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024-05-12 04:03

1. 甘肃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1、领取时间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领取条件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      (2)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3、哪些职工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劳动(聘用)合同到期终止的;      (2)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依法宣告破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销、解散、关闭、清算,根据《劳动法》第32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      (4)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6)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      (7)符合法律、法规或市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4、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其领取金额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      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甘肃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 甘肃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和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那么甘肃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有哪些规定,甘肃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甘肃失业保险的相关信息。
    
  兰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兰州市调整失业金发放标准后,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兰州新区执行标准由983元/月/人调整为1081元/月/人,提高98元;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执行标准由917元/月/人调整为1009元/月/人,提高92元。
  此外,从7月1日起,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发放也将按新标准执行,发放标准由现行一类区983元/月、二类区917元/月、三类区851元/月、四类区799元/月分别调整为一类区1081元/月、二类区1009元/月、三类区936元/月、四类区879元/月。
  兰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兰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一)由原所在单位先行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备案手续;
  (二)本人于中断就业的60日内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
  (四)本次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只要重新就业缴费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可以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劳动就业管理局会再核定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时会将劳动者前后两次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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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兰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兰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如下: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品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报备;      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兰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4. 兰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兰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如下: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品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5. 甘肃2019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2018年7月24日,人社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深度贫困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将深度贫困地区企业稳岗补贴标准由50%提高到60%;将深度贫困地区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累计参保缴费满3年放宽到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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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19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6. 兰州市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兰州市失业金额领取标准及条件(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失业金领取条件有:(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7. 2019年甘肃省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从7月1日起,我省将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上调至平均每人每月887元。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本次调整是起第五次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一、二、三、四类地区月发放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983元、917元、851元、799元。
 
    记者了解到,我省2007年修订的《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规定,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计发。全省失业保险金现行发放标准是从7月1日起执行的,为一类区894元/月、二类区834元/月、三类区774元/月、四类区726元/月。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此次调整后将分别达到一类区983元/月、二类区917元/月、三类区851元/月、四类区799元/月。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7月1日起执行。
 
    据悉,目前我省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按规定可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缴费手续。值得注意的是,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目前,职工医保参保者每月还需自己缴纳一定比例的参保费,而失业者个人不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参加职工医保后,失业人员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四类地区标准明细
 
 一类地区(11个县区市) 983元/月
 
    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兰州新区,嘉峪关市、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和敦煌市。
 
 二类地区(12个县区市) 917元/月
 
    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白银区、平川区,崆峒区,合作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永昌县。
 
 三类地区(24个县区市) 851元/月
 
    秦州区、麦积区,甘州区,凉州区,武都区,西峰区,安定区,临夏市,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卓尼县、迭部县、临潭县、舟曲县。
 
 四类地区(41个县区市) 799元/月
 
    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古浪县、民勤县、天祝 藏族自治县,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庆城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2019年甘肃省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8. 2019年甘肃失业保险金新标准

  7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金将按新标准执行。作为一类地区的兰州市五区每月从983元调整至1081元。这是我省从2010年起连续第6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据了解,3月30日省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对全省事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予以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10%。现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从7月1日起执行的,一类至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人每月983元、917元、851元、799元,调整后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81元、1009元、936元、879元。
 
   我省四类地区划分明细
 
   一类地区(11个县区市):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兰州新区,嘉峪关市、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和敦煌市。
 
   二类地区(12个县区市):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白银区、平川区,崆峒区,合作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永昌县。
 
   三类地区(24个县区市):秦州区、麦积区,甘州区,凉州区,武都区,西峰区,安定区,临夏市,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卓尼县、迭部县、临潭县、舟曲县。
 
   四类地区(41个县区市):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古浪县、民勤县、天祝藏族自治县,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庆城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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