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必须下设专门委员会吗?

2024-05-03 23:58

1. 董事会必须下设专门委员会吗?

法律分析:
从其职权来看,为了弥补董事会在决策时候的专业不足问题,在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目的是为了协助董事会做好专业决策,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准确性。专业委员会的组成顾名思义也就是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来源可以包括董事会的成员、也可以来自于经营管理层、甚至可以从企业的中层干部中挑选出来,另外,为了弥补企业内部人员的专业性不足问题,也可以从企业外部聘请外部专家来参与专业委员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必须下设专门委员会吗?

2. 为什么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委员会?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扩展资料

董事会的职能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具体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董事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 为什么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委员会?

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协助董事会做好专业决策,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准确性。董事会委员会通常指由董事会设立的由公司董事组成的行使董事会部分权力或者为董事会行使权力提供帮助的董事会内部常设机构,董事会委员会必须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董事会行使权力并由董事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董事会自身的不足。董事会作为会议体机关存在缺陷 董事会尽管是公司的必设和常设机关,但董事会是会议体机关,董事会重大决策和监督权的行使只有在董事会会议上可以进行,董事会委员会的设立和良好运行可以帮助董事会形成议案并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以克服董事会作为会议体的缺陷。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组成顾名思义也就是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来源可以包括董事会的成员、也可以来自于经营管理层、甚至可以从企业的中层干部中挑选出来,另外,为了弥补企业内部人员的专业性不足问题,也可以从企业外部聘请外部专家来参与专业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 加强决策科学性,确保公司发展规划。

为什么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委员会?

4. 为什么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委员会?

为什么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委员会? 董事会委员会通常指由董事会设立的由公司董事组成的行使董事会部分权力或者为董事会行使权力提供帮助的董事会内部常设机构。公司可能设立由经理层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考虑公司经营的问题,该种委员会属于公司执行业务的经理层的一部分,并非董事会委员会。此外,董事会可能任命部分董事和董事之外的专家组成某种委员会为公司提供咨询意见,这种委员会也不属于董事会委员会。只提供咨询或者属于经理层的委员会都不是董事会委员会,董事会委员会必须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董事会行使权力并由董事组成的委员会。 在董事会中,审计委员会(Audit Committee)、薪酬委员会(Compensation Committee)和提名委员会(Nominating Committee)是公司尤其是公开公司广泛设立的委员会。此外,大型的公司一般也设立执行委员会(Executive Committee)。 为什么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委员会?笔者认为,委员会的设立与董事会自身的缺陷密切相关,而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董事会自身的不足。 (一)董事会作为会议体机关存在缺陷 董事会尽管是公司的必设和常设机关,但董事会是会议体机关,董事会重大决策和监督权的行使只有在董事会会议上可以进行,即董事会行使权力必须召集董事会,由全体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集体讨论并形成董事会决议;董事个人包括董事长在董事会会议之外均不能单独决策或行使监督权力。而在大型公司,董事的人数通常较多,召集和举行董事会并非易事,董事会每年召开的次数有限,董事聚集在一起讨论和作决议的时间很短,难以有效的行使董事会权力。更重要的是,由于董事会是会议体机关,董事会通常较适合对已经形成的议案进行讨论和表决,而议案本身的形成和提出,诸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挑选、经理人员的挑选、董事和经理层的薪酬方案等事项具有相当的专业性,需要依靠个人的专业技能并需要董事会开会讨论之前的广泛调查和深入研究方能形成周密的议案,这些议案很难依赖董事会集体形成和提出,而需要常设的机构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草拟和提出以供董事会会议讨论和表决。另外,诸如评估经理层的表现和对董事和经理层执行职务的审计,也需要监督主体在董事和经理层日常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加以考察和评估,仅仅依靠董事会会议的讨论也是不够的。 董事会作为会议体的局限十分明显。即使在美国,董事会作为会议体的缺陷也为学者所认识。美国的董事会主要由外部董事组成,这些董事通常也忙于经营自己的企业,人们并不期待这些董事能对公司事务投入很大精力;而且大公司的董事会都是兼职的董事会,董事会一年平均召开十到十二次会议,每次的会议时间平均大约只有四个小时。大公司的董事会无法对公司的许多特定事项在董事会会议上进行深入的审查。例如,曾经轰动一时的美国世通公司丑闻也与董事会的不良表现密切相关。世通公司实施了一系列大的收购行为,而董事会在监督和影响公司方面几乎无所作为。公司的官员称,董事会再三的通过收购和其他决定,但董事会信息很少,甚至毫无知情,也没有任何的质询。 由于董事会会议往往流于形式,无法对议案进行深入的讨论,董事会讨论的议案由谁提出,议案的内容是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闭会期间如何发挥作用,这些问题就显得格外重要。如果没有董事会内部的常设机关,董事会讨论的议案将更多依赖于公司的经理层或CEO提出,这可能使董事会的决议更多的反映经理层的意志或者使经理层和CEO摆脱董事会的监督。董事会委员会的设立和良好运行可以帮助董事会形成议案并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以克服董事会作为会议体的缺陷。 (二)总经理(CEO)中心主义的公司文化使得董事会无法真正独立发挥作用 如何确保董事会的组成以及董事会集体决策时真正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层尤其是CEO是困扰美国学者的一个问题。现实的情况是,在美国,人们可以感受到在公开公司中,许多公司已经形成了以CEO为中心(“CEO-centric”)的文化,CEO并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在实践中,许多公司的董事会听从于CEO,沦为CEO决定的橡皮图章(rubber-stamp)。这种缺陷在中国的公司治理中也存在。董事会之所以会顺从于CEO,主要原因在于: 第一,CEO是公司最强有力的人物,其拥有最充分的信息来源,并且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因此,董事在履行职责时,自然的更倾向于依赖CEO的个人决定,他们相信CEO拥有最充分的信息并且最了解公司。但是,从监督的角度而言,董事过分依赖CEO的现象应该改变。如果董事会没有独立的信息来源,就无法证实公司治理的真正水平,对公司现状的了解也将非常有限,这将影响董事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基础上做出最有利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决定。当董事长和CEO由同一人担任时,CEO中心主义的表现更为突出。因为,CEO控制公司的日常经营,董事长则控制着监督公司总体表现的机构——董事会,这将危害董事会独立进行监督的能力。 第二,导致CEO中心主义的另一原因是董事提名的问题。例如,在美国,CEO传统上在决定董事的人选上有很大声音, CEO一般领导董事选拔的程序,而且董事候选人一般从CEO的朋友、熟人或者与自己有同样身份的人当中挑选;因此这些董事个人或者集体背负受惠于CEO的包袱,往往不愿对CEO的决定提出质疑。而且CEO兼任其他公司董事的作法比较流行,如果CEO作为其他公司的董事对该公司CEO的决定提出质疑,那么CEO也会面临来自于自己公司董事会的质疑。 第三,董事会的成员缺乏动力审查CEO的决定还来源于董事会的成员在任职的公司没有经济上的利害关系。若没有通过持有公司股票将董事利益和股东利益捆绑在一起,董事将缺乏动力确保公司的良好表现。 在CEO中心主义的公司文化下,董事会作用的发挥可想而知。而通过在董事会内部设立委员会并使其发挥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CEO中心主义的现象。委员会的运行尤其是审计委员会在董事会闭会期间的运行将使董事拥有更多的信息,减少对CEO的依赖;提名委员会的运行也将有助于解决董事提名程序不合理的问题,确保董事独立于公司的经理层;薪酬委员会的运行有利于薪酬方案的制订更为合理,从而为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效的激励。如果董事会不设立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作用也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美国的学者也认为,现行州法关于治理的法律欠缺的不是独立董事在事后履行起职责,而是州法无法确保独立董事遵循体现在自律组织规则中的监督程序。因此,必须建立独立董事发挥监督作用的场所和机制。委员会全部或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并行使董事会的权力是确保独立董事真正独立并使董事会发挥功能,防止“总经理(CEO)中心主义”的重要机制。”

5. 为什么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委员会?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扩展资料

董事会的职能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具体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董事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为什么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委员会?

6.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必须是董事吗?

法律分析: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必须是董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第一百零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7. 董事委员会怎么设立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一、董事会的构成
董事会由股东与公司的职工代表构成,董事会成员在五人以上十九人以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委员会怎么设立

8. 董事会合并设立专门委员会是什么意思

是指将功能相近的专门委员会予以合并设置,例如一些商业银行设立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应当根据商业银行情况单独或合并设立其专门委员会,如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应当定期与高级管理层及部门交流商业银行经营和风险状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明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的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执行本指引,并应当符合本指引所阐述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