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2024-05-09 20:19

1. 流产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流产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2. 流产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有: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的待遇
一、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二、、假期天数:
1、 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三、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四、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五、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3. 流产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流产生育津贴的流程

1、女职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摘要】
流产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我是哲言说法。这道题由我来回答,打字需要一点时间,麻烦您稍等一下噢~感谢您的理解啦❤【回答】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流产生育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本人的病历本;生产收费原件;费用明细单;出院小结。
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回答】
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回答】
流产生育津贴的流程

1、女职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回答】

流产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4. 流产申请生育津贴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5. 流产申请生育津贴需要什么资料

流产领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1.《结婚证》;2.《生育服务证》;外地人员须提供《外地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3.《婴儿出生证明》;4.《医学诊断证明》;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6.《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7.《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流产领生育津贴的流程:1.女职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不能领取或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况:1、用人单位未给职工购买生育保险,员工则无法享受生育津贴。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要给予职工产假工资,支付标准按正常工资发放;2、虽然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但是缴纳条件并未达到领取当地的生育津贴标准,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还是要支付职工产假工资;具体标准按当地相关文件参考;3、有些偏远地区尚未实现社保统筹,那么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职工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险的报销期限一般是婴儿出生的18个月之内。职工本人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可以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流产申请生育津贴需要什么资料

6. 人工流产报销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1.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2.《结婚证》(原件+复印件);3.《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7. 申请流产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申请流产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8. 人工流产报销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人工流产报销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2、女职工身份证;3、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未领取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4、医疗费收据原件;5、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6、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7、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存折。  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流程:1、流产前,先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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