的计价基础不同,对企业合并后产生的会计信息有着不同的影响。
企业合并准则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前者采用类似权益联合法,后者采用购买法。
第一,购买法。购买法把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净资产看成是一项交易,同企业购置一般资产的交易一样,没有本质区别。因此,购买法要求按公允价值反映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并将其公允价值体现在合并方的账户和报表中。购买成本按作为对价付出的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计入,购买成本与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由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大多属于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合并,作价往往是以市价为基础,交易相对公允,所以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权益联合法。权益联合法把企业合并看成是各参与合并企业的经济资源的联合,是股权联合行为,不是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净资产的交易行为。因此,计价基础不应改变,合并方取得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应按原账面价值反映,合并方所取得净资产的入账价值与进行合并作为对价付出的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的相关项目,不确认为商誉。通常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发生在同一集团内部企业之间,属于关联企业之间的合并,作价的公允性较弱,所以采用权益联合法进行会计处理。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有几种

8. 不同合并类型下企业合并会计的处理会有哪些不同

您好,很高兴与您沟通!
两种不同类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
1.概念表述不同。
2.核算方法和计量基础不同。
3.合并成本的计量不同。
4.合并费用的处理不同。
5.合并商誉的处理不同。
6.合并日披露的内容不同。
如您满意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